德國是怎么反思納粹歷史的
納粹主義的基本理論包括:宣揚種族優秀論,認為“優等種族”有權奴役甚至消滅“劣等種族”;強調一切領域的“領袖”原則,宣稱“領袖”是國家整體意志的代表,國家權力應由其一人掌握;鼓吹社會達爾文主義,力主以戰爭為手段奪取生存空間,建立世界霸權。那么德國是怎么反思納粹歷史的?
自1933年希特勒上臺,納粹統治二十余年,戰后德國分裂,東德自居為反法西斯國家,沒有歷史包袱;西德則在法律上繼承歷史上的德國,須面對納粹這一歷史問題。
1、戰后十幾年,德國人“集體失憶”,只將自己視為戰爭的受害者
戰后初期,在美占區還有18%的德國人“認為一個獨裁者的政府能夠創造強大的國家”;33%的人相信“猶太人本就不應該享有同等權利”,此外,在47%的人看來,“納粹主義是一件辦壞了的好事情。”因此,盟國確有必要在德國實行“非納粹化”:解散納粹組織,廢除納粹法律,逮捕納粹罪犯。
紐倫堡審判后,美、英、法三國又在各自占領區清查納粹分子,涉及案件數百萬起,但冷戰爆發后,西方盟國急于建立一個穩固的德國,不愿再在非納粹化問題上耗費精力,1947年11月,尚有64萬人被定為“有嚴重罪行的人”,而在不斷赦免后,至1948年5月,僅剩下2806名“死硬”納粹分子待審了。
原本依照非納粹化法令,1937年前參加納粹的黨徒一概不允許在政府、企業中任職,但事實上,為維持政府運作,大批納粹分子被恢復崗位,以1950年的符騰堡—巴登州為例,其國務部有前納粹分子936人,非納粹分子249人;財政部有前納粹分子1764人,非納粹分子不過438人,阿登納府的國務秘書戈羅布克,當年參與起草了迫害猶太人的《紐倫堡法》;1933年就加入納粹,在希特勒政府中任職的庫爾特·基辛格,甚至于1966年當上了西德。
隨著西德建立,非納粹化行動草草結束,阿登納對歷史問題采用“實用主義”方針,既承認納粹犯下的罪行,給予猶太人賠償,但又強調德國人也是戰爭的受害者,這使西德人在整個五十年代都沒能反思歷史,只談論盟軍對德國的轟炸、東部領土的喪失,以及數百萬被驅逐的難民、戰俘,“集體失憶”大行其道。
西德人當時還極力反對“集體罪責”的說法,用阿登納的話說,“大多數德國人民反對納粹針對猶太人的暴行,大多數德國人民與這種暴行無關。”
2、60年代,西德人開始反省歷史,但“華沙之跪”,僅獲42%支持
1959年,西德以全國中學畢業生為對象,做了一次關于歷史學習的調查,調查發現,有57%的學生還沒有討論或學到納粹歷史,79%的學生沒有討論過魏瑪共和國,改變西德社會對納粹歷史沉默的,是60年代成為西歐潮流的學生運動。
沒有經歷過二戰的年輕一代成長起來,他們想知道,父輩們當初為何支持希特勒上臺,又默許大屠殺的進行,很簡單,“這樣一個問題,‘爸爸,在戰爭中您都做了什么’,揭開了老一輩人的傷疤,分裂了家庭”。
如論者所說,“學生運動對納粹歷史的關注確實引發了重大改變……基本上改變了西德的政治與社會”,這種改變直接體現在歷史教科書上,有關大屠殺的內容大幅增加。
左翼的勃蘭特出任后,更加積極地倡導“正視歷史”,開始保護集中營等納粹遺址,營建博物館,組織紀念活動,1970年,勃蘭特與波蘭簽訂了和平友好條約,隨后他在華沙的猶太人起義紀念碑前下跪,成為德國謝罪的一個標志性事件,然而當時的民調顯示,只有42%的西德人覺得勃蘭特的舉動是適宜的,不少人指責他是“不要祖國的家伙”。
保守黨的科爾上臺,即改弦易張,主張解除德國與納粹的捆綁,回歸傳統,使德國走向“正常化”,德國人不再因身份而羞愧,圍繞這個論題,西德在1986年掀起一場所謂“歷史學家之爭”,并通過大眾傳媒,為公眾所關注,這場爭論最終以右翼史學家的失敗而結束,奠定了西德人對納粹歷史的共識:“為了贖罪,有必要牢記”。
兩德統一后,推行了更多反思歷史的舉措,如1994年,德國議會通過的《反納粹與反刑事罪法》;1995年,德國政府在柏林修建了“恐怖之地”戰爭紀念館;2005年,柏林“歐洲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揭幕。
縱觀德國反思納粹歷史的前后變遷,固然與德國人的認知變化有關,但主要還在于政府基于外交政策的引導,西德建立之初,積極賠償猶太人,是為了贏得周邊國家的諒解;勃蘭特在波蘭下跪,則是為了實現西德與東歐國家的和解,從而被接納進聯合國,今天,德國已樹立起勇于反省的形象,將沉重的歷史包袱,轉化為了現實的政治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