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用什么文字
無論是秦朝的焚書坑儒,還是清朝的文字獄,都是封建統治者在不同時期所實行的文化高壓政策,都嚴重阻礙了當時和后世的發展。那么秦朝用什么文字?
秦朝文字
秦原是周朝的一個諸侯國,其始祖伯益曾輔助大禹治水有功,被帝舜賜了嬴姓。伯益的后人非子曾為周孝王養馬,憑著他的本事,馬繁殖得很快。周孝王于是把秦谷(甘肅省天水市西南面)一帶分封給他,這就是“秦”的起源。公元前770年,秦襄公護送周平王東遷至雒邑有功,被封為諸侯,秦始建國,占領東周王室在關中的領地。
秦王嬴政從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秦始皇嬴政先后滅掉了關東六國,完成國家統一,后北擊匈奴,南服百越。在政治、軍事、經濟、交通、文化及對外開拓諸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大大加強了全國之一統,對后世亦產生頗大的影響。
秦國統一中國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鞏固其統治,其中包括著名的“書同文”,即將戰國時期各國使用的不同的書寫體統一為后世所稱的小篆,相傳該字體為秦國丞相李斯發明。
秦始皇以原來秦國的制度為標準,整齊劃一全國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企圖盡可能消除由于長期分裂割據造成的地區差異,以利統一。戰國時期,各國文字的基本結構雖然相同,但字體繁簡和偏旁位置卻有差異。李斯受命統一文字,他以秦國的文字為基礎,參照六國文字,制定小篆,并寫成范本,在全國推行。當時還流行一種書法,叫做隸書,比小篆更簡便。書同文,將小篆作為標準文字;“焚詩書”,加強思想控制;以吏為師,嚴禁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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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刻于青銅上的布告使用小篆一般認為,戰國時期的秦國文化落后于山東六國,有“秦,虎狼也”的說法。
秦國統一中國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鞏固其統治,其中包括著名的“書同文”,即將戰國時期各國使用的不同的書寫體統一為后世所稱的小篆,相傳該字體為秦國丞相李斯發明。
前213年,秦統一八年,太子師博士齊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分封制,“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丞相李斯反對,并提出措施:“……天下敢有藏《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秦始皇采納之,下令各郡、縣立即查禁所有《詩》、《書》和諸子百家的書籍,30天內全部焚燒。此即“焚書”。淳于越諫阻焚書,被殺。
次年,方士盧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懼怕處罰而出逃,又有方士儒生議論朝政。秦始皇大怒,下令搜捕咸陽城內的方士儒生,后來的審問過程中,方士儒生互相告發,共有460余人受到株連,秦始皇下令將此460余人全部坑殺。此即“坑儒”。此后又發生了兩次坑儒事件。
“焚書坑儒”是秦朝為了國家政權安定統一的所執行的政策, 也是對當時中國文化的一次摧殘。“焚書”政策針對當時的書冊文物,只保留對民生以及執政所需的,大量對秦政權無益的珍貴文獻從此失傳,春秋戰國的百家言論在這段時期受到嚴重的摧殘;“坑儒”政策也是第一個被中國歷史所紀錄的國家政權對知識分子大規模的逮捕行為(儒家稱之為“迫害”)。
但同時也有觀點認為“焚書坑儒”對文化的影響并不是很大,主要原因如下:
.所謂焚書,目的是為禁“以古非今者”,對私藏書籍的懲罰措施并不嚴厲。
.所焚書籍為民間藏書,博士官的藏書不包括在內,而當時民間的《詩》、《書》其實并不多。而在項羽擊敗秦軍主力進入咸陽后火燒阿房宮卻使秦國官方珍藏的大批珍貴典籍被焚毀。
.秦至秦二世而亡,真正執行的時間不超過十年,影響不會太大。“焚書坑儒”為何如此出名,關鍵在后世的“獨尊儒術”使儒家思想占據了此后近兩千年中國國家意識形態的統治地位。
盧生者,方士也,也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儒生。當然在當時的情況下,可能會有一些儒生受到牽連,但是“焚書坑儒”是不準確的,有夸張的成份在里面。很多人有這做為秦始皇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就像上面有人說的,真正對中國的文化起到破壞的焚了書的,不是秦始皇,是那個沒有腦子的項羽。方士,在當時也就是道教的先驅吧,那些煉丹,求仙這流,這些人,是儒者也看不起的,但是為什么儒家要為這些人說好話,那是后世的宣傳了,為了統治階級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