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師范生因何違約?該如何加強履約管理?
近期,廣東、福建等地陸續發布多名公費培養師范生的違約處理決定書,違約人員除了退還培養經費和違約金外,有的違約行為還被記入人事檔案和社會信用體系。
公費師范生,是各地為當地學校定向招募的教師,要求畢業生在畢業之后,到指定學校任教。公費師范生為什么會頻頻出現違約的情況?又該如何加強公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
“公費師范生違約”引熱議,部分師范生為何選擇違約?,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5分鐘公費師范生因何違約?
近日,廣東陸豐市教育局發布了《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定向汕尾陸豐)違約人員名單》,公開通報5名今年6月畢業但未履約的畢業生。
根據通報,違約人員除了需要退還培養經費和按30%比例繳納違約金之外,其違約行為應進入人事檔案和社會信用體系,并且向社會公布。無獨有偶,廣東雷州、福建莆田等地近期也陸續發布多則公費師范生違約處理決定書。
在記者采訪中,不少人認為可能有人將公費師范生視為低分求錄取、上學拿補貼、就業包分配的“捷徑”,但是這樣的認知會讓原本惠民暖心的公費師范生教育政策變了味兒。
公費師范生政策在2018年由教育部出臺執行,是在2007年免費師范生政策基礎上的優化與升級,是國家和地方為進一步精準補充鄉村教師、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而設置的教師培養制度。
公費定向師范生一般按照“自愿報名、擇優錄取、公費培養、定向從教、限期服務”的原則,每年為農村地區中小學培養一批高素質緊缺學科教師。
安徽省銅陵市一中辦公室主任林梅介紹,銅陵市一中近年來錄用了二十多名公費師范生。對于社會上出現的多地公費師范生違約情況,她建議多了解個人違約原因,再結合實際進行政策調整。據她了解,違約原因有幾個方面:
個別公費師范生和家長沒有責任和履約意識,甚至當初簽協議時知道違約的結果,但為了能從某名校畢業而做好了違約準備;
高考填報志愿時對公費師范生的概念和承擔的責任及義務并不清楚,工作崗位不如愿時就不愿意再履約;
最普遍的原因則是工作的學?;驅W校所在城市不是他們所理想的。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一些學生在報名簽字時,既缺乏對自己人生道路的規劃,也沒有意識到這份責任的重要性。“其中一個原因是,當初簽約時,這些公費師范生想獲得相關政策的好處,但又感到公費師范生的身份使得他就業或其他方面受到約束。簡單來說,就是想獲得優惠又不想履行優惠應該承擔的責任。”
應如何加強公費師范生履約管理?
據了解,關于加強公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方面,教育部此前已經發布了《關于做好202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公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確保公費師范生嚴格履行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除因重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從教,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檢查確認后終止協議外,應屆公費師范生畢業前一律不得解約。
不可否認,公費師范生定向招募地區多在鄉村和艱苦邊遠地區,但如果公費師范生違約流失,既浪費了培養資源,也人為影響了定向地區教師培養配置計劃,對基層教育改革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造成了損失和影響。不少人認為,有必要適當提高對違約者的懲戒力度。
但不少業內人士也認為,違約懲罰只能是兜底,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要想從根本上防止公費師范生定向后違約,就必須重視現實中公費師范生培養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短板。各地應該確保相關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以政策紅利激發人才活力,減少學生們的顧慮,才能減少違約情況的發生。
安徽省馬鞍山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長邰英強介紹,每年公費師范生來報名,當地都會打電話一個個通知,鼓勵他們回來建設家鄉,對他們做思想工作,即所謂的“感情留人”。同時對本科、研究生都有一些資金支持。
條件差、待遇低當然不能作為違約的借口,但從長遠看,靠外在的強制約束也只是權宜之計。根本解決之道在于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偏遠地區的教育經費投入,讓那些最需要優秀青年教師的地方擁有承載青春的基本條件,從而讓優秀的青年教師能夠安心扎根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