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改革新政:2018起合并一本二本錄取批次藝考變化
10月27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向社會征求意見。《通知》規定,2018年起,將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并為“本科批次”,設置本科和專科兩個錄取批次。現各批次藝術(含音樂、美術)、體育類統考專業的投檔,從傳統梯度志愿投檔模式調整為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同時,高考個人成績只提供給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辦、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合并本科錄取批次
根據國家和廣東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關于“逐步減少錄取批次”的要求,結合廣東省高校招生工作的實際,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批次進行適當調整、優化,以進一步擴大考生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的選擇權,引導高校加快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優化步伐,促進高校特色發展。
2018年起,將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并為“本科批次”,設置本科和專科兩個錄取批次。批次調整合并后,本科和專科錄取批次均設置一個平行志愿組,15個院校志愿數,即院校志愿數設A、B、C、D、E、F、G、H、I、J、K、L、M、N、O15個,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錄取時,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統一調整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點高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不低于往年的標準劃定。
藝術體育類實行平行志愿
2018年起,將現各批次藝術(含音樂、美術,下同)、體育類統考專業的投檔,從傳統梯度志愿投檔模式調整為平行志愿投檔模式,設置一個院校志愿組,A、B、C、D、E、F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各批次藝術、體育類統考專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分別劃定文化課和術科統考最低控制分數線,以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文化課成績占40%、術科成績占60%),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投檔時,按考生總分及排序情況從高到低,逐個院校志愿依次檢索進行投檔。投出檔案,由高校根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除藝術類統考專業外,其他藝術類“統+校”和校考專業各設置2個院校志愿,仍實行傳統梯度志愿投檔。教育部明確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統+校”、“校考”專業(含經省招生辦同意提前錄取的院校)的錄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
中職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批次實行平行志愿
2018年起,在“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和院校志愿順序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錄取設本科院校和專科院校兩個批次,每批次設置一個院校志愿組。本科批次設A、B、C3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專科批次設A、B、C、D、E、F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專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設置6個院校志愿的平行志愿組
《通知》指出,廣東將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推動“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的主渠道。
高職院校進一步擴大招生規模。省內各高職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計劃,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數英三科成績總分作為錄取依據,安排在2018年春季統一填報志愿、統一組織錄取。招生錄取從2017年的1個院校志愿+9個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調整為一個平行志愿組,設置6個院校志愿數。
中職生“文化素質”考試提前至1月份
深化高職院校招收中職生改革方面,一是將“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3”即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考試成績作為中職學校畢業生“文化素質”的成績,其考試時間從2019年起調整至1月份進行,2018年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和宣傳發動等工作。二是規范“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中證書報考專業范圍。增強專業與證書之間的對應性,更好地促進中高等職業教育的有效銜接。三是進一步擴大高職院校招收中職生招生規模。2018年,省內所有高職院校統籌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中職生招生比例。往年未面向中職生招生的高職院校,按照2017年招生總計劃的10%預安排招收中職生;往年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的高職院校,按照2017年招收中職生計劃20%的增量預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