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國考:2年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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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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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公務員工作經驗一般指基層工作經歷,報考者的工作經歷是否屬于公務員工作經驗得看是否是在以上單位工作。
國家公務員錄用招考向基層傾斜,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特殊職位外,全部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其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職位專門用于招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許多考生關心到底什么才算“基層工作經歷”?
國家公務員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簡單的說,如果報考中央部委,地市級以下黨政機關就視為基層。除此之外,所有企業,國有企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科研單位,在外企或者私企曾經工作過的,都算基層工作經歷。
部分單位需要有相關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在資格復審時,要提交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缺一不可,只有這樣才能認定你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以當年發布的招考公告的規定為準。根據往年時間來看,一般情況下,截止時間為招考公告發布當年的10月。注意,該時間僅為參考,請以當年招考公告的規定為準。
吳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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