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通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家庭教育邁入法治化
近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貴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明確要建立家庭主體、政府主導、學校指導、社會參與的機制,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推進家庭教育事業發展。該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這是繼去年9月,《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實施之后進行的又一次地方家庭教育立法實踐。據報道,江西、天津等地也在積極推進相關立法工作。
這些一方面彰顯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價值日益受到廣泛重視,另一方面也清楚地表明,人們對家庭教育的認知發生了根本變化,將其從私人事務上升為社會事務,并通過立法來對其進行規范和調整。中國家庭教育正邁向法治化時代。
關乎民族未來
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并稱為教育的三大支柱,通常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長(首先是父母)對孩子實施的教育,即家長有意識地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和家庭生活實踐,對孩子施以一定教育影響的社會活動。對家庭教育的內涵,我國臺灣地區有關文獻將其界定為9個方面,即親職教育(增進父母職能)、子女教育(增進子女本分)、兩性教育(增進性別知能)、婚姻教育(增進夫妻關系)、倫理教育(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的教育)。這一界定被很多學者認為具有權威性和系統性,因而被廣泛接受和引用。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孩子的第一個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無論怎樣界定家庭教育的內涵,它都關系到孩子的終身發展,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對于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隨著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發展,中國社會已經并正在發生深刻復雜的變化,對家庭關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北京師范大學教授、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副會長趙忠心指出,中國家庭模式從單一向完全家庭、單親家庭、再建家庭、留守家庭、空巢家庭、跨國家庭、丁克家庭等多樣化演變,使家庭教育變得脆弱、多樣、復雜而更具風險性。這就要求我們主動適應社會變化,從國家民族發展的戰略高度著眼,推進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