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審批權力成獵物?近百所學校向3名官員行賄數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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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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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原處長袁文受賄一案開庭審理,經審查共有34所學校向她行賄。
近期在安徽曝出的系列教育貪腐案,揭露了教育行政審批這一“隱蔽的腐敗高發區”。據統計,去年以來落馬的袁文、安徽省教育廳原副廳長楊德林、基礎教育處原處長繆富國3名官員,向他們行賄的大學、專科高職、中專、中學等各類學校共有近百所,行賄次數達數百次。
這些學校為何要給教育行政部門官員送錢?教育審批存在哪些“貓膩”和“尋租空間”?教育審批腐敗會造成什么危害?半月談記者進行了調查。
學校“成群結隊”送錢,官員“前赴后繼”落馬
“我認罪、悔罪,也希望我的案例能警示身邊的朋友們,扎好廉潔自律的藩籬,不要成為別有用心的人的獵物!”日前,在安徽省霍山縣法院的庭審現場,袁文聲淚俱下。
袁文所說的“別有用心的人”,多為安徽一些學校的領導。據檢察機關審查,袁文2008年以來的36項受賄事項,有34項來自各類學校,包括11所本科院校,22所大專、高職院校和1所中專學校。
據統計,這些學校幾年中合計130次給袁文送錢150萬余元。而他們的“別有用心”其實并不“特別”,主要是想借助袁文手中的權力,多批招生計劃、專科升格成本科或學校更名等。
在安徽省教育廳腐敗窩案中,“學校成群結隊送錢”的對象不止袁文一人。
據檢察機關指控,袁文所在部門的前任處長、后升任安徽省教育廳副廳長的楊德林,先后42次收受18所學校的賄賂。
袁文的同事、安徽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原處長繆富國,先后95次收受39所中學校長和6名區縣教育局局長的賄賂,在省級示范高中評審、規范辦學行為監管、項目審批等方面為其提供“關照”。
“安徽教育行政審批腐敗涉及面之廣、行賄受賄次數之多,出乎我們的意料,在職務犯罪領域相對也很突出!”一位辦案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