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季謠言眾多謠言制造和傳播都涉嫌違法
“撿到一張準考證,劉明煒,考點在一中,請朋友們轉發,電話:1873084××××……”每年高考前一段時間,這樣的消息都會在網上流傳,與往年的“白婭倩”“楊雷雷”相比,今年的“劉明煒”更夸張,在高考準考證還沒發下來時,這名同學丟準考證的消息就傳出來了。
事實真相是,這樣的消息純屬謠言。撥打這條消息里的號碼,電話屏幕上會自動顯示:疑似詐騙電話,已有35人標記。據媒體報道,此類消息里附帶的電話號碼多為吸費電話。
這是每年高考季常見的詐騙手段。遇到這樣的消息,不僅應當保持警惕,不輕信、不傳播,還應當積極舉報。公安部門除發出提醒外,更要查找消息來源,將背后的不法分子揪出來。因為,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
謠言制造者涉嫌詐騙罪
據報道,此類謠言附帶一個吸費電話號碼,一旦撥打該號碼,就可能被扣高額電話費。通過吸費電話騙取錢財,屬于詐騙行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詐騙數額難以查證,發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或者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的,也應當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傳播謠言也可能構成犯罪
有人看到“×××準考證丟了”之類的消息,會隨手幫忙轉發。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轉發了謠言,沒有造成嚴重影響的,一般不會被處罰。但是,如果明知是含有吸費電話的謠言而幫忙轉發,行為人可能構成詐騙罪的共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甚至可能受刑事處罰。因此,看到此類消息,一定要予以核實,如果無法確認消息是否屬實,千萬不要輕信,更不要幫忙傳播,以免自己和他人蒙受經濟損失,甚至陷入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