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主去交警隊“接學生”交警查你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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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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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10時,交警三大隊大院內駛入一輛白色轎車,駕駛員是要來處理交通違法的。民警無意中發現,該車前后還貼著“幼兒園代接送孩子”的車標,按照規定,私家車是不允許接送學生的。民警依照法律流程對駕駛員進行了警告。
駕駛員剛停車不久,從外面回隊的民警發現這輛車有些蹊蹺,該車的后面竟然明目張膽的貼著“幼兒園代接送孩子”的印刷字體,并留有聯系電話號碼。當民警走到這輛車前面時,又發現這輛車的前擋風玻璃右側竟然也貼著同樣的“幼兒園代接送孩子”的印刷字體和聯系電話。
按照《校車管理規定條例》的有關規定,沒有取得相關管理部門許可并使用專業校車的機動車是不允許私自集中接送學齡前兒童的。
民警按照留在車上的聯系電話,撥打手機聯系司機,不過,司機并沒有接聽電話。
考慮到司機可能是在大隊違法處理室正在接受處理,民警隨即走進違法處理大廳進行找尋。很快,這輛車的司機劉某就被民警找到了。司機劉某面對民警的詢問,辯解說是自己不是專門干拉孩子的活,主要是平時接送孫子,順道幫著再拉上幾個孩子。
民警領著司機劉某來到他的車前,劉某自知自己做錯了,不等民警吩咐自己動手,趕緊就把車上前后自己貼著的字牌全都撕掉了。
民警見狀,按照法律程序規定要求依法對司機劉某進行了警告處理,并向劉某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責任等事項的教育和宣講,司機劉某一再表示,知道錯誤的嚴重性并堅決改正。
(煙臺一私家車主去交警隊“接學生”,交警查你沒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