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點名批評的大學自主招生腐敗問題有多嚴重
大學自主招生里一旦出現貓膩,損害的不僅是考生的切身權益,也會損害大學的名譽。今天(5月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向異化的自主招生亮劍》,“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這是近年該報再次點明批評高校自主招生的腐敗問題。
2015年8月2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公開透明,讓自主招生走得更穩更遠》,特別指出,一些高校在自主招生方面的制度設計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導致人才評價標準“彈性”較強且缺乏有效監督,給腐敗行為留下了空間,嚴重損害了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
而今天談論這個問題,則與教育部新印發的通知有關。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嚴格高校自主招生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嚴厲打擊自主招生中的證書、發明、專利、論文買賣和造假等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斬斷“利益鏈條”。
所謂自主招生,一般來說,是由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額,針對有特殊才能的學生,自行組織考試,通過選拔的學生可享受高考降分優惠。其初衷是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即“偏才怪才”。
2003年,教育部批準了第一批22所高校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出于公正性的考慮,教育部明確規定,各校自主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試點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十多年來,從教育部的政策規范到各地各校的自主招生思路手段,都在不斷調整變化。目前,全國試點高校有90所,招生人數約占試點高校招生總數的5%。到了2012年,教育部對自主招生候選人數量設置了上限,規定“原則上控制在自主招生錄取計劃數的120%,最高不超過200%”。
近年有關自主招生涉及的問題,在坊間一直有爭議。比如,在教育資源分配公平的問題上,有數據顯示,自主招生生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占87.6%,高于普考生61.7%。而且,96.2%的自主生持的是非農業戶口,僅有3.8%持農業戶口。相比而言,普考生錄取的天平明顯有所平衡,非農業和農業之比為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