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放松高學歷人才購房政策:碩士及以上不需要社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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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江蘇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fā)布《關于明確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對于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
這是自2016年9月25日南京宣布限購以來,首次對非戶籍居民家庭給予購房條件放寬的政策。
具體而言,此次通知中認定標準為:
對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高級職稱(含副高級和正高級)、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如提供與在寧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則購房時不需提供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
此舉被外界解讀為對外地高學歷人群購房的一次“大放水”。不過,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經理馬骉指出,對碩士及以上學位人群放寬社保要求是政府人才引進的利好政策。其指出,南京未來的發(fā)展需要高新專業(yè)人才,如果卡在連續(xù)兩年社保等要求上不利于城市發(fā)展,放松購房的社保條件是對外地高學歷人才的政策性放松。
今年3月15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調整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通知》規(guī)定,從3月16日起,南京將高淳、溧水、六合納入限購范圍,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戶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區(qū)(不包括高淳區(qū)、溧水區(qū)、六合區(qū))已擁有2套及以上南京戶籍家庭不得購買新房或二手房。
此外,對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的條件,升級為3年內在南京連續(xù)2年及以上繳納社保或個稅,并不能通過補交個稅或社保來購買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