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出新規準入門檻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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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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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工作,保證學位授予和研究生培養質量,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自198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實施以來,我國已經逐步建立起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制度,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學位授權審核制度。目前,我國已有博士學位授予單位402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730個;開展“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博士項目單位35個,碩士項目單位63個。
“服務需求、提高質量”已成為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主線,當前研究生教育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需要進一步深化學位授權審核改革。”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
“首先要加強授權審核制度的整體設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要著眼于供給側改革,統籌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授權,同步開展兩類學位授權;建立常態化授權審核機制,將學位授權分為新增學位授權審核和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兩部分,新增學位授權審核側重于增量結構調整,每3年實施一次,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側重于存量結構優化,每年開展一次;進一步明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省級學位委員會和學位授予單位的職責;進一步明確授權審核范圍,新增單位原則上只在普通高等學校范圍內進行,新增學位點原則上不接受已轉制為企業的學位授予單位的新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