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欺凌需更新觀念老師家長應教孩子如何保護自己
1月8日,武漢晚報報道了讀者印小軍在心理專家介入下,從18年前遭同學欺凌而留下的陰影中回歸正常生活。
隨后,本報接到大量讀者反饋。他們因中學時期遭受欺凌,產生心理障礙,人生軌跡被改變,有些人甚至要靠藥物維持情緒和行為。基于此,本報陸續報道了一系列有關校園欺凌的“陳年舊事”。昨天,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馬麗婭有感于本報報道,將她花一年多時間完成的研究生畢業論文發給記者。這篇5萬多字的論文里,根據對銀川市331名初中生的調查,對校園欺凌現象進行了詳細分析。
在她的調查對象里,有近五成的學生遭遇欺凌時,不愿意向家長和老師求助,有近四成老師遇到求助時選擇了“叫家長”。青少年遭遇校園欺凌時,無法獲得專業、有效的外界介入。
杜絕欺凌需要更新觀念
用李克強總理的話說:校園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越來越多的事例表明,“校園欺凌”并非遙不可及,而是實實在在地存在于我們身邊。這種現象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某種程度上,這不僅是對受虐方而言,施虐一方同樣是受害者。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相互間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發生矛盾甚至肢體沖突。這雖然不能給“校園欺凌”現象提供絲毫的合理性,但還是引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如何正確界定“校園欺凌”,如何將其與“鬧別扭”“鬧矛盾”進行區分。
目前國內外關于“校園欺凌”的定義,比較通行的一種是:“一個學生長時間并重復地暴露于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負面行為之下。”這里的負面行為,既包括毆打這樣的硬暴力,也有侮辱、孤立、造謠等軟暴力。
不得不承認,無論是對于家長還是校方,在看待這一問題時往往都存在局限。從報道中也可以看出,忽視乃至漠視孩子的求助,甚至家長和學校間“推卸責任”,無疑都體現了對“校園欺凌”認識的簡單化和模糊化傾向。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杜絕“校園欺凌”的關鍵,不在于監管制度一類的技術手段,恰恰在于觀念的亟待更新。一方面,一味追求“息事寧人”和過于“上綱上線”都不可取,其間尺度或需要在實際中探索和把握。但更應謹記的是,如果尚未對這一現象有明確的認識,要正確對待和杜絕更是無從談起。
教室和操場最易發生欺凌
去年9月,馬麗婭在銀川市3所初級中學發放了40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331份。同時,還對共計20名師生和家長進行了訪談。
問卷以最近一學期為調查時間段。有111名學生曾經遭受過校園欺凌,有12人每周不止一次受到欺負;有65人曾經欺負過別人,其中有6人每周不止一次地欺負別人。另外,還有2人既是受欺凌者,同時也欺凌過別人。
根據問卷顯示,男生發生欺凌事件次數比女生多,初二年級的欺凌事件高于初一和初三年級。在這些欺凌事件中,放學后的教室和操場是欺凌發生的高峰時間和地點。從具體數據來看,65%的欺凌事件發生在放學之后,15.4%的欺凌事件發生在下課之后。而欺凌發生的地點上,有16%發生在教室,7.6%發生在操場。
馬麗婭介紹,教室和操場是人員較多的地方,容易發生矛盾,欺凌者有希望被關注的欲望;放學后之后和下課期間,場所又相對封閉或者僻靜,欺凌者不受外界干涉,而被欺凌者則無法擺脫糾纏。因此,這些時間和地方發生欺凌事件的頻率比較高。
另外,廁所和學校周邊的網吧、游戲廳,也具備以上兩個地方的特征,也是欺凌事件發生相對多的地方。
在本報之前的報道中,就有一名學生初二期間遭遇欺凌,以至于受害者留下精神分裂后遺癥的案例。受害者就是在操場邊的道路上,被多人辱罵、毆打、逼迫下跪,甚至被迫喊對方“爸爸”。
非肢體欺凌同樣殺傷力巨大
在馬麗婭的調查中,有20.6%的被欺凌者遭受了推搡、毆打等發生肢體接觸的欺凌情況。另外,還有32%的欺凌屬于非肢體接觸方式。其中,有25.1%的欺凌是辱罵、恐嚇、威脅的形式;有2.7%的欺凌是個人物品被搶奪、占有或毀壞;有4.2%的被欺凌者遭到孤立、誹謗。
這些非肢體接觸的欺凌,往往會被忽略,被看做“小孩子之間的游戲”,但其殺傷力卻不容忽視,同樣會給受害者留下難以化解的心結。
本報首篇道過的印小軍,就曾被同學常年以侮辱性的外號稱呼,還經常被欺凌者圍在中間轟炸式地反復喊這個惡俗的外號。本報前幾天報道過的傾訴者閔建,也是被欺凌者叫了一整年的“小矮子”,還被造謠“偷看女廁所”,造成全班對他“敬而遠之”,最終患上“交流障礙”。
另外,隨著網絡的發展,非肢體欺凌方式還衍生出一種“網絡欺凌”。據調查,在欺凌者中間,很多人會利用校園論壇發表對某同學的不實言論,在校內引起“輿論”,導致眾多好事者專門到該同學教室前圍觀、對其指指點點,或是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在網絡中發布當事人照片或者經過剪輯拼接的照片對其進行人格攻擊。
專家呼吁家長、老師“補課”
武漢理工大學心理學研究專家雷五明介紹,中學生與小學生相比,想法多樣,情緒沖動;相對于大學生而言,又不夠成熟,內心敏感,抗壓能力也不足,所以中學階段是校園欺凌事件高發階段,并且容易留下嚴重后遺癥。
心理研究專家何放勛博士,在本報系列報道過程中,曾多次幫助遭受欺凌的讀者解決心理問題。他介紹,關于家長和老師面對校園欺凌事件的態度,馬麗婭的調查結論與他的研究結論相同。
“家長和老師的處理方式,要么太簡單,要么連方向都是錯的。比如忽視、漠視孩子的異常和求助,或者一味地苛責孩子,責問‘他為什么只欺負你不欺負別人’,說什么‘一個巴掌拍不響’。”何放勛說,家長和老師應該“補補課”,平時要告訴孩子怎么保護自己,怎么躲避欺凌,同時學會善于觀察,發現孩子身上是否有傷、情緒是否異常,是否突然不愿意上學,多跟孩子交流,查看是否遭遇欺凌。當孩子反映說受到欺負,既不能漠視,也不能簡單以暴制暴,要學會耐心聽孩子講完事情,進行情緒撫慰,之后聯系老師,與孩子一起商量怎么讓同學間關系融洽,對于心理產生傷害的孩子,要及時進行疏導。欺凌情況嚴重的,要幫助孩子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
近五成學生遭遇欺凌時“不求助”
在馬麗婭調查的欺凌事件數據中,有32.9%的被欺凌者從未告訴老師和父母在校遭受欺凌。當“假設自己遇到欺凌時”,選擇自己處理的占35.30%、息事寧人的占14.50%。也就是說,有49.8%的學生在遭遇欺凌時,沒有求助意愿。
馬麗婭說,學生做出這樣的選擇,與家長和老師的處理態度、方式有關。
在對初中老師和家長的訪談中,馬麗婭發現家長和教師的態度中有相互推卸責任的現象。家長認為將孩子送于學校就可以撒手不管,教師認為學校只負責監管孩子學習,欺凌完全是家長教育問題,應當由雙方家長私下解決。實際上,不論學校還是家長,對于欺凌者的責罰力度不大,多數家長甚至包庇孩子,導致欺凌者無人管教,以至變本加厲,更肆無忌憚地欺凌他人。被欺凌者和未參與的學生由于沒有正確的指導教育自己該如何做,告老師或告家長除了被同伴冠上“愛打小報告”的帽子之外,不能改變任何事。
“當學生遇到欺凌行為,并告訴父母,有65%的家長會理智選擇搞清楚狀況再決定如何處理,12.4%的家長會簡單地讓孩子打回去或是忍耐,甚至會責怪孩子為什么沒用。老師面對校園欺凌事件,有35.7%的老師把‘叫家長’作為解決辦法。”馬麗婭說,面對欺凌事件,無論是肢體接觸欺凌還是非肢體接觸欺凌,一旦孩子無法解決,向家長或老師求助時,遇到這樣的回應,孩子的心理上會遭到打擊,下次遭遇欺凌就會放棄求助,選擇自己忍耐,或者采取過激的行為進行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