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校改革出臺教師考核評價機制
近日,記者從湖南省教育廳獲悉,湖南省高校改革出臺教師考核評價機制。
一、完善師德師風考核辦法
印發《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若干意見》,建立教職工行為規范、職業道德規范以及師德師風考核評比辦法。堅持把教師思想政治與師德作為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和考試的重要內容,作為職稱評審條件并實行一票否決。在實施高校高層次人才項目中,對高校思政教師單列指標。成立湖南省高校學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湖南省高校學風建設指導委員會,制定《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風建設指導委員會章程》,舉辦湖南省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報告會,專門開辟“學風建設專欄”網站,公布各項規章制度和單位學風負責人電話,防范和嚴懲學術不端行為。
二、構建教學激勵約束機制
印發《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教師課程教學考核的指導意見》,完善對教師課程教學考核的指標體系和具體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全省高校教師申報高一級教師職稱,課程教學考核等級必須合格,申報副教授、教授職稱,課程教學考核等級必須達到良好以上標準,教師課程教學考核的結果同時作為申報省級教學質量工程項目的重要依據和條件。完善高校教師教學工作激勵機制,突出教育教學工作業績,分層分類組織高校教師教學獎勵工作。印發《湖南省高等學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審工作改革實施方案(試行)》,下放職稱評審權,突出教學科研并重,注重教師自身發展的評審導向。
三、深化科研評價機制改革
探索實行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對重點學科、科研項目、科技平臺和成果轉化等科研活動建立各有側重的評價標準,實施分類評價、開放評價、同行評價和動態評價,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頭銜、唯科研輕教學等傾向。重視社會服務考核,出臺《關于推進高等學校產學研結合、服務湖南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支持高校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在職稱評定中加大承擔橫向課題的權重,將教師擔任企業科技特派員的時間計算入課時量,將科技成果轉化效益作為重要指標,支持高校教師面向企業和市場需求開展科技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