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批中小學名校長敲定71名中小學校長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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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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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首批中小學名校長名單公布,共71人。
據介紹,已取得名校(園)長培養結業證書,現仍擔任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或教師進修校正職校(園)長,同時應具有以下條件:
職業操守高尚。任職期間,個人曾獲得設區市及以上表彰獎勵,近四年校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在本地區享有較高聲望。
治校能力較強。任職學校具有獨特的辦學風格和育人文化,與國內外學校積極開展教育交流活動,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較大影響。
辦學業績突出。學校相關工作經驗曾在設區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會議作典型發言。
具有強烈的自我發展需求和較強的教育研究能力。近四年,任職學校有省級及以上教科研立項課題或研究成果,本人主持過省級及以上重點研究課題;本人在公開發行的教育類刊物或其他學術刊物發表教育教學論文2篇(其中管理類至少1篇),或出版教育類學術著作,或以第一署名獲得過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
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所在學校辦學成果示范性強,積極開展對薄弱學?;蜞l村學校的幫扶工作,積極承擔省內外教師(校長)跟崗學習、掛職鍛煉或師范生教育實習實踐任務,在省級中小學骨干校長培養中積極共享教育辦學理念和經驗,深受同行和社會的充分肯定和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