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校開啟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對接企業市場需求
2015年上半年開始,按照“統籌推進,試點先行”的總體思路,河北省科技廳組織河北工業大學等4所高校率先開啟“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的探索之路,通過完善“四個機制”、建立“三項制度”,主動為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松綁”,積極對接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和區域經濟發展,加速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后一公里”。
1.完善“四個機制”,釋放高校創新活力
改革開放初期,長三角、珠三角的許多大學教師、科技人員等利用周末到企業兼職,幫助解決生產技術難題,成為助力兩地經濟快速騰飛的關鍵之一。放眼河北省當前,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相比,高校的科技創新服務能力,尤其是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不強,“短板”較為明顯。科研、資產、財務、人事……科技成果轉化遇到“腸梗阻”,涉及的內容方方面面,但多數問題卻出在機制上——收益分配、職稱評定等重課題、重論文,輕應用、輕轉化;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缺乏有效引導和保障,“下海試水”顧慮重重……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后一公里”,必須先邁出機制創新的“第一步”。
一年多來,在積極推動高校貫徹落實《河北省促進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省科技廳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出發點,圍繞用好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引導高校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
創新科技成果市場定價機制,讓科技成果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等“有章可循”,探索科技成果的托管、特許經營、專利質押、信托、證券化等資本化運作模式;
規范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機制,明確成果完成人(團隊)、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和學校(院系)等各方的收益分配比例及分配方式;
探索科技成果產權管理機制,制定科技成果股權獎勵及其確權、股權變更辦法,明確學校持股方式,規范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技術入股和收益分配行為;
改革科技成果轉化評價機制,建立科技成果轉化人員職稱評聘和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橫向課題結余經費用于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報酬獎勵的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