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促法強化經營規范部分學校轉移得利或更隱蔽
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修改決定將于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近日了解到,目前,包括廣東在內的多個省市已經在醞釀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將會陸續出臺。
據《人民政協報》報道,在有關“民促法”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表示,此次修法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對民辦教育實行分類管理,并對兩類學校做出明晰的界定,“還將依據分類制定相應的收費、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用地政策”。
有業內專家告訴澎湃新聞,贊同修改后的“民促法”對民辦教育實行分類管理的明晰界定,但由于營利和非營利性質之間的政策差異,將大大增加選擇營利性學校的實際辦學成本,因此,值得注意的是,現有學校中的部分學校轉移辦學結余及經營得利可能將更趨隱蔽,勢必對后續政策法規的執行以及監管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外,目前國際學校普遍存在的同質化競爭、重投建輕管理、管理體制落后、優秀師資嚴重缺少等諸多問題,既需要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同時也要靠市場調配、優勝劣汰的競爭等方式解決。
新政或使部分學校轉移經營得利更趨隱蔽
2016年度的“民促法”修法進程是教育行業普遍關注的熱點。
據《人民政協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表示,根據新的民促法,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舉辦者不能從辦學活動中取得收益,辦學的結余必須全部用于繼續辦學;學校終止時,清償債務后如有剩余財產,不能拿走,只能繼續用于其他非營利性學校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舉辦者可以從辦學活動中取得收益,有利潤、有結余,可以在出資者之間進行分配;學校終止時,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可按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來處理。
據國際學校第三方服務平臺“新學說”近期發布的《2016中國國際學校發展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10月,國內共有661所國際學校。其中,外籍子女學校122所,公立學校國際部218個,民辦國際學校321所。據中位數估算,中國國際學校在校生總人數約為43萬。
“‘民促法’的修法在中國民辦教育圈掀起了不小的波瀾,甚至直接影響到了有的辦學方的決策計劃。”報告發布方新學說傳媒CEO吳越說,“本次修法為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的推進,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但吳越表示,由于“營利”和“非營利”性質之間的政策差異將大大增加營利性學校實際的辦學成本,因此值得注意的是,現有學校中的部分學校轉移辦學結余及經營得利可能將更趨隱蔽,勢必對后續政策法規的執行以及監管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
吳越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在國外,營利性學校所占比重并沒有人們想象中高,國內本次修法,相較以往在鼓勵社會民間資本開辦學上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未來幾年,中國民辦國際學校的競爭將更加激烈。在這一過程中,優質學校將逐步顯現,淘汰更嚴格,最終形成清晰穩定的分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