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學生被罰抄事件引熱議點評:不必當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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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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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教育嚴厲還是自由民主的爭論,正如“虎媽教育”與“賞識教育”的爭論一樣,注定不會有公認的結論。只是,大學生的權利意識更甚于中小學生,大學教育不能忽視這一現實。
西安一大二女生向媒體反映,所上的概率論課,學生回答不出課前提問時,會被老師罰抄概念十遍;如果下節課再有學生回答不出問題,則需要罰抄新的概念二十遍。
這則新聞能引起網友關注,是因為“新鮮”。一是“罰抄”本身新鮮。中小學“機械罰抄”并不稀罕,但發生在大學,而且是“疊加罰抄”,的確比較少見。二是這樣的教師新鮮。在高校教師頗多不安教位、專謀前(錢)途,大學生理想缺失、學習敷衍的詬病聲中,有如此“傳統”而且“執著”的教師,倒頗有點讓人“懷舊”。
說“懷舊”,一是因為筆者小時候頑皮,當時語文老師的拿手絕招便是“錯一字罰二十遍”。惜乎當時沒有“權利意識”,現在回顧,滿腹怨恨罰抄之余,倒也練就了錯別字很少的“童子功”。二是因為筆者本科就讀于工科院校,當時頗有一些專業教師,批改近百人作業而未嘗懈怠,敬業程度直追中小學老師,現在想起來,都是肅然起敬的。
但“懷舊”本身,也可能是“舊”的標志。遠的不說,當筆者想把當初“錯一罰十”的經驗,移植到上小學的女兒身上時,便遭到了強烈抑制。比如,她會說這一點都不科學,也會氣急敗壞地說,你沒有權力這么做!民主機制下討價還價的結果,是“錯一罰三”了事。和諧是和諧了,但女兒的錯別字到今天還是不絕如縷。可錯別字又怎樣?女兒在美國也上了半年小學,那里的老師,對語法錯誤和拼寫錯誤,一般也是不大糾正的。他們的理念大致是,興趣最重要,長大一點就會了。因此,美國孩子這方面的基本功自然不如中國;不過,再轉折下,他們未來的創新能力和成就,倒也未必比中國孩子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