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規定: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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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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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要求推動形成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擴大科研機構、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權,使其制定以實際貢獻為評價標準的科技創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勵辦法,突出業績導向,建立與崗位職責目標相統一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這一《意見》的出臺恰逢其時,不僅是整個社會逐步釀造和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讓科技人才獲得合理收入的寬松空間和良好環境的制度保障,對高校而言,也將起到合理調節各類崗位收入差距,積極解決部分崗位青年科研人員和教師收入待遇低等問題,加強學術梯隊建設的重要作用。
當下,大學已經從傳統的“象牙塔”逐漸成為社會發展的“智力庫”和“動力站”,甚至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器”。大學的職能逐漸多元化,不再只是從事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學科組織,而是成為了各種應用研究、開發研究和智庫建設的重要主體,從基礎研究的學科導向逐漸轉移到應用開發研究的問題導向。前一種知識生產方式需要科研工作者發表高級別高質量的期刊論文,發布自己的研究發現和成果,后一種知識生產方式需要科研工作者通過運用學科專業知識形成一些應用解決方案、產品與技術。因此,大學教師和科研工作者在滿足社會需求方面的投入與貢獻理應獲得相應的合理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