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具體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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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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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印發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遏制,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由于在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制度措施、實施教育懲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少數地方學生之間欺凌和暴力問題仍時有發生,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必須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
《意見》強調,要積極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緊密聯系中小學生的思想實際,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全體中小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對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