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集美區蓮花新城小區配套幼兒園公辦變私立?
12月3日訊售房時售樓員說小區配套的新城公辦幼兒園,到了今年年初才被告知是私立的?廈門集美區蓮花新城一期、二期有業主覺得開發商言而無信,撥打海都熱線95060反映此事。
前天,蓮花新城小區的開發商住宅集團稱,售樓宣傳冊和合同都未寫配套的幼兒園是公辦園。
目前,業主和開發商正在協商,或都將接受幼兒園明年9月開園,并以同等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向業主收費的方案。
位于蓮花新城二期的新城幼兒園已建好,內部尚未裝修
而集美區教育局一陳姓相關負責人稱,新城幼兒園所處的地塊當初在土地招拍掛之時,就已明確該產權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決定幼兒園是公辦園還是私立園。
業主:
售樓員說是公辦園,后才得知變私立
已入住一期臻園的李女士,在2012年買房,去年交的房,“當時售樓員說是公辦幼兒園,哪想現在竟變成私立的了”。此后,李女士和小區其他眾多業主找了建設商、開發商理論,“但他們就說沒有承諾過是公辦園”。
同是臻園業主的徐女士,兒子1周多了,“今年3月我撥打售樓處電話,說的還是公辦園,但4月就改為私立幼兒園了”。徐女士說,11月8日,蓮花新城1、2期幾十個業主到售樓處找開發商住宅集團下屬的廈門市東區開發公司要說法,“當時他們說,幼兒園性質還沒確定。11月11日,給了2期業主一個書面答復,稱他們也與相關政府部門咨詢蓮花新城成立公辦幼兒園的事宜,但一直未得到正式書面回復。為了滿足子女就讀幼兒園的需要,已同步向社會招商,也將對蓮花新城產權業主、蓮花國際住宅部分產權業主,采取政府分級收費一級園的限價標準,其中一手房業主終身享受此優惠,其他產權業主的優惠期為3年,所有產權業主每戶擁有2個名額”。
對這一“優惠”,一開始徐女士與其他業主并不能接受,“但為了讓孩子明年9月份有幼兒園上,現在我們這些業主只能無奈同意這個方案了”。徐女士說。
前日,海都記者看到徐女士出示的上述“書面答復”,此外,“新城幼兒園”位于新城2期旁邊,與1期就隔條馬路。幼兒園也已建好,內部尚未裝修。
開發商:
售樓宣傳冊與合同都沒寫建公辦園
對此,住宅集團負責此次信訪工作的相關人員沈聞稱,開發商的售樓宣傳冊和合同都未寫配套的幼兒園是公辦園,對于業主說的售樓員承諾是公辦幼兒園一事,“應該不大可能,有公辦幼兒園是近一段時間來,我們在做的一個努力,不過做不做得了,也是公司的決定。我們是國有企業,但決定是私立幼兒園還是公辦幼兒園,是一個商業行為”。
而對于與政府部門接洽,讓政府回購辦成公辦幼兒園的情況,沈聞稱,“公司2009年拍地時,并未規定一定要有公辦幼兒園,一直以來公司也未承諾這個幼兒園是公辦幼兒園。確實有可能做成公辦幼兒園,但這是一個商業行為,是公司的決定。我們只有在這里建一個幼兒園的義務,但沒義務一定要辦成公辦園”。
對于協調方案當中的內容,沈聞稱,“如果業主同意這個方案,我們也本著一個業主利益最大化的考慮,將盡量推動這個方案去落實,這些都要上報審批。如果業主盡快與我們達成一致意見的話,明年9月幼兒園開園,應該不成問題”。
教育局:
開發商是產權所有人
有權決定幼兒園性質
昨天,集美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陳先生稱,新城幼兒園所處的地塊當初在土地招拍掛之時,就已明確該產權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決定幼兒園是公辦園還是私立園。
陳先生稱,幼兒園不是義務教育,廈門市曾在2012年出臺過相關文件,幼兒園建設是以“誰開發誰配套”為原則,既可以辦成普惠性幼兒園,也可以被政府回購辦公辦幼兒園,但回購前提必須取決于產權人的意愿。“沒有政策規定開發商一定要讓政府回購(幼兒園),是否愿意回購還是取決于開發商。”若政府回購,也是按規以成本價回購。如果開發商愿意賣給集美區政府,那集美區政府研究確定回購后,就會交給屬地的相關部門,即集美區教育局,區教育局接收后,必須要將產權轉到區教育局名下,如此一來,區教育局才能就公辦幼兒園的人員申報、機構和法人代表的編制及統計核編人數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
此外,并未聽說該樓盤開發商就回購新城幼兒園之事來區教育局協商。陳先生在教育局五年,至今為止沒接到一份文件材料載明新城幼兒園是公辦幼兒園的性質,且目前也沒有文件稱區政府要回購。(海都記者林秋燕許茵茵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