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教師為轉正式編制行賄分手后被男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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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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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州女子陸某為在福建理工學校“轉正”為正式編制教師,行賄該校商貿專業教學部原主任郭某某5萬元,之后成功應聘。同年,陸某和前男友分手后,其前男友向教育部門舉報了此事。日前,福州倉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郭某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同時,郭某某退出的違法所得5萬元,予以沒收,由暫扣單位福建省教育廳上繳國庫。
郭某某今年49歲,是福建理工學校商貿專業教學部原主任。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3月,時任福建理工學校商貿專業教學部主任郭某某,收受該校工藝美術內聘老師(合同工編制)陸某(另案處理)賄送的5萬元后,在該校2014年度公開招聘教學及行政人員考試中,利用其擔任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成員、考核組面試評委以及商貿專業教學部主任等職務便利,為陸某應聘參試提供幫助。2014年10月,陸某被福建理工學校錄用為室內裝潢類專業教師(正式編制)。
陸某的前男友姜某某稱,他和陸某感情破裂后,于2014年10月通過打電話并發傳真的方式,向省教育廳監察室舉報前女友陸某行賄一事。
(記者曾會文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