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先進事跡報告
身為一名先進的村干部,要虛心學習,努力進取,充分調動自己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用自身的工作熱情,解決村民的實際問題。下面是小編整理村干部先進事跡報告的范文,歡迎閱讀!
村干部先進事跡報告篇一
陳杏芬同志于1983年7月高中畢業后參加工作,現任惠城區汝湖鎮南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作為一個普通農婦,她借改革開放好政策,艱苦奮斗、辛勤勞動、敢于創新,在村中率先奔康致富。作為一名致富能手,她“致富思源、富而思進”,不負眾望當起了倒貼錢的“傻村官”。陳杏芬任前的南新村是全鎮村集體經濟收入(2600元)最少、黨員平均年齡較老、村兩委無辦公場所、班子不夠團結、財務較為混亂、主村道夾窄難行、水利設施差、群眾上訪較多、完成上級下達各項工作任務排尾的“爛攤子”,而作為一名女干部的陳杏芬卻勇敢地當起了這個村的領頭雁。上任后,她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加強村班子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村的經濟社會不斷向前發展,堅持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把關心群眾疾苦作為第一責任,把群眾情緒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滿不滿意作為第一標準,盡職盡責為群眾辦了大量的好事實事,促進了村的發展,成為村民心中的好村官。她的人品和業績都得到了社會和干部群眾的公認。
帶頭致富,被群眾推選為女村官
陳杏芬勤勞勇敢,思想解放,勇于開拓。1987年與丈夫結婚后,夫妻倆是家里的主要勞動力,每年卻耕種13畝的田地,單靠兩個人的手工耕種如此大面積的耕地非常吃力。于是,她大膽鼓勵丈夫到銀行貸款,購買了當時是全村的第一部手扶拖拉機,實現了由手工向機耕轉變,收入逐年增加。陳杏芬每年飼養2頭母豬,每胎豬苗飼養成肉豬出欄。就這樣,她一家的生活日漸紅火起來。
但她并沒有因此而滿足,而是在村里開了第一間小賣部,走出了一條商農相結合的道路。由于服務態度好,經營得法,小賣部的生意每天都有60元以上的可觀收入。同時,丈夫利用知識考取電工技術證書后經營水電裝修,一家子的生活終于富裕起來了。白手起家的陳杏芬一家,于1993年蓋起了一幢三層的樓房,并安裝了程控電話,購買了彩電、冰箱、摩托車等名牌電器,這在當時全村尚屬第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