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思敬烈士事跡介紹
烈士的功勛彪炳史冊,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關于楊思敬烈士事跡你了解多少?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楊思敬烈士的事跡介紹,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楊思敬烈士事跡介紹
楊思敬(1917-1943),字煥南,男,漢族,潞西縣(現芒市)勐戛鎮大新寨人,潞西青年抗日救亡團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在抗日作戰中不幸被俘,堅貞不屈,壯烈犧牲。楊思敬,幼年在勐戛上小學,后到龍陵縣鄉村師范學校、云南省昆華農業高級職業學校讀書,畢業后在墨江縣擔任農科指導員。
楊思敬1942年秋在勐戛蓮臺山觀音寺旁題寫四個大字“還我河山”。他不僅自己帶頭抗日,全家還是滿門忠烈。他的弟弟楊思仁、楊思忠、姐姐楊思錦、妹妹楊思敏等親人都為抗戰勝利作出過貢獻。
日本侵略軍視楊思敬為眼中釘,1943年動用一個團的兵力掃蕩龍潞游擊區。由于情報失誤,駐平達的游擊隊司令部突然被包圍,四大隊首當其沖,大隊長楊思敬被捕遇害。
1987年,楊思敬被國家民政部追認為革命烈士,這是德宏州唯一被國家民政部門追認的革命烈士。
烈士紀念日的日期和來歷
1、中國烈士紀念日,是紀念中國烈士的法定紀念日。
2、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決定每年9月30日為烈士紀念日,國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紀念儀式,緬懷英雄烈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烈士紀念日舉行紀念活動。
3、2020年9月30日上午,黨和國家領導人將同首都各界群眾代表一起,在天安門廣場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
烈士紀念日是什么
烈士紀念日,是指紀念本國英雄的法定紀念日。許多國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紀念日,每年這些國家都要在本國法定紀念日舉行隆重的公祭儀式,紀念本國英雄。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將每年9月30日定為烈士紀念日,國家在首都北京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紀念儀式,緬懷英雄烈士。
烈士紀念日,向英雄致敬
緬懷是為了喚醒記憶,紀念是為了締造未來。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在第三個烈士紀念日來臨之際,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烈士紀念日的那些事兒。以此,致敬英烈,仰望崇高,砥礪前行。
一、烈士指的是哪一類人?
1945年,黨的七大作出召開中國革命死難烈士追悼大會的決定,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烈士”一詞。
1980年6月,國務院發布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第二條對革命烈士的范圍作了更為明確的界定:“我國人民和人民解放軍指戰員,在革命斗爭、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壯烈犧牲的,稱為革命烈士。” 第三條規定了可批準為革命烈士的五種情形:
(一)對敵作戰犧牲或對敵作戰負傷后因傷死亡的;
(二)對敵作戰致成殘廢后不久因傷口復發死亡的;
(三)在作戰前線擔任向導、修建工事、救護傷員、執行運輸等戰勤任務犧牲,或者在戰區守衛重點目標犧牲的;
(四)因執行革命任務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敵人俘虜、逮捕后堅貞不屈遭敵人殺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 為保衛或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壯烈犧牲的。
2011年7月,國務院將《革命烈士褒揚條例》修訂為《烈士褒揚條例》。其中第八條規定了可評定為烈士的五種情形:
(一)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執行___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
(二)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
(三)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四)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
(五)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該條例去掉了“革命”二字,對于烈士的界定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再出現“敵人”字樣,“人民”也被“公民”所取代。
2011年8月,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對2004年8月發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進行修訂,其中第八條規定了現役軍人可批準為烈士的六種情況:
(一)對敵作戰死亡,或者對敵作戰負傷在醫療終結前因傷死亡的;
(二)因執行任務遭敵人或者犯罪分子殺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或者執行___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死亡的;
(四)因執行軍事演習、戰備航行飛行、空降和導彈發射訓練、試航試飛任務以及參加武器裝備科研試驗死亡的;
(五)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六)其他死難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