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變的經過是怎樣
福建事變,簡稱閩變,發生于1933年(民國22年)11月,為在福建發動的反對蔣中正政府起事,其后成立了“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由于未得到各方支持,次年1月即被蔣介石以優勢兵力擊敗。各高層領導人出走,十九路軍亦在繳械后被解散收編。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福建事變經過,希望對你有用!
福建事變圖片
福建事變經過
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等人由于他們的抗日要求和行動得不到蔣介石政府的支持,與蔣的矛盾日益激化。
1932年淞滬抗戰的參戰主力是十九路軍(后期增加了中央軍第五軍),迫于日本壓力,蔣介石政權簽署中日《凇滬協定》,十九路軍被調離上海,開赴福建剿共。
1932年,國民黨軍第19路軍進行“一•二八”淞滬抗戰,觸犯了南京政府的對日不抵抗政策。在《淞滬停戰協定》簽訂的第二天,蔣介石對“違令”抗日的19路軍進行“整肅”,下令將該軍3個師分別派到皖、鄂、贛三省“剿共”前線參加內戰。
6月,19路軍陸續入閩后,蔣介石整肅、收編了陳國輝、張貞等雜牌部隊,并舉兵進占閩西蘇區和閩南游擊區。年底,蔣介石改組福建省政府,任命19路軍總指揮蔣光鼐為省主席、軍長蔡廷鍇為駐閩綏靖公署主任兼19路軍總指揮。
1933年6月1日《塘沽協定》簽字后第二天,蔣、蔡在福州發表通電,反對蔣介石對日妥協、出賣華北。接著又在中國共產黨抗日主張的影響下和“剿赤”軍事失敗的刺激下,放棄了抗日與“剿赤”并行的方針,十九路軍代表陳公培和紅軍代表彭德懷在南平王臺簽訂停戰協定,劃分“國界”,并于10月26日派代表至江西瑞金與中國工農紅軍簽訂《反日反蔣的初步協定》,為事變的發動創造了有利條件。
11月20日,李濟深等在福州召開中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發表《人民權利宣言》。福建事變爆發。
11月21日,李濟深等通電脫離國民黨,隨后聯合第三黨和神州國光社成員發起成立生產人民黨,以陳銘樞為。
11月22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宣告成立。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后,受到各地民眾和海外華僑的擁護,但同時也遭到蔣介石政府的輿論攻擊和軍事鎮壓。
12月下旬,蔣介石抽調進攻江西蘇區的嫡系部隊十余萬人,以蔣鼎文為前敵總指揮,在海、空軍的配合下,由贛東和浙江分路進攻延平、古田等地。同時,蔣介石大撒金錢,收買十九路軍高級將領,使其內部自亂陣腳,軍長師長幾乎全部向中央軍投誠。
1934年1月上、中旬,延平、古田、福州先后被蔣軍占領,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和十九路軍總部分別遷往漳州和泉州。
21日,在蔣介石分化瓦解和優勢兵力的攻擊下,泉州、漳州相繼失守,福建事變終告失敗。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逃往香港,第十九路軍的番號被取消,軍隊被蔣介石改編,保留60、61、78師三個主力師番號,軍官大多調整為黃埔系。
福建事變歷史意義
福建事變試圖建立抗日反蔣政權雖失敗,但對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政策是一次沉重打擊,對后來停止內戰,一致抗日具有積極意義。
福建事變歷史評價
歷史上對福建事變的評價,有兩種說法
說法一:中國共產黨并未對福建事變給予肯定評價,而是指示福建地方黨組織,對十九路軍只是利用。在當時,中共中央《給福建黨的書記的信》中記載:“誰也懂得:十九路軍閥們在淞滬戰爭的時候是屠殺抗日士兵的儈子手,是簽訂上海停戰協定出賣淞滬的賣國賊,是在漳、夏、泉州活埋、遣散數千革命士兵的反革命軍閥,是進攻蘇維埃紅軍的敗將,是剝削民主、慘殺反帝領袖的罪人,是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清道夫!他們賣國與屠戮民眾的滔天罪惡,和蔣介石的南京政府沒有二致。然而,在今天,他卻搖身一變,恰恰變成了“人民政府”的支柱,變成了民族利益的保護著。普天之下,當然不會有這種“奇跡”出現。
說法二:福建事變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獨具特色的政治事件,是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發展史上具有標志性意義和重大影響的歷史事件之一。它不僅為中共倡導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提出提供了重要歷史依據,而且為促使第二次國共合作的建立、推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形成提供了有益借鑒,同時也給我們留下不少啟示,這些啟示可以從一個側面增進對統一戰線這一革命“法寶”的豐富歷史內涵的了解,對加強新時期統一戰線工作也是有所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