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陵八友任昉
任昉(460-508年),字彥升,小字阿堆,樂安郡博昌(今山東省壽光市)人 。南朝著名文學(xué)家,地理學(xué)家,藏書家,“竟陵八友”之一。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竟陵八友任昉,歡迎大家閱讀。
竟陵八友任昉
幼而聰敏,早稱神悟。初為奉朝請,舉兗州秀才,拜太學(xué)博士。永明初,衛(wèi)王儉引為丹陽主簿。梁武帝踐阼,歷黃門侍郎、吏部郎中,除御史中丞,轉(zhuǎn)秘書監(jiān),出為義興太守。為政清省,吏民便之。梁武帝天監(jiān)七年(408年),卒于官,年四十九歲。追贈太常,謚號為敬。
任昉(fǎng)(460年—508年),字彥升,小字阿堆,樂安博昌(今山東壽光,一說山東廣饒)人。南朝梁文學(xué)家。生于宋孝武帝大明四年,卒于梁武帝天監(jiān)七年,年四十九歲。
漢初御史大夫任敖之后也。父遙,南朝齊中散大夫。昉未生時,其母嘗晝寢,夢有彩旗蓋四角懸鈴,自天而墜,其一鈴落入裴懷中,心悸動,既而有娠,生昉。
自幼“聰明神悟”,四歲能誦詩,八歲能文,“雅善屬文,尤長載筆,聲聞藉甚。”叔父任晷夸他“吾家千里駒也。”南朝宋時,舉兗州秀才,拜太常博士。入齊為王儉所重,任丹陽尹劉秉的主簿(辦公室主任)、竟陵王記室參軍,官至中書侍郎、司徒右長史。南朝梁時歷任義興(今江蘇宜興縣)、新安(今浙江淳安縣)太守。一生仕宋、齊、梁三代,為官清廉,仁愛恤民,離開義興時,“舟中惟有絹七匹,米五石而已”。天監(jiān)七年(508年)卒于官舍,家中僅有桃花米20石。梁武帝蕭衍“悲不自勝”,“即日舉哀,哭之甚慟”。
任昉從小孝友純至,幼而好學(xué),容貌甚偉。被族中長輩、交好貴族所稱道,16歲,任丹陽尹劉秉主簿,旋即轉(zhuǎn)任奉朝請,舉南兗州秀才第一,除征北行參軍,結(jié)識江淹。17歲,拜太學(xué)博士,19歲,為王儉所賞,入王儉幕府。25歲,辟衛(wèi)丹陽尹王儉主簿。26歲,辟司徒竟陵王記室參軍,遷司徒刑獄參軍事,入為尚書殿中郎,與宗夬同接魏使,以父憂去職。除父憂服,復(fù)遭母憂。31歲,除文惠太子步兵校尉,管東宮書記。為儀曹郎。32歲,除司徒竟陵王記室參軍。39歲,除齊明帝朝中書侍郎,除儀曹郎,與劉沨共掌秘閣四部。41歲,除齊廢帝東昏侯中書郎。42歲為驃騎大晉安王寶義司徒右長史,除蕭衍驃騎記室,與沈約同掌霸府文筆。43歲,梁臺建,禪讓文誥,多昉所具;除大司馬記室參軍,拜黃門侍郎,遷吏部郎中,掌著作郎。44歲,除御史中丞,出為義興太守。45歲,重除吏部郎,參掌大選,居職不稱,除御史中丞,秘書監(jiān)。47歲,除御史中丞,尋轉(zhuǎn)御史中丞,秘書監(jiān),領(lǐng)前軍。48歲至49歲,出為寧朔、新安太守。
竟陵八友任昉著作
任昉寫文章時擅長表、奏、書、啟等文體,文格壯麗,“起草即成,不加點竄”,而同期的沈約以詩著稱,時人稱“任筆沈詩”。沈約稱任昉“心為學(xué)府,辭同錦肆”。王融“自謂無對當時”,可是一見任昉之作,似“恍然若失”。王儉見其筆札,“必三復(fù)殷勤,以為當時無輩,曰:‘自傅季友以來,始復(fù)見于任子。若孔門是用,其入室升堂。’”又與沈約、王僧儒同為三大藏書家。“竟陵八友”之一(竟陵八友:任昉、王融、謝朓、沈約、陸倕、范云、蕭琛、蕭衍)。作《奏彈范鎮(zhèn)》文,他反對范縝的“神滅論”。
著有《述異記》2卷、《雜傳》247卷、《地理書鈔》9卷,《地記》252卷、《文集》23卷、《文章緣起》1卷等?!兜赜洝?、《雜傳》等近500卷,均佚。今傳明人輯《任彥升集》。另,《文章緣起》一書,舊題任昉撰。
任昉對父母及其孝順,每次伺候得病的父母,睡覺從不脫衣服(時刻準備起來),說話時眼淚一起流下來,湯藥、飲食一定要先親自品嘗(試探熱冷)。被推薦為兗州秀才,任命為太學(xué)博士,因為文才被世人了解。永明(南北朝齊武帝年號)初期,衛(wèi)王儉擔(dān)任丹陽尹,聘請任昉為主簿(官職名)。王儉每次見到任昉的文章,必定多次夸獎,認為當時沒有比得上的。后來任昉因為父親去世辭官,痛哭以至于眼中流血,如此三年,拄著拐杖才能起來,任昉一向身體強壯,腰帶很長,守孝完畢后讓人都認不出來了。任昉奉養(yǎng)叔父、叔母和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侍奉哥哥嫂嫂非常恭敬小心。親戚貧困,他一直供養(yǎng)接濟他們。所得的薪水,四處饋贈,都分散給了親屬、親戚,當天就用光了。生性通達灑脫,不講究著裝打扮,喜怒從不在臉上表現(xiàn)出來,車馬服飾也不鮮明出眾。 后來,任昉調(diào)出京度擔(dān)任宜興太守。當?shù)氐娜松⒆訁s不撫養(yǎng),任昉嚴厲申明法律,生子不養(yǎng)和殺人同罪。對待懷孕的人,提供錢財用度,受到接濟的人家有好幾千。在任上所得的公田、俸祿共八百多石,任昉分成五份分給下級,剩下的全部資助別人,兒女、妻妾只吃麥子而已。 后又調(diào)任為新安太守,在任上不修邊幅,普通人一樣拄著拐杖,在鄉(xiāng)間、城里徒步行走。見到有人糾紛、打官司的,就地裁決處理。他做官清廉節(jié)儉,下級官吏在他面前都很隨便。在任上去世,遺產(chǎn)只有桃花米二十石,家人沒有能力辦喪事。他遺言說不許家人拿新安郡的一件東西回京城。任昉家里不置產(chǎn)業(yè),以至于沒有宅屋府第。當時有人嘲笑他經(jīng)常借貸,借貸來的錢也都分散給親戚朋友。東海人王僧孺曾經(jīng)評論他,認為“任昉以別人快樂為樂,以別人憂愁而憂,不帶家產(chǎn)上任,贏得百姓敬仰回來,不顧貧窮,拋去吝嗇的性格,他的行為可以激勵當?shù)仫L(fēng)俗,他的氣節(jié)可以教化人倫關(guān)系,能讓貪婪的人不貪圖錢財,讓怯懦的人有自立的勇氣”。任昉被推崇,達到了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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