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文學《洛陽伽藍記》
《洛陽伽藍記》是一部集歷史、地理、佛教、文學于一身的名著(《四庫全書》將其列入地理類),簡稱《伽藍記》,為北魏人楊炫之所撰,成書于東魏孝靜帝時。
內容簡介
《洛陽伽藍記》作者楊炫之,生卒年具體不詳,北朝時期北平(今河北滿城)人,該書是記述北魏洛陽佛寺興衰的歷史和人物故實類筆記,作者楊炫之因撰該書而名世。
《洛陽伽藍記》全書共五卷,按地域分為洛陽的城內、城東、城南、城西、城北,記述佛寺七十馀處。其體例是以北魏佛教的盛衰為線索,以洛陽城的幾十座寺廟為綱領,以寺廟為綱維,先寫立寺人、地理方位及建筑風格,再寫相關人物、史事、傳說、逸聞等,在對諸多佛寺形制規(guī)模的描摹和始末興廢的勾勒中,反映了廣闊的政治經濟背景和社會風俗人情,如皇室諸王的奢侈貪婪,南北朝間的交往,北魏全盛時期洛陽手工業(yè)、商業(yè)的繁盛,民間藝人的卓越技藝和演出盛況等。該書再現(xiàn)了北魏都城洛陽四十年間的政治大事、中外交通、人物傳記、市井景象、民間習俗、傳說軼聞,內容相當豐富,書中亦有不少志怪故事,如“法云寺”條中所載之田僧超吹茄、陳白墮釀酒、孫巖娶狐女等。
創(chuàng)作背景
公元311年(永嘉五年)西晉永嘉之亂后,佛教在北方日熾,社會遂盛行開鑿石窟、建立寺廟,僅北魏都城洛陽,城內外就建寺一千余所。其后政權更迭,洛陽陷于兵燹,繁華之地,成為廢墟。都城也遷到了鄴。公元547年(東魏武定五年),楊炫之因公務路過洛陽,面對繁華名都在現(xiàn)實中卻是“城郭崩毀,宮室傾覆,寺觀灰燼,廟塔丘墟”的凄涼景象,感慨傷懷,因作此書。其意蓋有三:追記洛陽昔日景象,保存史實;抒發(fā)國家破忘、京都傾毀的悲傷之情;揭示統(tǒng)治者沉迷于佛教迷信的禍害。
文獻價值
《洛陽伽藍記》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在20世紀,研究者已取得不少成果,但在北朝史學、中古佛學、中古文學、語言學、中外文化交流史以及宗教建筑等諸多方面,仍有很大的研究價值及研究空間。[2]
史學價值
《洛陽伽藍記》的史學價值,史學界有較多的討論及研究。
首先,在史學理論方面,臺灣學者何寄澎《試論楊炫之的歷史精神》提出楊氏是在一份濃厚歷史感的驅策下創(chuàng)作《伽藍記》的,其撰作的真正目的乃是要傳述一段“信史”。李曉明《〈洛陽伽藍記〉的特點》,認為《伽藍記》有以下幾方面的史學特點和價值:(1)因地敘事,以地系史;(2)采取多樣形式,寓褒貶于敘事之中;(3)廣泛的史料來源和多方參證、勇于存疑的治史態(tài)度相結合;(4)豐碩的歷史文學成就。王美秀《從質疑歷史到爭奪詮釋權——以〈洛陽伽藍記〉的歷史論述為例》,指出楊炫之身處中國民族激烈沖突的時代,在北魏長期漢化之后又遭遇所謂鮮卑化的文化逆流,其牽動的文化認同問題勢難規(guī)避,此書顯露的歷史特質與此深有淵源。
其次,《伽藍記》在佛教史研究領域得到了人們的關注。如潘桂明《〈洛陽伽藍記〉與北朝佛教》根據《伽藍記》記載的有關佛教事跡,勾畫了佛教在北魏洛陽繁盛的圖景。盧寧《由〈洛陽伽藍記〉看北魏的中原法化》從《洛陽伽藍記》保存的有關建筑園林、教法流播、民俗風情等大量寶貴資料分析,認為北魏統(tǒng)治者推行的漢化與佛教法化對中原地區(qū)產生過巨大影響。
再次,人們對《伽藍記》所反映的北魏社會經濟、風俗民情、音樂藝術、中西文化交流等方面也多有探究。如黃公渚《〈洛陽伽藍記〉的現(xiàn)實意義》,從揭露統(tǒng)治者的丑惡、反映都市經濟面貌、記錄各階層的動態(tài)和社會風尚等方面探討了《洛陽伽藍記》的社會現(xiàn)實意義。
文學價值
《洛陽伽藍記》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在文學方面也有很高的成就,四庫館臣評“其文秾麗秀逸,煩而不厭,可與酈道元《水經注》‘肩隨’。”但由于傳統(tǒng)的文學史研究多重南朝而輕北朝,《洛陽伽藍記》亦因此淪為遺珠。直至20世紀80年代,《洛陽伽藍記》的文學價值才逐漸得到學界較多關注,林文月《〈洛陽伽藍記〉的冷筆與熱筆論》認為:楊炫之以冷筆寫空閭,故條理井然,以熱筆寫時間,故好惡分明,有別于后世修史之枯淡處,冷熱交織,遂令這部奇書呈現(xiàn)特殊面貌,而永垂不朽。曹虹的《〈洛陽伽藍記〉新探》則認為,《洛陽伽藍記》整體組織上善于經緯,融史筆與文采于一爐的局部描述是《洛陽伽藍記》一書的不可多得之處。
韓國學者成潤淑《〈洛陽伽藍記〉的小說藝術研究》在范祥雍研究的基礎上,對《洛陽伽藍記》的小說史價值作了專題研究,認為該書已符合小說演進中的各種特質,不論從題材上還是從藝術手法,都已成為介乎六朝殘叢小語與唐代傳奇之間的過渡形態(tài),臺灣林晉士《〈洛陽伽藍記〉在文學史上之價值》對《洛陽伽藍記》的文學史價值進行了全面研究,指出《洛陽伽藍記》不但在散文史和小說發(fā)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即從文學史料的角度而言,《洛陽伽藍記》記載的古籍逸文與俗諺歌謠,也為后世的文學史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資料。
城建價值
《洛陽伽藍記》佛寺為中心,記述北魏京城的建筑,次序整然,體例明晰,是研究北魏洛陽城市規(guī)劃、建筑和園林藝術的重要資料。勞干《北魏洛陽城圖的復原》,利用《洛陽伽藍記》和《帝王世紀》、《續(xù)漢書》郡國志劉昭注引《晉元康地道記》等資料繪出了北魏洛陽城復原圖。何炳棣《北魏洛陽城邦規(guī)劃》根據《洛陽伽藍記》的記栽,確定了洛陽的規(guī)模和建筑,提出北魏洛陽的“坊里制”不只是土地利用制度,而是根據統(tǒng)治階級和被統(tǒng)治階級不同社會經濟性能的全盤都市設計。孟凡人《北魏洛陽外郭城形制初探》,參照《洛陽伽藍記》記栽,結合墓志以及部分地區(qū)的實地考察,對洛陽外郭的形狀、郭門、城墻和主要建筑布局等進行了探究。張金龍《北魏洛陽里坊制度探微》結合《魏書》和《洛陽伽藍記》記載,對寧術界研究歧見較大、或未曾注意又關涉洛陽里坊制度認識的一些主要問題作了探索。薛瑞澤《讀〈洛陽伽藍記〉論北魏洛陽的寺院園林》,認為北魏洛陽寺院園林的構成有兩種形式,其寺院園林具有達官貴人園林的特色。
在此方面,日本學者亦用力頗多,如水野淸一《洛都永寧寺解》(注:該文1939年初次發(fā)表,收入《中國佛教美術》,1968年),森鹿三《關于北魏洛陽城的規(guī)模》1(注:該文1952年初次發(fā)在,收人《東洋學研究》歷史地理篇,1970年)、服部克彥《北魏洛陽的社會與文化》(1965年)和《續(xù)北魏洛陽的社會與文化年》(1968)等,均是以《洛陽伽藍記》作為為主要史料的翹楚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