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重農抑商政策是怎樣的
重農抑商政策在當今仍然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抑商政策則是明顯與現代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發展是不相適應的,早已過時。我們今天不但不能歧視抑制民營企業,反而應該是大力鼓勵、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那么歷史上的重農抑商政策是怎樣的?
什么是重農抑商政策:通過法律困辱工商業者,限制私人工商業發展,這是中國古代“重農抑商”傳統的一個重要方面。這一傳統的形成,直接由“農”、“商”對封建國家的“利”、“害”屬性所決定。
從政治經濟方面講,私人工商業對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封建社會結構的穩定有著經常性的危害,它常導致小農經濟的瓦解。從倫理方面講,私人工商業是對封建等級秩序、“均平”秩序、儉樸秩序的經常性破壞因素,它易導致社會尊卑貴賤關系的紊亂。這兩方面的原因決定了中國封建社會以“重農抑商”為國策。
中國古代法中的“重農抑商”傳統,人們很早以前就專門研究過它的形成原因。人們認為,其原因不外兩者:一是在中國古代,商業是對作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統治基礎的自給自足小農經濟的經常性威脅,故要抑商而促農;二是在亞細亞社會,商業經常威脅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府行使其廣泛的公共職能(如舉辦公共工程以抵御自然災害、修長城抵御外族入侵等等),故要抑之。現在看來,這種結論是不全面的:只注意到了形成這種傳統的經濟原因或物質方面的原因,沒有注意到另一方面的重要原因——觀念原因或精神文化方面的原因。這種原因,就是“義利之辨”、“重義輕利”觀念為代表的倫理思想。
重農抑商
重農抑商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經濟指導思想,其主張是重視農業、以農為本、限制工商業的發展。商周時期國家曾采取鼓勵政策,支持商業發展。后來社會上出現日益嚴重的商業與農業爭奪勞動力,影響農業生產等危及政權統治等問題,于是出現重農抑商思想。戰國時期強調耕戰、加強中央集權于是出現了重農抑商的思想。商鞅在秦國實現變法時,首倡“重農抑商”。
西漢初年經過長期戰亂,民生凋敝,商人卻囤積牟利。漢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并嚴禁商人購置土地,這些政策有效地避免了因商人非法牟利對恢復經濟造成阻礙。漢武帝推行貨幣官鑄、鹽鐵酒專賣、官營販運、物價管理、以及向工商業者及加重征稅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富商大賈的勢力。
中唐以后重農抑商的政策有了某種松動。朝廷對海外貿易的鼓勵以及官商分利政策的實行,使商人地位得以提高。明清時期,商品貨幣經濟空前活躍,國家財政收入也從商業稅收中得到了很大的補充。但統治者認為商品交換不能夠創造新的財富,對商業發展并不采取鼓勵政策,還經常以各種方式對商人進行盤剝,破壞了工商業的正當經營,以至于影響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
古代重農抑商政策主要表現在:
一、統治者反復強調農業為本業,商業為末業。
二、在土地問題上,采取抑制兼并的政策,防止農民大量破產,穩固農業生產基礎。
三、強化戶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動。
四、從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業活動:限制商人的政治權利,堵仕途之路,不許其后代做官;利用稅收制度懲罰商人;對重要行業采取官營,不許商人染指;從日常生活方面對商人進行限制,對其穿衣、建房、乘車都有歧視性規定,等等。
重農抑商影響
(一)積極影響
1.有助于穩固封建統治
通過從思想到政策的演進,王朝統治者把發展農業作為國家大事來抓,采取鼓勵農業和抑制民間私營工商業的措施,將盡可能多的勞動人手固著于土地之上,最大程度地實現勞動力與土地的直接結合,來切實穩固和推動農業生產的發展,并從根本上維護了國家政權統治。
2.符合當時經濟運行的規律
古代社會,農業在社會經濟結構中是最為基礎和最為重要的,對民間私營工商業采取抑制政策和措施,來保障農業在社會經濟結構中的主導地位,強調以農業為主導為重要,以工商業為輔助為次要,保障農業和工商業之間的主次重輕關系,是符合當時社會經濟運行結構要求和運行規律的。
3.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
農業生產周期長,成本高,但效益低,利潤增長緩慢;工商業運營靈活,能夠短期見效,效益高,利潤積累迅速。高效益高積累的工商業,是促使社會財富占有發生貧富兩極分化的重要推動力,重農抑商政策主張對農業扶持,又主張對工商業抑制,這有著防止兩極分化的一定積極意義。抑商就是企圖從根本上消滅引起變化的總根源。即使不能完全消滅商人和商業,使社會再退回到沒有變化以前的靜止狀態,至少可以通過抑商政策的貫徹,以限制商人和商業資本的活動,縮小商業營運的范圍,便可以把它們的消極影響和造成的社會動亂減少到最低程度。
重農抑商政策在封建社會初期對當時農業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新興地主階級政權的鞏固起到了積極作用。例如商鞅變法積極推行農戰方針,采用各種手段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鼓勵發展農業生產,從而促進了秦國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為后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物質基礎。西漢初期實行重農抑商政策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利于漢初經濟的恢復與發展。中國宋代、明代中期后都不重農抑商,所以這兩個時期都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改朝換代后,資本主義萌芽消失了,重新開始了重農抑商。
(二)消極作用
1.嚴重阻礙了商品經濟的形成
抑制封建統治階級為了抑制商業經濟的發展采取把商業從私人手里奪取過來,改為官營的方式。于是商品經濟自由發展的道路便完全被堵塞了。
2.使中國社會長期處在資本主義萌芽狀態
到了封建社會末期,在生產力發展,商品經濟活躍、資本主義萌芽產生后,堅持重農抑商政策,把商、農發展對立起來就違反了經濟發展的規律,對經濟發展起到了阻礙作用。資本主義萌芽在中國和西歐幾乎是同時出現的。然而,它們的命運卻戳然不同。資本主義萌芽在中國不斷遭受摧殘,要歸罪于重農抑商政策。
3.對中國文化產生了消極影響
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形成了重農抑商政策,但是封建主義的政策,經過了幾千年的沉淀,則反映地主階級的文化,成為社會矛盾的主導文化。這些文化對農民的心理影響還是存在的。抑商政策的嚴重后果不僅是從根本上限制了工商業,更重要的是,使農民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農本”觀念和“輕商”觀念,在這種觀念的支配下,農民的擇業視野狹窄,長期固守于土地,相安于農業,受束縛而不自知。很明顯,重農輕商的觀念是農村產業開發的一大文化障礙。
到了明清時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商品經濟的活躍,國家財政收入也從商業稅收中得到了很大的補充,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已經出現。而在這時,統治者認為商品交換不能夠創造新的財富,對商業發展并不采取鼓勵政策,統治階級依然堅持重農抑商的政策,把商農發展對立起來,并在重農抑商政策思想的指導下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資本主義發展的措施,還經常以各種方式對商人進行盤剝,這雖有利于國家穩定統一,鞏固中央政權,卻破壞了工商業的正當經營,遏制了資本主義的發展,從而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違反了經濟發展規律,這樣就失去了其產生之初的進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