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服的歷史簡介
漢服史是指漢民族服飾發展史,漢服是中國漢民族的民族服飾,傳承千年,歷史悠久,一部漢服史等于半部中華文明史。了解漢服就一定要深入的了解漢服的歷史,只有了解漢服的歷史才能更好地熱愛傳承我們優秀的民族文化。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漢服的歷史簡介
(一)漢服起源、形成、發展史(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后17世紀中期)
上古穴居而野處,衣毛而冒皮,未有制度。后世圣人易之以絲麻,觀翚翟之文,榮華之色,乃染帛以效之,始作五采,成以為服。見鳥獸有冠角髯胡之制,遂作冠冕纓蕤,以為首飾。凡十二章。故《易》曰:“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觀象于天,俯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乾坤有文,故上衣玄,下裳黃。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天子備章,公自山以下,侯伯自華蟲以下,子男自藻火以下,卿大夫自粉米以下。至周而變之,以三辰為旂旗。王祭上帝,則大裘而冕;公侯卿大夫之服用九章以下。秦以戰國即天子位,滅去禮學,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漢承秦故。至世祖踐祚,都于土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顯宗遂就大業,初服旒冕,衣裳文章,赤舄絇屨,以祠天地,養三老五更于三雍,于時致治平矣。這段文字出自《后漢書·輿服志》,這段文字高度概括了后漢明帝之前漢服的發展。漢明帝是中國漢服發展歷史上一個重要的歷史人物,《晉書·輿服志》中說明帝采《周官》、《禮記》,更服袞章,天子冠通天而佩玉璽。漢明帝恢復了自周代滅亡以后被荒廢的冕服制度,漢明帝的“衣冠承周”是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后,中國人繼思想領域后在衣冠領域的一次文化復興。明帝以后的漢族王朝多延續周制而有所損益,形成了中國漢服萬世一系的傳承。
后漢明帝,參照三代和秦的服飾制度,確立了以冠帽為區分等級主要標志的漢代冠服制度。服飾在整體上呈現凝重、典雅的風格。秦漢時期的男子,主要穿著的是一種寬衣大袖的袍服,主要分為 曲裾袍和 直裾袍兩類,除了祭祀和朝會以外,其他場合均可穿著。漢代時期的另一個特點是實行配綬制度。漢代女子一般都將頭發向后梳掠,綰成一個 髻。髻式名目繁多,不可勝舉。此外貴族女子頭上還插 步搖、花釵作裝飾。奴婢則多用巾裹頭。漢代女子的禮服是深衣,與戰國時不同。還有穿襦裙和褲的。漢代對鞋也有嚴格的等級規定。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服飾,受到社會政治、經濟、思想等方面的影響,由魏晉的仍循秦漢舊制發展到南北朝時期各民族的相互影響、相互吸收、漸趨融合。這一時期的服飾主要以自然灑脫、清秀空疏為特點。用巾帛包頭,是這個時期的主要首服。較為流行的是一種在小冠上加籠巾的“籠冠”。這個時期的漢族男子的服裝主要是袖口寬大、不收衣祛約束的衫。漢族女子的發飾也頗具特點,主要是假髻的風行。魏晉時期婦女服裝承襲秦漢的遺俗,在傳統基礎上有所改進,一般上身穿衫、襖、襦,下身穿裙子,款式多為上儉下豐,衣身部分緊身合體,袖口肥大,裙為多折裥裙,裙長曳地,下擺寬松,從而達到俊俏、瀟灑的效果。
唐代服飾承上啟下,法服和常服同時并行。法服是傳統的禮服,包括冠、冕、衣、裳等;常服又稱公服,是一般性正式場合所著服飾,包括圓領袍衫、幞頭、革帶、長筒靴等。品色衣至唐代已形成制度。平民多著白衣。唐代女子的髻式繁復。還有在髻鬢上插金釵、犀牛梳篦的,貴族女子面部化妝成 鵝黃、 花鈿、 妝靨等。唐代女服主要為裙、衫、帔。襦裙是唐代婦女的主要服式。在隋代及初唐時期,婦女的短襦都用小袖,下著緊身長裙,裙腰高系,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并以絲帶系扎,給人一種俏麗修長的感覺。中唐時期的襦裙的比初唐的較寬闊一些,其它無太大變化。
宋代服飾大體上沿襲了隋唐舊制。但由于宋朝長年處于內憂外患交并之中,加上程朱理學等因素的影響,這一時期的服飾崇尚簡樸、嚴謹、含蓄。唐代的軟腳幞頭這時已經演變為了內襯木骨、外罩漆紗的幞頭帽子。皇帝和達官顯宦戴展腳幞頭,公差、仆役等戴無腳幞頭,儒生戴頭巾。宋代男子服裝仍以圓領跑為主,官員除祭祀朝會以外都穿袍衫,并以不同的顏色區分等級。宋代女子的發式以晚唐盛行的高髻為貴,簪插花朵已成風習。宋代的女裙較唐代窄,而且有細褶;衫多為對襟,覆在裙外 。
元朝時期長衣統稱為袍,其樣式南北方差異不大,但材料貴賤精粗,卻差距懸殊。漢族男性發式變化不多,但北方的漢族女性發式較前簡化。
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上采周漢,下取唐宋,確立了明代服飾的基調,明朝時期棉布得到普及,普通百姓衣著材料有所改善。明代官員的主要首服沿用宋元幞頭而稍有不同。普通百姓服裝或長、或短、或衫、或裙,基本承襲了傳統服飾樣式,并且品種十分豐富。明朝時期,一般人所戴的帽,除了過去流傳下來的,朱元璋又親自制定了兩種,頒行全國,士庶通用,即六合一統帽和四方平定巾 。
(二)漢服中斷、衰亡史(公元1644年至公元1912年)
清朝統治者為了達到削弱漢人的民族認同感以便于維護滿州的統治,實行“剃發易服”,服漢衣冠、束發者治重罪 。滿族入關后,下令漢族剃發易服,“衣冠悉尊本朝制度”。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攝政和碩睿親王諭:“各處城堡著遣人持檄招撫……有雖稱歸順而不剃發者,是有狐疑觀望之意,宜核地方遠近,定為限期,屆期至京,酌量至京,酌量加恩,如過限不至,顯屬抗拒,定行問罪。” 此后清廷多次就剃發易服頒發諭旨 。
順治二年,清軍攻下江南各省,清政府從此下令在全國推行剃頭改服的制度。清政府再次頒布剃發令,要求“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所到之日,亦限旬日,盡行剃發”,如果有“仍存明制,不隨本朝之制度者,殺無赦。”與此配合的是強行更改漢人衣裳式樣。當時由于穿漢人衣裳而被捕殺的人不計其數。江陰人民奮起抵制,堅持抗戰三個月,城破,全民死戰,男女老幼無一投降。嘉定民眾也堅持了兩個多月的斗爭,受到清兵的殘酷屠殺,演成了中國歷史上空前殘暴的慘劇。當時中國廣大地區,由于明朝末年封建統治者對農業、手工業的摧殘,以及官軍對農尺.起義的進剿,已經造成許多地方千里無人煙,滿目瘡痍的景象。隨著這種殘酷政策相繼而來的,便是改冠易服。清廷再次用政令強制漢族軍民一律改著滿族服裝。有些鄉間農民,因不知朝廷法令,偶爾穿著明代服裝進城,大多要被剝得全身精光,并且以能保全性命為幸。由此可見,改易冠服與剃發令一樣,都是通過強制辦法推行的 。
漢族長期的抵制斗爭使清政府也考慮做些讓步,以穩定局勢。于是提出所謂“十從十不從”,即服裝上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陽從陰不從,官從隸不從,老從少不從,儒從而僧道不從,倡從而優伶不從;以及仕宦從而婚姻不從,國號從而官號不從,役稅從而語言文字不從。這點有限的讓步,終于保留了一些漢服中的特點,但總體而言漢服仍在清朝統治者武力血腥鎮壓與屠殺下逐漸消亡了 。也致使了清朝兩百多年的歷史中,漢族男子服飾基本以滿服為模式,旗袍、長衫、馬褂都是以滿族為主體的民族服飾的改良和發展,而非漢族傳統的民族服飾 。留存復興
漢服本身雖然清朝剃發易服等統治政策下消失了,但因為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其部分元素一直沒有滅絕,直到現代漢族人信仰的道教、佛教以及一些邊遠山民,還有國內許多少數民族都還保持著漢服的特征,現代社會的一些重要祭祀、紀念活動、民俗節日等仍能看到漢服的部分元素。
(三)漢服光復與復興史(公元1912年至今)
1912年2月12日隨著宣統宣布退位,滿清統治在中國的統治結束,伴隨著政治上的服飾壓迫的結束,漢服迎來了復興發展的新時期,2012年3月,民國文化學者錢玄同在浙江教育司帶‘玄冠’,著‘ 深衣’,而工作,堪為漢服復興史上第一位著漢服者。1912年文化名人陳煥章曾經提議:“凡支分會會長必須制深衣章服”。1913年,錢玄同在浙江就職教育司長時,發表《深衣冠服考》,并著 深衣到政府報道。民國時期許多有識之士一直在努力推廣漢服,然而由于戰亂、西化等諸多原因,漢服未能得到全面的推廣。
21世紀初,隨著中國國力的發展,社會穩定,人們開始審視自己傳統文化中的優秀部分。一些人通過考據漢服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復原了漢族傳統服飾,同時通過恢復傳統節日,恢復傳統禮儀,祭祀先賢,推廣傳統學說,宣傳傳統樂器等重新宣導恢復傳統漢服并身著漢服進行推廣,漢服迎來了新的復興時期。
漢服的相關人物
黃帝:漢服起源形成時期的重要歷史人員,相傳袞冕衣服為黃帝所首創
周文王、周武王:周朝的創立者,制定周禮,制定五冕、翟衣等千年傳承。
孔子:周禮的傳承者和守護者。
漢明帝:重新恢復周代的冕服制度
唐高祖:頒布《衣冠令》,確立大唐服飾的基調
明太祖:上采周漢,下取唐宋,重新建立漢族衣冠禮儀制度,糾正元代混亂的衣冠系統。
漢服有關故事
文宗朝的禁令與延安公主事件
唐文宗“性恭儉、惡侈靡”,即位之后,面對舉國上下風靡的奢華追求,便“以四方車服僭奢”,逐步展開各種關于侈靡的禁令。首先是對奢華面料如花紋纈綾的禁斷,“四方并不得輒以雜行樣難行非常之物為獻,纖麗若花絲布撩綾之類并禁斷,敕到一月日機杼一切焚棄”。接著又管起了公主們的首飾,煞有介事地遣內官到公主府上挨個宣旨,卻只是叫她們不得插一頭的梳釵。“命中使于漢陽公主及諸公主第宣旨:"今后每遇對日,不得廣插釵梳。"
過了幾年,大約是摸清了皇帝的心思,有關部門便開始制定了一份極其詳細的限定條例,從百官一直到婢女的服色、花紋、面料尺寸,車馬、房屋一一詳加規定:“大和六年(832)右仆射王涯準敕詳度諸司制度條件等禮部式:……婦人制裙不得闊五幅以上,裙條曳地不得長三寸,襦袖等不得廣一尺五寸以上。婦人高髻險妝,去眉開額,甚乖風俗,頗壞常儀,費用金銀,過為首飾,并請禁斷,共妝梳釵篦等,伏請勒依貞元中舊制,仍請敕下后,諸司及州府榜示,限一月內改革。”
有司的奏本與文宗改革的心意一拍即合,所以馬上就頒布天下執行。開始正式禁高髻險妝,禁去眉開額,禁大袖長裙。但文宗自己也清楚,奢靡的風氣不是那么容易因為幾道詔敕就消止的。大和九年(835年)十二月,文宗御紫宸殿時與宰臣交談,提及左街副使張元昌用金唾盂等奢侈之事時,還感慨道:“睹今日之事,即往往憤氣填膺。”
的確,流行的趨勢沒那么容易就被扭轉廢除,“詔下,人多怨者。京兆尹杜悰條易行者為寬限,而事遂不行”。文宗的禁令在民間推行不易,但天子眼前,宮中左右還是收斂一些,不敢逾越。不過幾年后的開成四年(839年)元宵節,就是在宮里,又發生了一件讓人驚詫的事:
“正月十五,夜于咸泰殿觀燈作樂,三宮太后及諸公主并赴宴,帝思節儉化天下,衣服咸有制度,左右親幸莫敢逾越,延安公主衣裙寬大,即時遣歸,駙馬都尉竇浣待罪,敕曰:公主入參,衣服逾制,從夫之義,過有所歸,竇浣宜奪兩月賜錢。”
公主們在家里才不管什么三寸五寸的禁令,只是得記著別在皇帝眼前晃悠就好了。延安公主一時不慎,穿著寬大華麗的衣裙,美美地準備參加宮里的賞燈宴,誰知就撞在了槍口上,被皇帝一怒之下,當著三宮太后、諸位公主的面趕回家換衣服,而駙馬還被治罪罰了兩月薪水,顯然是“殺雞儆猴”了,估計在場的公主們在暗自偷笑的同時還都悄悄捏一把汗。延安公主萬萬沒有想到,這件尷尬丟臉的事還被當做一件體現文宗節儉的事跡,在史書筆記中被反復提及,“名垂青史”。
公主事件一發生,想必是引起了不小的騷動。大家都震驚皇帝居然來真的,以至于淮南節度使還特地順勢上奏邀功,稱:“比以婦人,長裾大袖,朝廷制度,尚未頒行,微臣之分,合副天心。比閭閻之間,袖闊四尺,今令闊一尺五寸;裙曳四尺,今令曳五寸。事關革不敢不奏。”當時揚州婦人的衣袖寬大長裙曳地的程度居然達到了四尺的規模,李德裕命令其管內婦人縮短衣裙尺度,被當做特別的功績而上奏,可見當時地方真正能夠如此推行者之罕見。
但文宗煞費苦心的反復下詔敕限制,還是沒能對抗得了全社會的奢靡追求,最終失敗了。我們看晚唐壁畫、繪畫里的婦人形象,大袖長裙者比比皆是,出土的中晚唐華麗絲綢面料也不鮮見。到了五代更成為一種常態,吳國、閩國、南唐出土的陶俑,連普通侍女也都一個個披著大袖長衣。正如后唐莊宗詔書所說的:“近年以來,婦女服飾,異常寬博,倍費縑綾。有力之家,不計卑賤,悉衣錦繡。”而西北邊陲的敦煌,中唐被吐蕃占領不被朝廷限制,到了晚唐五代北宋初,更是大袖長裙的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