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全國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日期表
高溫津貼是一種勞動保護措施,旨在保護員工的勞動權益和提高工作環境的安全性和舒適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全國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日期表,如果喜歡請收藏分享!
2023全國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日期表
1、北京
發放標準:室外高溫作業不低于180元/月;市內高溫作業不低于120元/月
發放時間:6至8月
2、河北
發放標準:室外露天作業2元/小時,室內高溫勞動者1.5元/小時
發放時間:實行差別時長
3、天津
發放標準: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發放時間:6至9月
4、上海
發放標準:300元/月
發放時間:6至9月
5、浙江
發放標準:室外高溫作業300元/月;市內高溫作業200元/月
發放時間:6至9月
6、山西
發放標準:240元/月
發放時間:6至9月
7、陜西
發放標準:25元/天
發放時間:6至9月
8、遼寧
發放標準:200元/月
發放時間:7至9月
9、福建
發放標準:12元/天或者260元/月。
發放時間:5月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6至9月,按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
10、內蒙古
發放標準:180元/月
11、廣東
發放標準:150元/月
發放時間:6至10月
12、廣西
發放標準:100—200元/月
發放時間:6至10月
13、湖南
發放標準:最低150S/月
發放時間:7至9月
14、江西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不低于300元/月,室內非高溫作業不低于200元/月
發放時間:6—9月
15、江蘇
發放標準:300元/月
發放時間:6—9月
16、山東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200元/月,非高溫作業140元/月
發放時間:6—9月
17、甘肅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8元/天
發放時間:6—9月
18、湖北
發放標準:12元/天
發放時間:6~9月
19、河南
發放標準:10元/天
20、云南
發放標準:10元/天
21、海南
發放標準:10元/天
發放時間: 4—10月
22、吉林
發放標準:10元以上/天
23、四川
發放標準:10—18元/天
24、新疆
發放標準:10—20元/天
25、安徽
發放標準:不低于15元/天
26、寧夏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8元/天
發放時間:6—9月
27、重慶
發放標準:不低于5、10、15元/天(按氣溫范圍)
28、貴州
發放標準:8元/天或168元/月
發放時間:按月發放為6—9月
高溫津貼的性質是什么?
高溫津貼屬于津貼,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項目。根據國家最低工資有關規定,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剔除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以及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后,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因此,高溫津貼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項目。
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有什么區別?
高溫津貼屬于工資,是在天氣達到一定溫度時,對從事戶外露天作業或勞動場所室溫無法降到一定溫度的勞動者的補償性津貼,按日計算后作為工資內項目按時足額發放。
防暑降溫費屬于福利,發放時間為6至9月,可以一次性發放,也可以按月發放。
誰能領高溫津貼?
35℃以上從事露天作業可以領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單位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發放高溫防暑物資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