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杜漸的故事
防微杜漸是指在不良事物剛露頭時就加以防止,杜絕其發展。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防微杜漸的故事,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防微杜漸的故事:
東漢和帝即位后,竇太后專權。她的哥哥竇憲官居大,任用竇家兄弟為文武大官,掌握著國家的軍政大權。看到這種現象,許多大臣心里很著急,都為漢室江山捏了把汗。大臣丁鴻就是其中的一個。
丁鴻很有學問,對經書極有研究。對竇太后的專權他十分氣憤,決心為國除掉這一禍根。幾年后,天上發生日蝕,丁鴻就借這個當時認為不祥的征兆,上書皇帝,指出竇家權勢對于國家的危害,建議迅速改變這種現象。和帝本來早已有這種感覺和打算,于是迅速撤了竇憲的官,竇憲和他的兄弟們因此而自殺。
丁鴻在給和帝的上書中,說皇帝如果親手整頓政治,應在事故開始萌芽時候就注意防止,這樣才可以消除隱患,使得國家能夠長治久安。
【讀音】fáng wēi dù jiàn
【釋義】杜:堵住;漸:指事物的開端;微:微小。指在壞思想、壞事或錯誤剛冒頭時,就加以防止、杜絕,不讓其發展下去。
【出處】《宋書·吳喜傳》:"且欲防微杜漸,憂在未萌。"
明 陸采 《懷香記·鞫詢香情》:"自家不能防微杜漸,卻怨誰來?"
夏衍 《心際》第二幕:"在起初的時候,最要防微杜漸。"
【原文】
永元四年(92年),代袁安為司徒。這時竇太后臨朝執政,兄弟竇憲各擅威權。丁鴻借日食,上封事道:"臣下聽說太陽為陽精,守實不虧,君王之象征;月亮為陰精,盈虛有一定規則,臣子的表象哩。所以日食,臣在君上,陰凌于陽;月滿不虧,下面驕盈的緣故。從前周室衰微,皇甫等人專權于外,黨類強盛,侵壓主勢,所以日月薄食。《詩經》上說:'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酉鬼。'《春秋》記載日食三十六次,弒君三十二人。變不空生,各以類應。凡威權不可以放下,利器不可以假人。看看往古,近看漢興,傾危之禍,沒有不由此產生。因此三桓專魯之權,田氏擅齊之政,六卿瓜分晉室,諸呂掌握漢室,統嗣幾次變更;哀帝、平帝的末年,宗廟不能祭祀。所以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周公之德,不得行其權勢。現在大竇憲,雖想束力身自約,不敢僭越權勢,然而天下遠近的百姓都恐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謁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璽,受了臺束力,不敢馬上便去,久的拖到幾十天。背著王室,走向私門,這是上威降低,下權勢盛的緣故。人道悖于下面,效驗現于上天,雖有隱謀,神明照察其情,垂象見戒,以警告人君。近來,月滿先節,過了十五還不虧缺,這是臣下驕傲橫溢,違背君王,專功獨行的緣故。陛下沒有察覺,所以上天再次見戒,應該畏懼,以防大禍臨頭。《詩經》上說:'敬天之怒,不敢戲豫。'如果束力政自責,杜漸防微,那么兇妖就會消滅,害除而福降了。壞崖破巖之水,來源于涓涓的小泉;干云蔽日的大樹,起于蔥青的小苗。禁微就容易,救末就難,人們沒有不忽略于微細,以致成為大禍。恩不忍誨,又不忍割,事情過去之后,沒有發生的明鏡。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權門,傾覆諂諛,以求容媚的人,應該一切殺光。近來大再出,威震州郡,沒有不向吏人征賦稅,派使者貢獻物資。大雖說不受,可是物不還主,部署之吏無所畏懼,縱行非法,不伏罪辜,所以海內貪猾成風,競為奸吏,小民嘆息,怨氣滿腹。臣聽說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縱橫。應該趁大變之際,改政匡失,來補充天意。"
書奏上十多天,皇帝派丁鴻行太尉兼衛尉,屯于南、北宮。于是收繳竇憲大的印綬,竇憲和諸弟們都自殺
相關人物介紹:
丁鴻(?-94年2月24日),字孝公。潁川定陵(今河南漯河市舞陽縣北)人。東漢時期名儒、大臣。以蔭襲封陽陵侯,大辦學堂,受明帝賞識,召拜侍中兼射聲校尉。章帝召各名儒在北宮白虎觀論五經,丁鴻論述最精,世稱"殿中無雙",擢為校書。官至司徒、太尉兼衛尉,親自收竇憲大印綬,逼竇氏兄弟自殺。
人物評價:
時人嘆曰:"殿中無雙丁孝公。"
鮑駿:"伏見丁鴻經明行修,志節清妙。"
華廙:"古之君子,立言非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將以訓乎哉!原丁鴻之心,其本主于忠愛,何其終悟而從義也?以此殆知其徇尚異于數世也。"
范曄《后漢書》:"①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伯夷率潔情以去國,并未始有其讓也。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后世聞其讓而慕其風,徇其名而昧其致,所以激詭行生而取與妄矣。至夫鄧彪、劉愷,讓其弟以取義,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義不亦薄乎!君子立言,非茍顯其理,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將以訓天下之方動者。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原丁鴻之心,主于忠愛乎?何其終悟而從義也!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②丁鴻翼翼,讓而不飾。高論白虎,深言日食。"
王夫之:"①丁鴻逃爵,鮑駿責之曰:'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允矣,而猶未盡也......若祿,則己所不屑,而可以非分之得污弟為愛弟乎?鴻弟盛而賢也,不必侯而可以功名自見也;如其不能,則亦溫飽以終身而已矣。祿食者,簞食豆羹之類也,讓者小而受者愧,商、周之義,惡可效之后世乎?讀古人書,欲學之,而不因時以立義,鮮不失矣。子曰:'以與爾鄰里鄉黨乎!'受列侯之封,分祿以與弟,斯得矣,侯豈鴻所得讓者哉?""②孝和之世,袁安、任隗、丁鴻為三公,何敞、韓棱為尚書,皆智勇深沈,可與安國家者也......當其始也,大臣與宦寺猶相與為二也,朝綱立而士節未墮,則習尚猶端,而邪正不相為借。若袁安、任隗、丁鴻者,雖憂時莫能自效,而必不攀鄭眾以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