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曾拒絕諾貝爾獎提名:我不配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壽,后改名周樹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魯迅”是他1918年發(fā)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浙江紹興人。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毛澤東曾評價:“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魯迅一生在文學創(chuàng)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迸c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他對于五四運動以后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發(fā)展具有重大影響,蜚聲世界文壇,尤其在韓國、日本思想文化領域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被譽為“二十世紀東亞文化地圖上占最大領土的作家”。
今天學習啦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就是:魯迅曾拒絕諾貝爾獎提名的故事,魯迅說:我不配!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兒呢?故事具體內容如下,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927年春,中國和瑞典聯合組建西北科學考察團。此前,北大教授劉半農參與了相關談判和協(xié)調工作,實則阻止外國人對我國西北地區(qū)的單獨考察。其間,瑞典探測家斯文海定曾與他商議,擬提名魯迅為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于是劉半農托給魯迅交往密切的臺靜農寫信,征詢魯迅本人意愿。
臺靜農的信是那年9月17日寫的,魯迅9月25日收到后當晚即予回復。魯迅首先請臺靜農轉告劉半農:“我感謝他的好意,為我,為中國。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接著,魯迅表明了原因:“諾貝爾賞金,梁啟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這錢,還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們得不到(這賞金)。你看我譯的那本《小約翰》,我哪里做得出來,然而這作者就沒有得到(這賞金)。”
《小約翰》是荷蘭作家凡·伊登的代表作,是一部寓意深刻、境界開闊的童話作品。故事講述了一個叫小約翰的孩子,帶著小狗,劃著小船,獨自離家,在奇妙的大自然里暢游,最終懷著對人類的愛回歸現實生活。魯迅對該書盛贊有加,稱之為“無韻的詩,成人的童話”。
毫無疑問,魯迅是中國現代文壇上最具世界性眼光的作家之一。他認為有資格獲得諾獎的,必須是世界頂級大師,而這份榮譽,中國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所有作家當下還難以企及。魯迅明白,之所以有人想提他的名,不過因為當時中國還沒有人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這對諾獎本身來說也是一種缺憾。
但是,魯迅覺得決不能因為自己是中國人,就可以在提名和評選上取巧。他說:“我覺得中國實在還沒有可得諾貝爾賞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們,誰也不給。倘因為黃色臉皮人,格外優(yōu)待從寬,反足以長中國人的虛榮心,以為真可與別國大作家比肩了,結果將很壞。”
魯迅
其實在其他文學大獎的評選上,反映中國題材的文學作品也備受關注。如1933年法國龔古爾文學獎授予馬爾羅的《人的命運》,這部長篇小說即取材于1927年的上海“四·一二”大屠殺。該書1933年出版后,上?!段乃嚠媹蟆冯s志作了介紹,稱此獎的頒發(fā)“出人意料”,是“將文藝當作了宣傳的工具”,還猜測這是出于龔古爾文學獎的評審立場。魯迅當時指出,這種帶有偏見的猜想便是中國文藝界的一種怪現象。他曾把這個作為一例,寫入了自己的雜感《奇怪(三)》。
魯迅清醒地意識到,當時中國現代文學與世界文學的一流水準之間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而在翻譯和介紹國外優(yōu)秀作品方面,國內也嚴重滯后,吸收借鑒太少太遲。即以《小約翰》為例,該書是凡·伊登青年時代的作品,發(fā)表于1887年,但直至40年后的1927年,才由魯迅和同事齊壽山聯手譯成中文,其時凡·伊登已68歲了。
對文學獎評選這類事情,魯迅認為應當極其認真而慎重。1936年7月,時任良友圖書印刷公司編輯的趙家璧致信魯迅,邀請他擔任良友文學獎的評委。魯迅謝絕了,他當時剛從一場大病中稍稍恢復過來,給趙家璧的回信還是許廣平代筆的。魯迅不愿擔任文學獎評委,主要是身體狀況不允許,但或者還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他才覺得自己不適合,這便不得而知。
魯迅逝世已七十多年,作為當今國內文壇的重要獎項,魯迅文學獎仍令人矚目。不過今年的魯獎風波迭起、疑竇叢生,暴露出少數作家濫竽充數、評選工作有失公允等諸多問題。
或許,問題出在作品上,但病根子,其實出在人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