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約法的歷史背景么
時間:
耀聰2
民國
民國二年(1913年)發生二次革命,隨后袁世凱挾持國會當選為民國總統之后,在當年十一月取消國民黨議員資格。同時以大總統命令將內閣改為政治會議。政治會議自民國二年十二月集會,到次年五月參政院成立時結束。此段時期,袁世凱咨詢修改臨時約法。由此政治會議議定《約法會議組織條例》,成立約法會議。民國三年三月,約法會議開會,袁世凱提出增修臨時約法內容。修改共七項,全部是增加總統權力內容。
隨后,約法會議根據袁世凱的意見,通過《中華民國約法》五月一日由袁世凱公布,即所謂“新約法”。袁世凱稱帝失敗后郁悶而死,副總統黎元洪根據民國二年的大總統選舉法,就任大總統。民國五年六月,黎元洪下令恢復臨時約法和民國二年大總統選舉法。并重新召集民國三年解散之國會,以完成憲法。此后,中華民國約法即已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