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六大弊政
明朝滅亡,滿清入主中原后,攝政王多爾袞頒布圈地令、剃發令、投充法、逃人法、禁關令以及屠城 有的學者稱之為清初六大弊政。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清初六大弊政,希望對你有用!
清初屠城揚州十日圖片
清初六大弊政
清初弊政一、圈地令
緊急圈地有三次。
第一次,1644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頒布圈地令,將凡近京各州縣無主荒田及明皇親、駙馬、公、侯、伯、太監死于戰亂留下的荒田分給諸王、勛臣、兵丁。
第二次,1645年九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圈地范圍擴大到河間、灤州、遵化。直隸的順德府、山東濟南府、德州、臨清、江蘇的徐州、山西的潞安府、平陽府、蒲州因駐扎八旗兵,這些地方的無主荒田也分給他們。
第三次,1647年正月第三次圈地,范圍在順天、保定、河間、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這三次圈地運動被圈的土地達16萬余頃。
清初弊政二、剃發令
1644年夏,多爾袞頒布剃發令。所謂剃發,是指男子必須依滿洲習俗剃發:前部頭發剃盡,頂發四周邊緣剃去寸許,不遵令者當"逆命之寇"。
清初弊政三、投充法
1645年春,多爾袞頒布投充法。投充法規定:
第一、允許八旗官民招收貧民役使;
第二、被投充的人是奴仆,主人可以買賣他們。
清初弊政四、逃人法
清兵入關后,八旗官兵將所俘的漢人和投充者當奴仆。由于忍受不了虐待,大批奴隸逃亡。1645年春,多爾袞頒布逃人法,下令:
第一、對逃跑的奴仆嚴厲懲罰,將逃人鞭一百之后歸還原主;
第二、凡窩藏逃跑奴仆的人,本人處死,財產沒收;
第三、還要罪及鄰居和地方官員。
清初弊政五、禁關令
清兵入關后,多爾袞就在1644年下令嚴令禁止漢人進入滿洲"龍興之地"墾殖。這就是禁關令。
清初滿洲人傾族入關后東北人口更加稀少,滿清統治者視東北為"祖宗肇跡興王之所",借口保護"參山珠河之利",長期對東北實行封禁政策。
與"禁關令"相關的詞匯除了"禁關令"外,還有兩個:"柳條邊"和"闖關東"。
"柳條邊":為了嚴格執行"禁關令",從順治年間開始,清朝政府不惜代價于滿洲境內分段修筑了一千多公里名為"柳條邊"的籬笆墻--滿洲長城,也稱柳條邊墻、柳墻、柳城、條子邊,至康熙中期完成。從山海關經開原、新賓至鳳城南的柳條邊為"老邊";自開原東北至至今吉林市北的為"新邊"。邊墻以東的滿洲嚴禁越界墾殖,邊墻以西則作為滿清的同盟者蒙古貴族的駐牧地。
"闖關東":有"禁關令"就有"闖關東"。直到歷史已經進入
到了19世紀,黃河下游廣大地區連年遭災,成千上萬的農民破產,滿清政府卻禁關令依舊。于是,破產農民不顧禁令,冒著被懲罰的危險,源源不斷地"闖"入東北,這就是"闖關東"的來歷。
清初弊政六、屠城
在清朝軍隊對于中原地區的征服過程中,無論是城鎮、還是農村,百姓如不順從清王朝,敢于抵抗的,破城之后,大殺百姓。有名的有"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外還有江陰之屠、昆山之屠、嘉興之屠、常熟之屠、蘇州之屠、海寧之屠、廣州之屠、贛州之屠、湘潭之屠、大同之屠、四川之屠等等。
清初六大弊政歷史評價
圈地令
滿清將被圈土地分給皇室、王公、八旗官員和旗丁,又稱旗地。名義上是圈占無主荒地或明朝貴族的官莊,其實在圈占過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為官莊,把熟地硬說是荒地,把私田硬說成無主的荒地。同時,"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則廬舍場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傾家蕩產,無以為生。結果大量漢人失去土地,流落他鄉或淪為滿洲人莊田的農奴,成為供他們奴役、剝削的農奴。圈地運動前后持續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
清軍入關后,還在京城實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當于今日東城、西城的內城,只許滿、蒙、漢三個八旗的將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來住在內城的漢、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則全部被迫遷移至京師外城--即大致相當于今天的崇文、宣武兩區。
剃發令
清朝的統治者諸如多爾袞等人會在發型和服飾上面不惜對漢族民眾痛下血手,一方面,是其固有的民族歧視與游牧民族對武力的迷信;另一方面,滿洲皇帝是有深謀遠慮的。早在皇太極統治時期,他就曾經總結以前契丹、女真入主中原"數世之后,皆成漢俗"的歷史教訓,認為滿洲入關之后,也會不可避免的漢化,自己的民族有被漢化而消亡的危險!為避免這一點,皇太極認為,關鍵是要保證滿洲人的"騎射"傳統。為保證騎射,滿洲人的辮子、胡服是絕對不能放棄的!這是皇太極留給后世的"祖訓"!既然"祖訓"不可更改,而且要保證其統治的長久,那么惟一的犧牲品就是漢族人民!
改換發式、衣冠可以營造一種"同類"的假象,避免漢人因為發式、衣冠的差異而引發"華夷之辯"與"亡國之痛"!
漢民族的發式、衣冠到這時候,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她集中凝結著漢民族的文化傳統與民族精神!剃發、易服其實就是從精神、文化上滅族!
正如顧炎武先生的"斷發"所說的那樣,"一旦持剪刀,剪我半頭禿","華人髡為夷,茍活不如死!"
這就是為什么因為發式、衣冠的更改而能夠引發驚人的血案的原因!清軍入關后全國因服飾、發式而被殺的漢人不下幾十萬,當時在中國的一位西方傳教士看到這些情景寫到:"全世界象漢族這樣因服飾,發式而遭屠殺的民族絕無僅有。"
投充法
投充法造成的結果是任意逼迫漢人為奴的現象也隨之日漸嚴重!這也就日漸出現漢族百姓人心惶惶的現象!在各地漢族人民中間引起了巨大的騷動,激化了滿漢兩大民族之間的矛盾!
逃人法
逃人法造成的結果是人人自危,嚴重地破壞了生產力,加深了人民的災難,激化了滿漢兩大民族之間的矛盾。
禁關令
至1840年東北人口僅突破300萬人,比一百年前相比雖然猛增了七、八倍,而此時的全國人口已達四億多,兩相比較,東北的人口僅為不足全國人口的百分之一。到了清末,國際上列強步步進逼,尤其是沙俄對東北虎視眈眈。在此形勢下,清廷不得已于1860年在東北局部馳禁放荒,1897年全部開禁,至1910年東北總人口增至1800萬人。民國建立后,"闖關東"的洪流仍然源源不斷,新中國成立前夕達到近4000萬人。
屠城
"嘉定三屠":
1645年閏六月,嘉定左通使侯峒曾、進士黃淳耀為抵制清朝剃發令,與嘉定全城民眾抗擊李成棟的清兵入城。死守12日,斃敵75000多人。因援絕矢盡,大雨壞城,終為所破,侯峒曾與二子指揮作戰,敵不過,便相抱投水。
七月初四嘉定城破,李成棟下令屠城,放縱部下大肆劫掠屠戮,明人朱子素的筆記《嘉定乙酉紀事》載"兵丁每遇一人,輒呼蠻子獻寶,其入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獻不多,輒砍三刀。至物盡則殺。故僵尸滿路,皆傷痕遍體,此屢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殺持續了一日,約三萬人遇害,"自西關至葛隆鎮,浮尸滿河,舟行無下篙處"(《嘉定乙酉紀事》,下同)。李成棟則"拘集民船,裝載金帛、子女及牛馬羊等物三百余船",滿載而去了。此為嘉定第一屠。
殺戮的恐怖并未嚇倒民眾,李成棟一走,四散逃亡的民眾又再度聚集,一位名叫朱瑛的反清義士率五十人進城,糾集民眾,又一次占控制了嘉定。"鄉兵復聚,遇剃發者輒亂殺,因沿路燒劫,煙焰四路,遠近聞風,護發益堅。"李成棟遣部將徐元吉鎮壓,因嘉定居民聞風逃亡,這一次的目標主要是城郊,"數十里內,草木盡毀。時城中無主,積尸成丘……民間炊煙斷絕。"尤其是外岡、葛隆二鎮,因為組織鄉兵進行了抵抗,幾乎被燒殺殆盡。此為嘉定第二屠。
抵抗的余波還在繼續。八月二十六日,綠營把總吳之藩造反,此人本是吳淞守軍將領馮獻猷部下,隨馮投降了李成棟,但這是一次無望的起義,很快就被覆平,李成棟惱怒,嘉定也再遭浩劫,連平息吳之藩的造反外帶屠戮平民,嘉定城內外又有兩萬多人被殺,這是嘉定第三屠。
此時的多爾袞一面殺人,一面道貌岸然地說:"君,父也;民,子也。父殘其子,情理之所必無。況誅戮所以懲有罪,豈有無故殺人之理?"
屠城,殘害百姓,慘絕人寰,只能激起漢族人民的民族仇恨!
清初六大弊政總評
多爾袞的上述六大錯誤決策,毫無疑問會助長本來已經激化的滿漢民族矛盾!這就會造成一種非常惡劣的后果,延長中國的再度統一這個任務的完成,加劇中華民族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