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時期的文字獄
清朝時期的文字獄是空前絕后的,下面給大家說一下康熙時期的文字獄。跟之后的雍正、乾隆兩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獄還不算非常嚴重,但是也殺戮了大批文人。
從莊廷鑨明史案說起,卻說明熹宗天啟朝內閣首輔朱國禎受魏忠賢排擠,告病回到老家浙江烏程,編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諸臣傳》。明亡后,浙江湖州有個叫莊廷鑨的富戶,他是個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的鼓舞,也想搞一部傳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曉史事,于是出錢從朱國禎后人處買了史稿,并延攬江南一帶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補寫崇禎朝和南明史事。
在敘及南明史事時,仍尊奉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還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寫努爾哈赤的名字,寫明將李成梁殺死努爾哈赤的父祖,斥罵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為“尚賊”、“耿賊”,寫清軍入關用了“夷寇”等等,這些都是清廷極為忌諱的。這部《明史輯略》刊刻后,起初并無事,只因幾年后幾個無恥小人,想去敲詐莊家,才惹出事來。當時主事者莊廷鑨已死去多年,莊父仗著有錢買通官府將敲詐者一一頂回。不想一個叫吳之榮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鰲拜等人對此大感興趣,頒旨嚴究。
于是與莊氏《明史》有關連的人大禍臨頭。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麗的杭州城,清軍將《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時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一時血濺人間天堂。“主犯”莊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數百人受牽連發配充軍。
明史案開了以“逆書”索賂的惡劣先河。一些惡棍效法吳之榮,去挑別人書文中的紕漏,牽強附會,指為“逆書”,漫天敲詐。如孫奇逢所編的《甲申大難錄》被人控告是紀念亡明,孫奇逢因此被押進京入獄,經人營救方才出獄。后來竟發展到歹徒們索性自制逆書,想敲詐誰就把誰的名字列上。這要數沈天甫、夏麟奇、呂中等人膽最大、心最黑。他們刻印一本詩集,假托為陳濟生所編,書中作者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內閣中書吳元萊家索銀兩千兩被拒,遂將此書檢舉報官,經刑部審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斬于西市。
黃培詩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東發生了黃培詩案。黃培是山東即墨人,明末官至錦衣衛都指揮使,明亡后,隱居在家。曾經接濟過于七農民起義軍,所作詩如“一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人金徽”、“平沙一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反映出黃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還和一幫同道結為大社。告黃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黃寬之孫黃元衡。
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后,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等。因此黃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姜元衡還嫌不夠,又伙同惡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稟文,指控顧炎武等“故明廢臣”和對清廷懷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間的通信,不是密謀造反,就是誹謗朝廷。在這份居心叵測的稟文中,姜元衡點了約三百人的名字,企圖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辦理的地步,山東總督、巡撫也親自過問。顧炎武為此被囚禁了近七個月,經朱彝尊等人四處營救才出獄。
朱方旦案
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廣有朱方旦者,自號二眉山人,聚徒橫議,撰《中說補》,謂中道在兩眉間山根上,……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講王鴻緒得方旦所刻《中質秘書》,指摘其中有誣枉君上,悖逆圣道,蠱惑民心之處,次年二月,九卿議復‘乞正典刑,以維世道’。結果朱方旦被斬,弟子陸光旭、翟鳳彩、顧齊宏亦被判為斬監秋后處決”其三大罪一則談傳教信仰,具出世法,略去帝王臣庶之階級也;二則信徒之多也;三則發明記憶在腦不在心,以為立說新異也。吳伯婭的《朱方旦》中說“表現清朝統治者愚昧無知,頑固落后,以致臣民因持一些科學和進步觀點而遭到殺害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