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之死介紹
導語:蘇格拉底無論是生前還是死后,都有一大批狂熱的崇拜者和一大批激烈的反對者。做為一位偉大的哲學家,他一生沒留下任何著作,但他的影響卻是巨大的,他為希臘哲學注入了強心劑,激起了無比洶涌澎湃的浪濤,余波甚至綿延至今。
西方文明源于古希臘文明,這是一個星羅棋布于地中海地域的繁榮的希臘世界。古希臘精神,若用一個詞來概括,那就是――自由。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或民族匍匐在暴君專制的淫威下惶恐不安之時,古希臘人已經走上了自主自治因而自由的道路。他們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愛琴海周圍,好似那中天歌唱的小鳥。古希臘文明的一個精品,是以萬神之王宙斯的女兒智慧女神雅典娜之名命名,并尊其為城市保護神的雅典城邦。關于雅典城邦的故事記載,可謂是汗牛充棟。在雅典城建立后的數百年間,這座以智慧、勇敢和民主體制著稱的城邦經歷了無數的刀兵和天災,卻在智慧女神和說理女神的蔭護下,始終屹立不倒。然而,在公元前399年,雅典城卻開始走向了衰落了,而且是從精神上被徹底打敗了,對手是一位年屆七旬的老人,一位被稱為“西方孔子”的哲人----蘇格拉底,因為一場審判。
在雅典的荒煙蔓草里仿佛游蕩著一個光輝的身影,蘇格拉底,這個不死的靈魂在永不疲憊地捎帶著神的圣諭,不住地向來去匆匆的人們發送著理性的光環。他是一個出身于雅典中產之家的公民,父親是雕刻匠,母親是助產婆。他出生在希波戰爭取得完全勝利的時刻,成長在伯里克利的盛世,當時正值智者從全希臘各地云集雅典,給民主制度雅典帶來了許多新知和自由論辯的新風尚的時期。年輕的蘇格拉底向著名的智者普羅泰哥拉和普羅第柯等人求教,討論各種重要的社會人事和哲學的問題。他以一種對哲學的嶄新理解開創了希臘哲學的新紀元,通過他的教誨產生了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產生了犬儒派等新學派,并通過他們一直影響到希臘化羅馬時代。他貌不出眾,但言談話語富有魅力,他在辯論之中度過了一生,并向青年們教授哲學,公元前399年,他被人控告有罪,罪名主要是兩項:不敬城邦所敬的諸神而引進了新神,并敗壞了青年,結果被判刑。朋友們打算營救他逃離雅典,但他拒絕了,他認為自己必須遵守雅典的法律,因為他和國家之間有神圣的契約,他不能違背。蘇格拉底認為雖然如果城邦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你就不必遵從它們,但是如果你違反了城邦的法律,你仍然必須服從懲罰。蘇格拉底就正是絲毫不差地這樣做的,他感到有一種服從城邦的合法權威和城邦法律的義務,所以他十分自覺地接受了死刑,在臨終前仍同朋友們討論哲學問題。在時間到來時,他安詳地喝下了毒酒,用自己的生命和哲學報答了祖國城邦,終年69歲。在蘇格拉底一案中,一方是追求真理、舍身取義的偉大哲人,另一方則是以民主自由為標榜、被視為民主政治源頭的雅典城邦。孰是孰非,誰善誰惡,不那么涇渭分明,感情上的取舍則成為一種痛苦的折磨,因而其悲劇色彩愈加彰顯。
蘇格拉底的哲學是同他的生活實踐融為一體的,而他個人的命運同雅典的命運是不可分的。他為了祖國追求善的理想,而他的祖國則用死刑酬答了他的貢獻,成全了他的哲學。蘇格拉底沒有絲毫的激憤、畏懼或是悲哀,而是依舊用他智慧的語調誠摯地奉勸著一切。他明白他是神的使者,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他還有他生命未完成的部分,而死恰恰能給他一個完美的結局。
在古希臘,法律被視做城邦安全的基礎,具有女神般的尊嚴,可以說是城邦真正的保護神。在此神靈的保護下,古希臘的城邦按法律治理,任何人的地位都不得高于法律。蘇格拉底認為城邦的法律是公民們一致制定的協議,應該堅定不移地去執行,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使人民同心協力,使城邦強大無比,嚴守法律是人民幸福、城邦強大的根本保證,他的價值遠遠高于個人的生命。
蘇格拉底還認為,法律同城邦一樣,都來源于神,是神定的原則。法律最初體現為自然法,自然法也就是自然規律,它純粹是一種神的意志或神有意的安排。后來城邦頒布的法律稱為人定法。雖然人定法不像自然法那樣具有普遍性,而具有易變性,但是,由于人定法來源于自然法,人們接受和服從人定法的指導就意味著人們接受和服從自然法的約束,也就是服從神的意志。一個城邦的理想狀態必須是人人從內心守法的狀態,這既是蘇格拉底一生的理想和信仰,也是他最后慷慨以身殉法的內在動力。
蘇格拉底在被自己同胞不公正地判處死刑之時仍大談“遵道德、重公義、法律至寶、法制為貴”,認為人生價值莫過于此,真算得上自由精神洋溢了。蘇格拉底是位英雄,他意識到道德理想的力量,并自覺、自愿去實現它,即使為此獻出自己的生命。他的死是個悲劇,悲劇在于沖突雙方都有存在的理由,又不可調和。于是蘇格拉底用自己的身軀托負起這個偉大的沖突,托負起自由人格的責任與使命。對蘇格拉底而言,他的事業就是他的精神,自覺,自愿,自律從而自由的精神,通過他得到了光大。
蘇格拉底熱愛雅典城邦,他更不容許最神圣的理想有絲毫的被褻瀆,因此,他毅然選擇死亡。他并非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他更注重自己的靈魂,他相信神無處不在,無所不能,萬事萬物都是神有意識有目的的巧妙的安排。他沒有背叛神,既然如此,死亡也就是神對他的召喚,他還有什么可猶豫的呢?也許人們笑他,笑他天真,笑他頑固,執迷不悟,但是惟有那些真正洞察了他內心世界的人,才會為他的智慧與忠誠所折服:智慧是他看到并一直緊緊關注著的眾人未曾察覺的美德,忠誠的是于他自己熱愛的城邦,于他一生遵從的法律,于他永恒不變的理想追求。
《申辯篇》描繪了一幅明晰的圖畫:一個非常自信的人,頭腦高超而不介意于世俗的成敗,相信自己是為一個神圣的聲音所引導,并且深信清明的思想乃是正確生活的最重要的條件。似乎沒有任何疑問,歷史上的蘇格拉底的確是宣稱自己被神論或者命運之神所引導的。那究竟是不是像_所稱之為良心的聲音,還是那對蘇格拉底來說乃是一個真正的聲音,我們就無從知道了。
在哲學之前,荷馬史詩是希臘最膾炙人口流傳最廣的文化思想寶庫。它把英雄故事和富于人情味的諸神的活動交織一起,表現了希臘人的生活想象和世界觀。實際上希臘的神靈多數來自西亞各國和埃及,希臘人從他們那里接受過來然后按照自己的方式加以改變,組織在自己的宇宙和人生的畫卷之中。而大約和哲學出現的同時流行于希臘各地的奧爾菲神話傳說和宗教教義,更以其靈魂轉世與凈化的基本思想,給畢達哥拉斯、恩培多克勒、蘇格拉底、柏拉圖以極其深刻巨大的影響。
蘇格拉底的學說的確具有神秘主義色彩。他認為,天上和地上各種事物的生存、發展和毀滅都是神安排的,神是世界的主宰。他反對研究自然界,認為那是褻瀆神靈的。他提倡人們認識做人的道理,過有道德的生活。他把哲學定義為“愛智慧”,他的一個重要觀點是:自己知道自己無知。他結論說:“只有神才是智慧的,他的答復是要指明人的智慧是沒有什么價值的或者全無價值的,神并不是在說蘇格拉底,他僅僅是用我的名字作為說明,像是在說,人們啊,惟有像蘇格拉底那樣知道自己的智慧實際上是毫無價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他以自己的無知而自豪,并認為人人都應承認自己的無知。
蘇格拉底把自己看作神賜給雅典人的一個禮物、一個使者,任務就是整天到處找人談話,討論問題,探求對人自己最有用的真理和智慧。貫穿這些討論的主題就是引導人們認識:在這些對于人至關重要的問題上,其實人是非常無知的,因此人們需要通過批判的研討去尋求什么是真正的正義和善,達到改造靈魂和拯救城邦的目的。他還把自己比作一只牛虻,是神賜給雅典的禮物。神把他賜給雅典的目的,是要用這只牛虻來刺激這個國家,因為雅典好象一匹駿馬,但由于肥大懶惰變得遲鈍昏睡了,所以很需要有一只牛虻緊緊地叮著它,隨時隨地責備它、勸說它,使它能從昏睡中驚醒而煥發出精神。蘇格拉底把批評雅典看作神給他的神圣使命,這種使命感和由此而來的思考探索,便成為他生活與哲學實踐的宗旨。他知道自己這樣做會使許多人十分惱怒,要踩死這只牛虻,但神給自己的使命不可違,故冒死不辭。
蘇格拉底確實主張了一個新神,他是道德善、智慧真的源泉:宇宙理性的神。這個宇宙理性神是蘇格拉底的哲學追求—-真正的善—-的終極根據,人能有知識,是因為人得到了神的特別關愛,被賦予了神性的一部分,因而有了靈魂,有了愛智的心靈和理智。但是人應當明白,你所具有的那點靈魂同神的智慧是無法比擬的。所以這個新的理性神的觀念和關于人當“自知無知”的教導,就成了激發和推動人追求真知與批判不真不善、偽真偽善的強大力量。
亞里士多德也認為最高的存在本體就是神,就是善,他的這個說法也是來自蘇格拉底的。神的觀念一直是希臘哲學的起源地和歸宿,而希臘哲學在其發展中也不斷改變和凈化了人們原先的神觀念,兩方面是彼此互動的。作為一位最具原創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從敬畏神吸取了他變革哲學的智慧和力量。他把自己看作神賜給雅典人的一個禮物,一只牛虻,一個肩負著神的使命助人從善愛智的使者。這是他對神的敬畏虔誠,也是他對人的熱愛鞭策。只有聯系到他的神觀念,我們才能認識他所主張的“自知無知”命題的深刻含義。蘇格拉底之死是西方文化史上意義深遠的事件,仿佛一則寓言,一個謎。他策劃了自己的死亡方式,以一場浩大的審判,以法律正義的名義判處自己死刑,把自己生命的余燼,凝成一個死亡之謎,給后人留下了一道人文學科的“歌德巴赫猜想”。蘇格拉底好像在為自己申辯,可是他又有意在死亡之中覓求真理,他的死仿佛是道德與法律的合謀。
蘇格拉底被稱為西方的孔子,這是因為他們都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這個時代并不是靠軍事或政治的力量所成就的,而是透過理性,對人的生命作透徹的了解,從而引導出一種新的生活態度。雅典城并沒有因為處死蘇格拉底而重煥輝煌,也沒有任何文字記載那些法官們在審判后的心路歷程。我想,他們中的許多人,已經沒辦法面對和說服自己的良知了,他們的靈魂,將籠罩在那位老人孤獨而頑強的身影下。蘇格拉底去了,到他的神那里去了。“哪一條路更好,惟有神知道”。千年的步行者們越走越遠,但是誰都無法從他們心中抹去這個雖然虛幻的名字――蘇格拉底。
蘇格拉底是哲學的圣徒和殉道者,至今,沒有哪位哲學家像他那樣癡迷于過一種正義的生活。他把一個人的生命充分活了出來,從他一生的經歷中,我們可以獲得啟發,體認人生總是會面臨各種遭遇,會有得意失意,即使面對不義時,都要坦然接受。更重要的是,人活在世界上,要把關注的重點由外在轉向內在。蘇格拉底無論是生前還是死后,都有一大批狂熱的崇拜者和一大批激烈的反對者。做為一位偉大的哲學家,他一生沒留下任何著作,但他的影響卻是巨大的,他為希臘哲學注入了強心劑,激起了無比洶涌澎湃的浪濤,余波甚至綿延至今。
蘇格拉底的法律意識的確值得我們感動,曾經看過英國學者哈特的一些書籍,他把守法的動機分為兩種,一種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維護法律,并以法律規則作為自己行為的指導,一種是通過觀察或實踐發現如果不遵守法律可能會受到懲罰,因而被迫服從法律。顯然,持有前一種動機的人守法心態很堅決,即使面臨困難或誘惑也會戰勝之,甚至不惜付出巨大代價。而持有后一種動機的人,如果眼前能獲得的非法利益遠大于以后可能遭受的懲罰,他就會鋌而走險去違反法律。
我們不難發現,多數中國人的守法動機屬于第二種。出現這種情況,我們無需責怪中國人的素質低下,因為這是由我們的傳統法律文化和歷史造成的。在中國古代的法律文化中,法律沒有權威可言,有權威的是執掌法律的人。人們絕不敢天真地認為只要自己遵守法律就會一生平安。因此,在中國百姓的心中,法律也就不可能成為他們的行為規范,也就不可能形成哈特所說的第一種守法動機。中國人的很多法律心理都可以由此得到解釋,例如中國人認為法不責眾,言外之意就是如果很多人都違法,我跟著違法,肯定不會受懲罰,但他不認為自己違法是錯事。中國人也不把遵守法律看成是一件很光榮和很高尚的事,反而認為會鉆法律的空子是聰明的表現。遇到訟案,就會有人通過私人關系尋求法官的幫助,希望贏得有利于自己的判決,而不是把自己的命運寄希望于法律的公正。所以在今天把“守法”作為我國公民的最基本的道德規范提出來,使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能夠相互滲透﹑相輔相成,才能增強民眾的守法意識,這將更加有利于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有機結合。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國加入WTO而帶來的對外開放的深入,我國的法律制度也越來越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識愈來愈增強,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對外交往更需要遵循法治的原則等觀念愈來愈深入人心。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我們應當抓住機遇,通過一系列扎扎實實的工作,使守法切實成為人民社會生活的基本道德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