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歷史地圖
加拿大原來是印第安人與因紐特人的居住地。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加拿大歷史地圖,希望能幫到你。
一、加拿大歷史
加拿大原來是印第安人與因紐特人的居住地。
16世紀,法國人夢想發現并統治更多的疆域,擴展他們的貿易范圍,并讓世界各國信奉他們的信仰。1535年,當時的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爾(Jacques Kartier)去探尋“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條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爾首次探險來到了圣勞倫斯海灣。這時他并不知道會在這里發現什么,但他希望這是大洋的一個分支,并是他通往遠東征程的必經之路。于是他沿圣勞倫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沒有到達所期盼的亞洲,卻來到了魁北克(Québec),當地的印第安人稱它“Stadakona”。兩名印第安青年告訴了Jacques Cartier通往“kanata”的路線,他們當時指Canada,這個名字一直沿用到17世紀初期。
Canada一詞源于印第安語的“Canada”,意為“群落”或“村莊”。卡蒂埃爾在向法王報告時,首次使用了“Canada”,來指他所到達的魁北克。到1616年,雖然整個地區已被命名為新法蘭西(la Nouvelle-France),但加拿大大河及圣勞倫斯灣(法語:Golfe du Saint-Laulent;英語:Gulf of St. Lawlence)沿岸的土地仍被稱為加拿大。
從16世紀起,加拿大淪為法、英殖民地。
1756-1763年期間,英、法在加拿大爆發“七年戰爭”,法國戰敗,而1763年的巴黎和約使加拿大正式成為英屬殖民地。
當魁北克在1791年被劃分成上加拿大(Upper Canada)和下加拿大(Lower Canada)殖民地時,“加拿大”一詞首次被官方啟用。上下加拿大于1841年再次統一,成為加拿大省(Province of Canada)。
1867年,英將加拿大省、新不倫瑞克省和諾瓦斯科舍省合并為一個聯邦,成為英國最早的自治領。此后,其它省也陸續加入聯邦。
1926年,英國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獲外交獨立權。
1931年,加拿大成為英聯邦成員國,其議會也獲得了同英議會平等的立法權,但仍無修憲權。
1967年魁北克人黨提出了要求魁北克獨立的問題,1976年該黨在省選舉中獲勝。
1980年魁北克就獨立一事舉行了公民投票,結果反對者居多,但該問題并未最后解決。
1982年,英國女王簽署《加拿大憲法法案》,加議會獲得立憲、修憲的全部權力。在20世紀下半葉,一些魁北克的法語省民請求獨立,但是兩次全民公決(1980年及1995年)中獨立一方以40%及49.4%的得票率險負。之后,加拿大修改了相關法律,清晰法案規定在魁北克全民公決中所提出的問題足夠明確且得到明顯多數的支持時,魁北克可以與加拿大政府進行脫離聯邦的協商程序。
1982年3月英國上院和下院通過《加拿大憲法法案》,4月法案經女王批準生效,加拿大從此獲得了立法和修憲的全部權力。
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國會通過新憲法,并得到英國國會通過廢止舊憲,加拿大把7月1日的自治領日改名為加拿大日,加拿大事實上從英國獨立。聯邦成立時,將新國家定名為加拿大。
二、地理環境
加拿大位于北美洲北部,西臨太平洋,東瀕大西洋,約在北緯41°~83°、西經52°~141°之間,西北部鄰美國阿拉斯加州,東北與格陵蘭(丹麥實際控制)隔戴維斯海峽遙遙相望,南接美國本土,北靠北冰洋達北極圈。加拿大是世界上海岸線最長的國家,海岸線約長24萬多公里,國境邊界長達8892公里,為全世界最長不設防疆界線。國土面積約9984670平方千米(世界第2位),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
加拿大東部為丘陵地帶,南部與美國接壤的大湖和圣勞倫斯地區,地勢平坦,多盆地。西部為科迪勒拉山區,是加拿大最高的地區,許多山峰在海拔4,000米以上。北部為北極群島,多系丘陵低山。中部為平原區。最高山洛根峰,位于西部的洛基山脈,海拔為5951米。
加拿大因受西風影響,加大部分地區屬大陸性溫帶針葉林氣候。東部氣溫稍低,南部氣候適中,西部氣候溫和濕潤,北部為寒帶苔原氣候。北極群島終年嚴寒。中西部最高氣溫達40℃以上,北部最低氣溫低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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