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歷史介紹
古希臘歷來被認為是歐洲文明的搖籃,是歐洲乃至西方哲學的故鄉。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西方哲學歷史介紹,希望能幫到你。
西方哲學歷史介紹
神話
至于希臘神話中的英雄如柏修斯、海格立斯、提修斯等等,都是神和人所生的半人半神。他們的經歷、事跡雖然很離奇,卻反映出古代希臘人在同自然力量的長期斗爭中所作出的光輝業績。可見,古希臘神話是當時的歷史現實在人們頭腦中特殊的、形象化的反映。古希臘神話在荷馬著的《伊利亞特》和《奧德賽》這兩部史詩以及赫西俄德所編的《神譜》中保存得很完整。荷馬的兩部史詩對古希臘文化影響很大,《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實際上是一種集體創作。荷馬史詩最初出現在什么時候已經無從查考,現存的形式是庇西特拉圖帶給雅典的,他在公元前560至前527年(包括間斷期)執政,所以是公元前 6世紀的作品。荷馬史詩初胚的形成期肯定要早得多。赫西俄德為公元前 8世紀希臘詩人,他的《神譜》描繪了一個諸神的譜系。
思索基礎
它用傳統的神話作思索的基礎,通過對諸神產生原因的探究,曲折地表達了對萬物起源進行解釋的愿望。在希臘的神話中,關于奧爾弗斯的傳說對后世希臘哲學有相當影響。相傳他是色雷斯王奧依羅的兒子,懂音樂。后世以神秘的創世說附會之,形成教派流行于希臘世界。奧爾弗斯教義認為,現世生活充滿痛苦和無聊,人被束縛在一個輪子上,永無休止地在生死循環里轉動。唯有靠生命的凈化,靠一切苦行,才能免于輪回,達到與神相通、合一。信奉奧爾弗斯教義的人時時追求一種所謂神我合一的狂喜迷醉的狀態,他們相信以這種方式可以獲得其他方式所不能達到的神秘知識。這種神秘的成分隨著畢達哥拉進入古希臘哲學特別是柏拉圖哲學,又從柏拉圖進入后來大部分多少帶有宗教性質的哲學。
三個時期
古希臘的哲學思想雖然以神話和傳說為前提,但神話和傳說中的神和半人半神的英雄都是現世人的投影。有的學者在談到古希臘神話中的神的特點時指出:大多數民族的神都自命曾經創造過世界,奧林匹斯的神并不自命如此。他們所做的主要是征服世界。這正是古希臘神話中可貴的地方,是通過神話的形式反映出古希臘人的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西方哲學從神話中脫胎而出之后,在馬克思主義哲學形成之前,大約經歷了古希臘羅馬哲學、中世紀哲學和近代哲學三個時期。
古希臘羅馬哲學
古希臘羅馬哲學 它大體上又可分為三個階段:
①公元前7至前6世紀,哲學家們重視宇宙本原的研究,這個階段的哲學被稱為自然哲學。由于對世界本原的回答不同、哲學家居住的地區不同,形成了米利都學派、愛非斯學派、畢達哥拉學派、愛利亞學派等。米利都學派以'水'、'無限定'、'氣'為世界本原;愛非斯學派的赫拉克利特認為,世界萬物都是符合規律地燃燒和熄滅著的火;畢達哥拉學派把 '數' 視為事物的原型,認為數構成宇宙的'秩序','凡物皆數';愛利亞學派把千變萬化的世界歸之為虛幻的假相,認為唯一真實的東西是 '存在','存在' 是單一的、有限的、不變的、不可分割的。
后期的自然哲學家們又提出了'四元素'(水、火、土、氣)、'種子'、'原子'等概念,以探求世界的本原;有的則進一步探求世界運動變化的原動力,認為有一種最精細的、能動的、物質性的東西'奴斯',促使熱和冷、干和濕等相對應以及'種子'從原始混合體中分離出來,開始運動,并構成無數的宇宙和具體事物。
研究轉變
② 公元前5世紀,古希臘哲學的重點由研究自然轉移到了研究人。這時的智者不相信有真正的存在和客觀真理,普羅泰戈拉認為,一切都同樣真,是非善惡是相對人的感覺而言的;高爾吉亞又認為一切都同樣假。自稱為'愛智者'的蘇格拉底認為存在著客觀真理,認識真理也是可能的;真正的知識是從具體的道德行為中尋求各種道德的普遍定義;尋求定義的方法就是論辯詰難。
③ 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哲學進入系統化階段,代表人物有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柏拉圖提出了理念論,認為現實的、可感知的世界不是真實的,在它之外存在著一個永恒不變的、真實的理念世界。理念是個別事物的'范型';個別事物是完善的理念的不完善的'影子'或'摹本';以個別事物為對象的感覺不可能是真正知識的源泉,而真知是不朽靈魂對理念的 '回憶' 。亞里士多德不同意柏拉圖的理念論,他把理念稱之為'形式',認為'形式'不能脫離個別事物而獨立存在,形式是事物的本質,存在于事物之內。
具體事物是由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和目的因構成的。質料與形式結合的過程,是潛能轉化為現實的運動。但他又提出了一個事物最后的目的、運動最終的原因'第一推動者',認為它是一個沒有質料的形式。亞里士多德去世后,希臘文化逐漸與羅馬文化相結合,在 800多年的時間里,出現了很多哲學流派,主要有伊壁鳩魯學派、斯多阿學派和以皮浪為代表的懷疑論等。它們在前人思維發展的基礎上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探討,并涉及了倫理問題及宗教問題。在古希臘羅馬哲學系統化階段,亞里士多德創立的形式邏輯,為傳統邏輯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中世紀哲學
歐洲中世紀,天主教在世俗生活和精神生活各方面都占據了統治地位,哲學成了神學的婢女,它的作用是為信仰作理性的解釋。5~10世紀是中世紀哲學的早期,這段時期哲學研究的重點是關于普遍與個別的關系問題。
后期羅馬哲學家A.M.T.S.波愛修非常重視具有多樣性的個別事物的真實性,認為共相存在于個別事物之中,其本身不是物質性的。愛爾蘭的哲學家J.S.愛留根納認為普遍的整體是最真實的,神就是總體,它創造一切,包羅一切,又超越一切。神與萬物不同,萬物是神的部分,但神又在萬物之中。11世紀初至14世紀初,在中世紀早期哲學思想的基礎上,形成了唯名論與實在論兩個派別。以法蘭西經院哲學家羅瑟林為代表的唯名論認為,只有個別的東西有實在性,個別先于普遍,普遍只不過是名稱,'共相'不過是人所'發出的聲音',實際上并不存在。這種思想反映在宗教上,否認了三位一體的最高的神,只承認分別存在的圣父、圣子及圣靈。以__哲學家安瑟爾謨為代表的實在論認為,真實存在的是'共相',不是具體的個別的事物,有一個'無始無終的真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先。這種思想反映在宗教上,承認普遍的教會實在,認為個別的教會是從屬的;承認基督__遍教義實在,認為個別人的信仰是從屬的;承認原罪實在,認為個別人的罪惡是從屬的;承認三位一體的最高的神實在,認為三位分離的神是從屬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