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行刑是什么2021
動物行刑,專指用動物行刑,殘忍的統治階級驅使違規的同類讓動物糟踏的致死手段。這種非人道行刑方式的歷史與人類文明的歷史一樣悠遠。下面向大家介紹動物行刑是什么?
用動物行刑的歷史可能與人類文明的歷史一樣悠遠。眾所周知,公元前7世紀,亞蘇巴尼巴爾,亞述國鼎盛時期的國王,就曾經把他的囚犯扔給巨犬。埃及人也做過同樣的事情,只不過他們更喜歡用鱷魚罷了。
馬達加斯加皇后拉娜瓦羅挪一世以殘暴聞名,被稱之為“女尼祿”,她特別鐘情于糊錫類的動物,直至1861年去世為止,她每年都要處死上萬人,而其中大多數囚犯都是奉命在滿是鱷魚的河中游泳而亡。數十個世紀以來,因所用動物的不同,犯人或被吞噬,或肢體殘損,甚或被壓死。
在伽太基和印度,犯人被大象碾作粉塵。19世紀初的游記作家杜蒙.杜爾維耶在他的《環游世界》一書里,向我們描述了在錫蘭時,他曾經親眼目睹過怎樣用大象行刑:大象用鼻子將犯人卷起,拋往空中,犯人落在大象的擦牙上,穿透身體而亡。最具凌辱性的莫過于用狗來行刑,然而在全世界卻廣為流傳,在中東、日本、非洲,甚至在歐洲。
西班牙人在其外侵過程中出口了這種行刑方法,讓成千上萬的印卡人和阿茲將克人死于獸口。日耳曼人有一種刑罰是專門用來對付女囚的,他們把女囚掛在野馬上,直至把她拖死。墨洛溫火和法蘭克人偶爾也用類似的刑罰。法國歷史記載過布魯娜奧的故事,這位奧斯塔西亞王朝的女王便是被她最大的對頭、諾斯特里亞王朝弗雷岱貢女王之子克羅泰爾二世處以該暴刑。也有歷史學家說她被分尸而死。
這無關緊要,因為分尸刑就是用四匹馬拴住四肢,使之與軀干分離,也屬于動物行刑的一種。法國和英國經常用此刑處死殺死長輩的罪犯。在印度,馬通常為牛或大象所取代。在亞洲、中東以及非洲,則經常用單峰駝。要知道,曾一度成為乍得總統的伊塞納.阿布雷,綁架團伙的頭子,就把法國政府派去的加洛班綁在了一只單峰駝上,作為對法國政府要求釋放人質的回答。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吉爾吉斯人、匈奴人、蒙古人也是把他們的囚犯拴在馬尾上處死的。在歐洲,甚至到17世紀還有類似的刑罰,只是已經比較罕見了,最有名的例子當然是和瑪茲巴這個名字連任一邊的。
波蘭國王讓.卡西米爾五世的年輕侍從成長于俄羅斯的一個家庭,別人都說他是被基督促撫養大的。盡管如此,他還是將一種荒誕放蕩的生活帶入了波蘭宮廷。可他不慎撞見了一個波蘭貴族的通尋奸行為,于是他被脫光衣服,抹上瀝青,拴在一匹性子暴烈的馬上,那馬狂奔不止,一直把他拖到了烏克蘭。還有瑪茲巴,哥薩克人接受了他以后,在1687年公選他為戰爭首領,皮埃爾.勒格朗想用他來對付勒勒人的入侵以保衛自己的疆界,可是他最終背叛了哥薩克人,投入了瑞典國王查爾斯十二世的懷抱。
然而瑞典人被打敗了,瑪茲巴無異于自殺。瑪茲巴的行刑場面吸引了那么多的文學巨匠及畫家,從拜倫到維克多.雨果,還有賀拉斯.維來、德維伊、查塞里奧等等。奧斯曼王朝騎兵團的首席教官穆勒.亞里山大向我們描繪過,在19世紀中葉,土耳其人把貓塞進_肥大的短褲里。
但是對動物行刑的難以想象的迷戀,恐怕無人堪與羅馬人相比。羅馬曾盛行一種被稱作“勒索死”的刑罰,這是一種溺刑,但是在溺死之前,羅馬人將犯人連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雞、一只狗、一只貓以及一條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將袋口用線縫好。當然,之所以選擇這些動物,那都是有著嚴格的象征意義的,然而關鍵還是在于要讓這些動物在犯人身上留下深深的傷痕。
埃及人也做過同樣的事情,只不過他們更喜歡用鱷魚罷了
整個古羅馬帝國時代都非常流行觀看猛獸吃人,這是法典所允許的,并且成了競技場和雜技場最為引人入勝的節目之一。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種刑罰方式源于一種伽太基的傳統做法。起初,這種刑罰只用于異族人和羅馬軍隊的逃兵。然而很快,羅馬人就將之用于奴隸身份的人,作為加重刑罰的一種標志。
再后來,猛獸吃人成為最具侮辱性的刑罰,專門用于那些罪犯、搶劫犯、逃跑的奴隸以及***徒。的確,他們與這種刑罰的歷史是分不開的,但是該處死方法遠非他們的專利,早在他們使用之前,這已經是一種傳統的行刑方法。
延伸閱讀:也是在印度,1812年在孟加拉邦,兩個人被扔給了一只老虎。其中的一個很快便被咬死了,但是另一個經過兩小時的激烈搏斗,終于用所謂的防衛武器——那把沒有開刃的匕首殺死了他的“法官”。他不僅被赦免一死,領主還向他致敬,并進了他許多禮物。一直到19世紀中葉,在印度和印度支那的某些地方,這一類的法庭角斗仍然存在。因為一直到那個時代,人們仍然認為老虎肩負著懲罰罪人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