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的“愛國”面目
秦檜(1090—1155)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南宋投降派代表人物。原為北宋御史中丞,金兵破開封,被俘去金,受金大將信任,l130年奪船逃回。他居相位長達17年,為人奸詐,排異己、結死黨,貶斥張浚、趙鼎,收韓世忠、岳飛等大將兵權。因與高宗力主投降議和,以“莫須有”罪陷殺岳飛,遭后世唾罵。備受高宗寵遇,封公贈謚。寧宗開禧年間被奪謚,改謚繆丑。
秦檜是宋體字的創建者。宋體字原為秦體字,因其政治迫害愛國英雄岳飛而改秦體字為宋體字。
秦檜的“愛國”面目
秦檜在未做宰相以前,曾揚言道:“我有兩條妙策,可安天下。”當時相位出缺已久,有人問他道:“你既有妙策,何以不言?”秦檜道:“朝廷沒有宰相,說出來也沒人執行。”意思即是“等我做了宰相再說吧”。
秦檜及家人像
后來秦檜果然做了宰相,而這兩條“妙策”也真的向皇帝(高宗趙構)提出來了,是什么呢?八個大字:“南人歸南,北人歸北。”原來當時金人入侵,長江以北的土地大都被金國占領,金人還在中原建立了一個偽齊國,以劉豫作傀儡皇帝。南宋偏安江南,以臨安(今杭州)為首都,只是一個小朝廷的局面。
這八個字的內容,包括了承認金人吞并的中原領土為金國的合法土地,承認劉豫的偽齊國;宋國放棄兩河、中原、江淮之地,不許再談“反攻復國”;從北方逃難來的老百姓,一律送回他們的原籍,使他們成為金國人或偽齊國人;凡非江南人而為金國擄去的臣民,一律不須送還,任由他們為金人或偽齊人均無不可。
“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換句話說,這就是要使“兩個中國”合法化,秦檜的理由是:反正北方已非我有,這已成事實,何不承認事實來換取和平呢?趙構本來是害怕敵人,準備和敵人妥協求和的,可是聽了秦檜這個主張,也不禁遲疑起來,他考慮了許久,與其他的人臣說道:“秦檜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將安歸?”因為他自己是“北人”,不可能贊同秦檜的計劃,這計劃才擱淺下來。
秦檜最初卻并不以漢奸的面目出現,相反,是以“愛國忠臣”的面目出現的。歷史上凡大奸大惡之輩,大都有些“才能”,此所謂“無才不足以濟奸”也。而且還裝出“愛國”的樣子,宋代的秦檜就是典型,秦檜最初在南宋的政治舞臺以“忠臣”姿態出現。
后世評價:
清圣祖康熙帝對宋高宗和秦檜“偏安社稷”的政策給予了肯定,而否認了“良將”岳飛、韓世忠、吳玠等抗金名將的做法。他的《御制文集》第三集卷十九有《宋高宗父母之仇終身不雪論》中說:
金兵破遼之后,兵已滿萬,人強將猛,非宋之所敵,明矣。備責不能臥薪嘗膽,以雪父兄母后之仇,則高宗何辭?若論李綱之忠言不聽,岳飛之丹誠不用,設使諫行言聽,則必勝金兵于朱仙,生還二帝于汴京,朕實不信也。何也? 根本已久不固,人心已久不一,上無慣戰之良將,下無用命之士卒,天下雖有勤王之名,真偽莫測,虛實難分。高宗久在金營,孰強孰弱,自有切見,若使復仇雪恥,再整江山,實不能也,勢使之也。孟子曰:“寡眾弱強不敵也。”
若論講和之非,我太祖高皇帝因祖之仇,戊午起兵,戰必勝,克必取,所向無敵,有往必成。神威圣武,深仁厚澤,猶念中國涂炭,數次議和。明朝引南宋講和之非,始終不悟, 歸罪兵部尚書陳新甲為秦檜,棄市示眾。發天下兵迎戰,如袁崇煥、毛文龍、洪承疇、祖大壽、唐通、吳三桂,前后千余員,凡出關者,非死即降,靡有孑遺。財賦因之已竭,人心隨而思亂。百萬雄兵,盡沒東海,億兆窮民,罹于邊戍。元氣盡傷于關東,闖賊蜂起于隴西。賊至京師,文武逃散,無一死于難者,豈非當日不主議和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