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歷史簡介
隋唐時期也是全世界公認的中國最強盛的時期 。隋煬帝過度消耗國力,最后引發了隋末民變和貴族叛變,最終亡國。隋朝(公元581—618年)共統治中國三十八年,前后僅文帝、煬帝兩代,是我國歷史上存在較短的朝代之一。但是卻引導了一個強大的盛世。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隋朝歷史簡介,希望對你有用!
隋朝的歷史簡介
隋朝(581年—618年)大定元年(581年)二月,北周靜帝將帝位禪讓于楊堅,建立隋朝定都西安,隋朝是五胡亂華后,漢族在北方重新建立的大一統王朝,結束了自西晉末年以來長達近300年的分裂局面。隋唐時期也是全世界公認的中國最強盛的時期 。隋煬帝好大喜功開鑿京杭大運河過度消耗民力,引發了隋末農民起義;大力推行科舉制度,觸動士族既得利益,引發貴族叛亂;對外戰爭失利,給叛亂貴族可乘之機。
為了鞏固隋朝的統治,在政治、經濟、文化及外交等領域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政治上,確立了影響后世深遠的三省六部制,以鞏固中央集權制度;正式推行科舉制度,以選拔優秀人才,弱化世族壟斷仕官的現象;另外還建立政事堂議事制度、監察制度、考績制度,這些都強化了政府機制,深刻影響后世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
在軍事上,繼續推行和改革府兵制度,經濟上,一方面實行均田制并改定賦役,減輕農民生產壓力,另一方面采取“大索貌閱”和“輸籍定樣”等清查戶口措施,以增加財政收入。這些政策成就了隋初的開皇之治。
外交方面,隋朝的盛世也使得當時周邊國家和境內的少數民族如高昌、倭國、高句麗、新羅、百濟與臣服的東突厥 等國皆深受隋朝文化與典章制度的影響,外交交流以日本的遣隋使最為頻繁。
隋朝開國皇帝隋文帝楊堅
楊堅(公元541年7月21日-公元604年8月13日),隋朝開國皇帝,鮮卑賜姓是普六茹,小字那羅延。漢族,弘農郡華陰(今陜西省華陰縣)人。其父楊忠是西魏和北周的軍事貴族,北周武帝時官至柱國大,封為隨國公,楊堅承襲父爵。楊堅建立了隋朝,統一中國,是隋朝的開國皇帝定都長安(大興城),開創了輝煌的“開皇盛世”。隋文帝第一次實現了中國大范圍內的多民族的統一,他建立的政治統一維持了幾個世紀,其結果是使中國成為世界上的強國之一,被尊崇為“圣人可汗”。使中國人免受戰爭之苦。他在不長的時間內,將中國重新置于一個政權治理下,外御強敵突契,內令人民安寧生息,功業之偉大,足以流芳千古。;他首次實行了一直沿襲到清朝的三省六部制;他開創了科舉,制定了當時最為先進并影響后世基本立法的律法《開皇律》。不僅如此,他還開啟了隋唐盛世之門,實現了千古傳頌的“開皇之治”。楊堅在位23年,604年病逝于大寶殿,終年64歲,葬于泰陵(今天陜西省楊陵(凌)區城西5公里處)
隋朝末代皇帝恭皇帝楊侑
楊侑生于大業元年(605年),自幼聰明,氣度非凡。大業三年(607年),被封為陳王。后改封為代王,食邑萬戶。隋煬帝親征遼東時,命楊侑留守長安(今陜西西安)。大業十一年(615年),跟從隋煬帝巡幸晉陽(今山西太原),拜為太原太守。尋鎮京師。
大業十三年(617年)五月甲子日,李淵在晉陽(今山西太原)起兵造反,同年十一月丙辰日,攻入隋朝都城長安(今陜西西安),遙尊隋煬帝為太上皇,擁立楊侑為帝。同年十一月壬戌日(617年12月18日),楊侑在大興殿正式登基,改年號為“義寧”。
楊侑名義上是皇帝,但實際不過是李淵扶立的傀儡。618年3月,隋煬帝死于江都之變。消息傳來,李淵見楊侑已無用處,于同年五月戊午日(618年6月12日)逼他退位。自行稱帝。楊侑被降封為酅國公,閑居長安。
武德二年(619年)五月己卯日(《新唐書》、《資治通鑒》皆作八月丁酉日,即公元619年9月14日),楊侑遇害,一說病死,年僅15歲,謚號恭皇帝,無后以族子楊行基嗣封酅國公的爵位。楊侑死葬于莊陵。
隋朝的領土面積
版圖疆域
在東北地區邊界固定在遼河一帶。在北方到五原、定襄等陰山以北之地。西域地區取得青海一帶領地,深入青海湖及西域東部。西南地區設南寧州總管府于味,南方設置比景郡、象浦郡、海陰郡等三郡。
行政區劃
隋朝行政區劃,發生兩次重大變化。隋文帝基本統一天下后,鑒于從東漢末年開始的州郡縣三級制已經混亂不堪,廢除天下郡置,改為州縣二級制。隋煬帝繼位后,不久將所有的州改為郡,實行郡縣二級制,全國190個郡,1255個縣。隋朝時把洛陽為東都。
江都(揚州)、余杭(杭州)、巴陵(岳陽)、新安(歙縣)、彭城(徐州)、梁郡(商丘) 大致位置,并不完全重合,僅作參考。
古雍州地:京兆、馮翊、扶風、安定、北地、上郡、雕陰、延安、弘化、平涼、朔方 鹽川、靈武、榆林、五原、天水、隴西、金城、抱罕、澆河、西平、武威 張掖、敦煌、鄯善、且未、西海、河源
古梁州地:漢川、西城、房陵、清化、通川、宕渠、漢陽、臨洮、宕昌、武都、同昌 河池、順政、義城、平武、汶山、普安、金山、新城、巴西、遂寧、涪陵 巴郡、巴東、蜀郡、臨邛、眉山、降山、資陽、瀘川、犍為、越巂、牂牁 黔安
古豫州地:河南、滎陽、梁郡、譙郡、濟陰、襄城、潁川、汝南、淮陽、汝陰、上洛 弘農、浙陽、南陽、清
陽、淮安
古兗州地:東郡、東平、濟北、武陽、渤海
古冀州地:信都、清河、魏郡、汲郡、河內、長平、上黨、河東、絳郡、文城、臨汾龍泉、西河、離石、雁門、馬邑、定襄、樓煩、太原、襄國、武安、趙郡 恒山、博陵、河間、涿郡、上谷、漁陽、北平、安樂、遼西
古徐州地:彭城、魯郡、瑯邪、東海、下邳
古青州地:齊郡、北海、東萊、高密、文登
古荊州地:南郡、夷陵、竟陵、沔陽、沅陵、武陵、清江、襄陽、春陵、漢東、安陸 永安、義陽、九江、江夏、澧陽、巴陵、長沙、衡山、桂陽、零陵、熙平
古揚州地:江都、鐘離、淮南、弋陽、蘄春、廬江、同安、歷陽、丹陽、宣城、毗陵 吳郡,會稽、余杭、新安、東陽,永嘉、建安、遂安、鄱陽、臨川、廬陵 南康、宜春、豫章、南海、龍川、義安、高涼、信安、永熙、蒼梧、始安 永平、郁林、合浦、珠崖、寧越、交趾、九真、日南、比景、海陰、林邑
隋朝的政治制度
中央制度
隋文帝楊堅即位后首先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廢除北周附會《周禮》六官所建立的官制,代之以新的職官制度:“置三師、三公及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等省,御史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國子、將作等監,左右衛、左右武衛等府。”以強化中央集權和恢復漢族王朝官制的傳統。尚書、門下、內史三省制是隋代中央官制的核心。三師、三公雖然地位崇高位居一品但實際上只是榮譽職務。隋代尚書省的地位很高,《隋書·百官志》說“尚書省,事無不總”,反映了它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的地位與權力。
地方制度
隋代地方上分為州、郡、縣三級,后于開皇三年廢除郡的行政設置,以州直接統縣。隋代州的長官每年年底都要進京述職,稱為朝集使。朝廷則派司隸臺官員或別使巡省地方。
科舉制度
南北朝時期為了選拔有用人才已萌生出“舉明經”等科舉制度,但是魏晉以來的九品中正制仍然繼續實施。隋朝時,587年隋文帝正式設立分科考試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自此選官不問門第。科舉制度初期設諸州歲貢,規定各州每年向中央選送三人,參加秀才與明經科的考試,606年隋煬帝增設進士科。當時秀才試方略、進士試時務策、明經試經術,形成一套完整的國家分科選才制度。當時以明經最為高級,進士試居次。當時選士制度只稱為秀才科,與唐之科舉仍有一段距離。秀才科可謂科舉的開端,亦為不完善的考試制度,對實際取士作用不大,但已改變了門第壟斷官職的局面。科舉制度順應了歷代庶族地主在政治上得到應有的地位的要求,緩和了他們和朝廷的矛盾,使他們忠心擁戴中央,有利于選拔人才,增強政治效率,對中央集權的鞏固起了積極的作用。
法律制度
北周律法有時松,有時嚴,不好掌握,導致刑罰混亂。隋文帝即位后,于581年命高颎等人參考北齊北周舊律,制定法律。583年又讓蘇威等人加以修訂,完成了《開皇律》。《開皇律》 以北齊《河清律》為底本、參考北周和南朝梁的律典,簡化律文,博取南北法律優點而成。史稱:“刑網簡要,疏而不失”,規定對十惡 者要嚴懲不貸。《開皇律》分十二卷,500條,刑罰分為: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五種二十等。廢除了鞭刑、梟首、裂刑等酷刑,是唐代及其以后各代法典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