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蕭瑀簡介
蕭瑀(575年—648年),字時文,南朝梁明帝蕭巋之子,蕭皇后之弟。從小以講孝道聞名天下,而且能夠善于學習和書寫,個性正直,為人剛正不阿,光明磊落,并且深刻精通佛法道理。官至大唐宰相,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下面是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蕭瑀簡介。
出身皇家
蕭瑀出生于后梁帝王之家,高祖父是南朝梁武帝蕭衍,曾祖父是昭明太子蕭統,祖父名鮞,是后梁宣帝,父親名巋,是后梁明帝,王禹九歲那年,被封為新安郡王,姐姐是隋朝晉王楊廣的妃,后跟隨其姐進入長安。
留任長安
作為皇子蕭瑀在父母的呵護、在無比優越的皇城江陵成長,他離家以“壓轎郎”官赴長安時,剛剛被封為新安王。大婚熱鬧過后,獨孤皇后很快就了解到王妃兒媳婦孤寂的這種心情,很快就與丈夫皇帝商定:把蕭瑀留下,一方面姐弟相伴,可以略免兒媳婦王妃的思鄉之情;另一方面,可以讓蕭瑀在隋朝皇室中成長、接受教育。
于是,蕭瑀被留在長安,跟姐姐和姐夫晉王楊廣一起生活,跟姐姐相依為命。這樣生活了五年,蕭瑀與姐夫晉王楊廣也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后來,蕭瑀在隋皇朝居官最為機要,官至內史侍郎,即中書侍郎,超過了蕭氏家族的其他人,這既有蕭瑀才能的因素,更有蕭瑀熟悉隋皇室的情況、與隋皇室成員朝夕相處,特別是與晉王(后為煬帝)朝夕相處的因素。后來,獨孤皇后還把她娘家兄弟的一個女孩嫁給了蕭瑀,使蕭瑀跟隋皇室更增加了一層關系。
巧諫高祖
武德三年(620年),唐高祖草擬了一份政令,交給蕭瑀承辦。蕭瑀閱后,發現其中有幾處考慮不周,于是,就暫壓了下來,沒有發布。按當時朝中規定:“在皇帝命令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現不妥之處,臣僚應該向上奏明,加以改正”。蕭瑀的做法是符合上述規定的。但唐高祖聞后,心中不悅,于是召見蕭瑀,責問他為何不按時發布政令。蕭瑀慷慨陳詞,用隋朝“內史宣勅”、“前后相乖”,致使:“百司行之,不知何所承用”的史實,來說明唐高祖所擬政令“不經審勘”的危害。接著,蕭瑀又陳述了他在皇帝“每授一勅”之后,“必審勘,使與前勅不相乖背者,始敢宣行。遲晚之愆,實由于此”。李淵聽后,也只好說:“卿能用心若此,我有何憂“。
力勸立賢
武德九年(626年),諸皇子間明爭暗斗,李淵偏向于長子李建成,對次子李世民心存疑忌,想除去他。蕭瑀不顧個人得失,堅決支持李世民繼位。
人物評價:
唐高祖稱贊他,“公之言,社稷所賴”。
唐太宗稱贊他,“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
蕭瑀作為一個亡國皇家的后裔,他在唐朝的政治生涯,與唐高祖李淵的武德朝、唐太宗李世民的貞觀朝相始終。始終在朝廷的權力中心。他的主要作用和功績是在武德朝。入貞觀朝后,五遭罷相,大起大落,都是以忠誠亮直,不徇私情,不越法度而屢罷屢起。以后,他的孫子、曾孫、玄孫輩以及從子(侄子)一支有8人為相,與唐朝相始終可謂興旺發達,這在歷史上是少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