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館
國立故宮博物院,簡稱故宮、臺北故宮,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國立故宮博物館。歡迎欣賞閱讀。
一、 國立故宮博物館簡介
國立故宮博物院,簡稱故宮、臺北故宮[1],為座落于中華民國臺北市士林區(qū)的公立博物館,隸屬行政院,該院院長享有行政院部長級待遇。
國立故宮博物院全景(2006年整建工程完工前之貌)1965年11月12日,臺北市士林區(qū)外雙溪現(xiàn)址落成時,正值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的百年誕辰,遂將新館館舍定名為"中山博物院",并于正館二樓大廳設(shè)置國父銅像,以資紀念。行政院通過《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臨時組織規(guī)程》,成立"國立故宮博物院",改直屬于行政院。其中,后來運往臺灣2,972箱,占原南遷文物箱件數(shù)的22%。
根據(jù)《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條例》,國立故宮博物院以‘整理、保管、展出原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及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所藏之歷代古文物及藝術(shù)品,并加強對古代中國文物藝術(shù)品之征集、研究、闡揚,以擴大社教功能’為設(shè)置宗旨。館內(nèi)以收藏中華文化歷代古物、圖書、文獻為主,主要承襲自宋、元、明、清四朝宮廷的皇家收藏,數(shù)量達677,687件(2010年1月底)。由于館內(nèi)典藏多為中國歷朝傳世之寶,遂有“中華文化寶庫”之譽。
二、歷史沿革
翠玉白菜1912年,清帝溥儀退位、中華民國建立之初,清廷與民國政府簽訂《清室優(yōu)待條件》,使溥儀仍繼續(xù)住在紫禁城內(nèi)。
1914年,將熱河避暑山莊和沈陽故宮的文物移至紫禁城的外廷,在外朝三大殿設(shè)立“古物陳列所”開放參觀,隸屬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內(nèi)政部。
1918年7月,國立歷史博物館籌備處自國子監(jiān)遷入午門城樓。1924年舉行展覽,1926年定名“國立歷史博物館”(后為中國歷史博物館,而國立歷史博物館1955年于臺北復(fù)館)。
1924年11月,溥儀被北洋軍閥馮玉祥逐出紫禁城,溥儀居住紫禁城這段期間,因賞賜、故臣借觀、拍賣點押、竊取盜賣,使1200多件書畫精品、古籍善本和大量珍寶流失。隨后于紫禁城成立清室善后委員會,清點與整理宮內(nèi)珍藏文物。
1925年9月,成立清室古物保管委員會,由李石曾出任委員長。清室善后委員會制定《故宮博物院臨時組織大綱》、《故宮博物院臨時董事會組織章程》及《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章程》。10月10日,紀念中華民國國慶[2],在北京紫禁城成立“故宮博物院”(此時尚無設(shè)置院長),以神武門作為博物院的正門,外朝部份仍為古物陳列所。
1928年6月,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經(jīng)亨頤提案廢除故宮博物院、成立逆產(chǎn)處理委員會處理并變賣故宮文物、建議在南京另設(shè)“國立中央博物院”,后來在古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張繼的反對下,使經(jīng)亨頤的前兩項計劃無法成功。同一時間,國民政府指派易培基接收故宮博物院,公布《故宮博物院組織法》與《故宮博物院理事會條例》,隔年2月接任第一任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