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疆域簡介
周朝地域寬廣,分封了許多列國諸候,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周朝疆域介紹,希望能幫到你。
周朝疆域介紹
領土區域
當時周朝疆土北方封國燕,已到達了今遼寧喀左、朝陽一帶,西面至今甘肅渭河上游,西北抵汾河流域霍山一帶,東面的封國齊魯到了山東半島,南至漢水中游,東南抵長江下游和太湖流域,勢力所及還可能到達了巴蜀一帶。
行政區劃
周武王姬發分封姬姓宗室子弟和功臣為列國諸侯,為五等:公、侯、伯、子、男,其不及五等者為附庸。
《荀子·儒效》篇中:“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又說:“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這就是中國封諸侯建同姓的“封建”的由來。
陳國,媯姓,公爵。媯姓,系顓頊后裔,傳至子孫帝舜娶帝堯二女娥皇,女英,女英生子商均。商均后代虞奄父為周的陶正,其子滿娶周武王長女太姬,太姬生陳申公,陳相公。陳系武王元女太姬之后。封國地為今陳縣。
杞國,姒姓,公爵。系夏禹王之后。封國地為今開封府雍丘縣。
宋國,子姓,公爵。系商王帝乙之長庶子,曰微子啟。封國地為今河南東部、江蘇西 北部、安徽北部,中心為河南商丘。
虞國,姬姓,公爵。系周太王次子仲雍之后虞仲。由于其兄周章已經為吳君,別封其為虞。封國地為今河東太陽縣。
虢國,姬姓,公爵。系王季子虢仲,文王之弟。封國地為今陜縣東南之虢城。
齊國,姜姓呂氏,侯爵。系周功臣,曰呂尚,死后謚號為太公(俗稱姜太公)。封國地為營丘(今山東濰坊昌樂縣)。
紀國,姜姓,侯爵。系太公次子。封國地為今壽光市。
魯國,姬姓,侯爵。系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公姬旦,佐文王、武王、成王有功,乃封其長子周公旦于曲阜,以輔周室。
管國,姬姓,侯爵。系武王弟,曰姬叔鮮。封國地為今河南信陽縣。(后與蔡叔度,武庚作亂,無后,其國遂廢。)
蔡國,姬姓,侯爵。系武王弟,曰姬叔度。封國地為今河南汝寧府上蔡縣。后與管叔鮮,武庚作亂,留后以祭祀。)
衛國,姬姓,侯爵。系王同母少弟,為康叔。封國地為今河南淇縣。
滕國,姬姓,侯爵。系武王弟,曰姬叔繡。封國地為今山東滕州市。
晉國,姬姓,侯爵。系武王少子,曰姬唐叔虞。封于唐,后改為晉。封國地為今山西平陽府絳縣東翼城。
楊國,楊姓,侯爵。系黃帝后裔,武王分封其弟叔虞于唐邑 (山西翼城 )。出公子齊,生伯僑,天子封為楊侯,以國為姓。
薊國,姬姓,侯爵。系帝堯之后裔。封國地為今北京順天府。
燕國,姬姓,伯爵。系周同姓功臣,曰召(shào)公。封國地為今幽州薊縣。
魏國,姬姓,伯爵。系周同姓功臣,曰畢公高。封國地為今河南開封府高密縣。
曹國,姬姓,伯爵。系武王弟,曰姬叔振鐸。封國地為今濟陽定陶縣。
成國,姬姓,伯爵。系武王弟,曰姬叔武。封國地為今山東兗州府汶上縣。
霍國,姬姓,伯爵。系武王弟,曰姬叔處。封國地為今山西平陽府。
秦國,嬴姓,伯爵。系玄帝姬顓頊后裔。封國地為今陜西西安。(西周初期,歸周附庸。平王東遷,封為諸侯。)
吳國,姬姓,子爵。系周太王長子姬泰伯之后。封國地為今吳郡。
楚國,羋姓,子爵。系玄帝姬顓頊后裔。封國地為今丹陽南郡枝江。
莒國,嬴姓,子爵。系少昊之后。封國地為今莒縣。
邾國,曹姓,子爵。系陸終第五子晏安之后。封國地為今山東鄒城。
許國,姜姓,男爵。系伯夷之后,曰文叔。封國地為今許州。
出自文王之諸侯國主要有: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郇等;
出自武王之諸侯國,主要有:邗、晉、應、韓等;
出自周公旦之諸侯國,主要有:魯、凡、蔣、邢、茅、胙、祭;
異姓諸侯國多為功臣、前代賢王和歸附小國,主要有:齊、呂、申、陳、宋、薊、焦、祝、杞、紀、許、楚等。
另外還有其他一些諸侯國,如越、英、舒、黃、江、息、徐、莒、奄、郯、萊、六、鄖、孤竹、邾、繒、祝其、費、顓臾、鮮于等。他或過于弱小,為大國之附庸,如郯、顓臾等;或周初不承認周王室而遭到鎮壓,成為周王朝之諸侯國,如奄、徐等;或者實力雖有,但因各種原因并不周王朝所承認為有資格為獨立諸侯國,如邾國。
周朝國家政治
中央制度
按照周制,大國諸侯有時還可以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衛康叔為周司寇,西周末期鄭桓公為周司徒,都是其例。諸侯在其封國內設置的官制,大略與王室相等,還有軍隊各自成為一方之主。
周天子對諸侯擁有較大的權威,諸侯還能聽命納貢?!蹲髠鳌氛压暾f:“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之制也。”除貢納外,還需朝覲述職,出兵從征。周天子有權干涉諸侯內政,有時還向諸侯國派遣監國的使臣,與諸侯并稱為“諸侯、諸監”。
西周時期,周天子尚能號令諸侯,進入東周,周王室權威下降,諸侯多不履行對王室的義務。王室本身還要依附當時之大國晉、鄭與衛,更不用提號令諸侯之事。周鄭交質與“射桓王肩”,更讓周天子之僅存之威嚴也亦喪失。然列國之諸侯在名義上仍為周王之臣屬,除楚國之外,多無譖越稱王之舉。齊桓公提出尊王攘夷,更多是為自己本國利益服務,然亦使周王威略有上升。五霸之君主多亦在此口號下行事,即表面尊王,實則行擴張兼并之實。進入戰國之后,國家兼并多已完成,周王朝之諸侯國,僅剩20多個,其中最大者七,號為戰國七雄。戰國之世,除魏惠王、齊威王曾有朝周之舉,然亦是作秀,其他諸侯國之國君已再無朝周之舉。
世卿與世祿
周王是全國的最高統治者,僅次于周王有師、保兩大官僚。師、保即太師和太保,掌握朝廷的軍政大權,并且為青少國君的監護者。這種政治上的長老監護制度,是從貴族家內幼兒保育和監護的禮制發展而來,并由此形成的一種官職。
中央政權有兩大官僚系統,分別為卿事寮和太史寮。
卿事寮
金文中的“卿事”,就是文獻中的“卿士”。《說文》云:“士,事也。”兩者都稱為寮,說明是當時的兩大官署。卿士僚主管王朝的“三事四方”。所謂“三事”,是指王畿內的三大政事;“四方”指王畿以外的諸侯事務。卿事寮的長官早期是太保和太師,中期以后主要是太師。
屬官主要是“三有司”,即司馬、司土(徒)、司工(空)。司徒是掌土地徒役的官;司馬是掌軍賦的官;司空是掌建筑工程等的官。三司之外有司寇,是掌刑獄警察等事的官,地位較低。又有“師氏”、“亞旅”、“虎巨”,是掌軍旅的官。有“趣馬”,是掌馬的官,“膳夫”,是掌王食和出納王命的官。
“古代兵刑不分,卿事寮的長官,無論太師或太保都掌握軍政大權,所以召公和周公都曾出征過。
太史寮
太史寮的長官是太史,主管冊命、制祿、祭祀、時令、圖籍等,既是文職官員的領袖,又是神職官員的首領,其地位僅次于卿事寮。其屬官,根據《禮記·曲禮下》主要有“六大”,即: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六大”亦稱“天官”,這些官職來源可能比較原始,并且看作神職是有來歷。六大之中,以太史為長。太史與太師、太保一樣,都可稱為“公”。如召公官為太保,周公官為太師,畢公官有太史、而都被尊稱為“公”。
周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所以六卿職守中的多數與宗教事務有著密切關系。中期以后的宗教職能在政權機構中逐漸削弱,“因而明保、明公、皇天尹大保、大保之類的官職已不復見,這意味著政務官職機構的擴大、也說明西周王國的官僚機構有了發展。
封建制度
“封建制”也稱“分封制”即古漢語“封建”的原始含義;古文獻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封建制”在周朝時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的社會制度,在“封建制”下,國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別由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即相當于中世紀歐洲諸王國與羅馬教廷的關系,即現代意義上的聯邦的基礎。周王是共主性質的(共主是氏族社會遺留的領袖模式,禹為最后的氏族共主)。諸侯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
宗法制度
這種制度確立于夏朝,發展于商朝,完備于周朝,影響于后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后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井田制度
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商時有文字記載,西周時盛行。那時,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而其實質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屬于國家)。
禮樂制度
西周春秋時代所講究的“禮”,是貴族根據原始社會末期父系氏族制階段的風俗習慣加以發展和改造,用作統治人民和鞏固貴族內部關系的一種手段。目的在于維護其宗法制度和君權、族權、夫權、神權,具有維護貴族的世襲制、等級制和加強統治的作用。當時許多經濟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貫串在各種禮的舉行中,依靠各種禮的舉行來加以確立和維護。
到春秋后期,就出現了“禮崩樂壞”的局面。這些卿大夫在奪取國君權力的同時,不但僭用諸侯之禮,甚至僭用天子之禮。按禮,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這時季孫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責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禮,天子祭祖唱《雍》詩來撤除祭品,這時魯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認為這種事不該出于“三家之堂”。按禮,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這時季孫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責他不懂禮。卿大夫這樣“僭禮”,實質上就是奪取政治權力的一種表現。
禮樂制度主要用來維護宗法制度和君權、族權、夫權、神權?!盾髯?middot;禮論篇》說:“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族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所說“禮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權,先祖代表族權,君師代表君權。后來統治者以天、地、君、親、師作為禮拜的主要對象,就是根據這個理論。
國野制度
國野之制在商代情形一般難以確定。西周國野之制最為典形,到春秋時期國野之制開始瓦解,到戰國則普遍為郡縣。 周初周公東征和武裝殖民。
周朝是由位于岐、渭至河洛之間的“小邦周”發展而來。成功取代“大邦殷”而有天下之之后,但勢力并不能有效控制商朝所有的領土。原商朝大部分地區,其民眾與周人無論文化還是其他方面,都很不相同。為了進一步穩固控制東方之土,周公東征,摧毀商殷及同盟淮夷的勢力。東征勝利后,在全國要沖大封同姓、異姓和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領的東方,以“藩屏周”。周初這種分封,其實是一種武裝殖民。這些重要的武裝殖民據點主要有:齊、魯、燕、宜(吳)、蔣等諸侯國. 國與野。
周朝所分封之貴族及其所率領的公社農民進駐新占領的區域后,首先是建立一個軍事據點,這樣的據點稱之為“城”,也稱之為“國”。而“國”之外廣大區域稱之為“野”。王朝的畿內和諸侯國都有這種國野之分,即鄉遂之別。
王畿以距城百里為郊,郊內為鄉,郊外為遂。王朝六鄉六遂,大國三鄉三遂。周代的“國”和后來的商業城市不同,它對“野”沒有調節生產的功能。其生計一般都要仰賴“野”的供給,所以周人的殖民營國也兼閡野。
國野之分,亦帶動國人與野人的不同政治地位。國人與野人同屬平民階層。
所謂世卿,是指在天子或諸侯之下之世族世襲享有卿的地位并且掌有政權者。如周公之職,直到東周中期仍然為周公旦家族所世襲,同樣還有召公一職。這種世卿制度與民族集團互為表里,世代執政本于氏族共治之習,而氏族的存在也仰賴于世代把持官府,故曰:“棄官,則族無所庇”。
掌政的世族都要盡量把持他們的既得利益,同一氏族的成員是不輕易排斥于權益圈之外的。所以,魯有三桓,鄭有七穆,原先都是兄弟,宋的華氏當權的更多。所謂“政由寧氏”,則是舉族而言的。
世族之身份和地位,并不是天子和國君所能決定,而由世襲而成。世族有和周王同姓異姓之分,他們的形成各有特點。周王室的世卿巨室大多是周初東征的貴胄,不是周王之親戚就是傳統大氏族的后代。周初東征之際,往往有的兒子在外殖民建國,有的兒子留守王室輔政,此即春秋時代隨武子所說的“內姓選于親,外姓選于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勢”。
看了周朝疆域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