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的秘史趣聞
本篇,我們來介紹一個人,魏征!這位人神鬼三界都有“朋友圈”的最牛公務員,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推薦的魏征的秘史趣聞,希望各位看官能感興趣哦。
魏征的秘史趣聞:
魏征是誰?其實我們很熟悉。唐太宗大概做個這樣評價:“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魏征,為吾鏡也”。可見,魏征是一位剛正不阿的“直男”。當然,這是歷史當中的魏征形象。在西游神話世界里,魏征還有一項亮眼技能:通鬼神之事。
也就是說,神、鬼兩道,這哥們都混得開!之所以通神,大概因為魏征這人特喜歡研究《星座大百科》,經常“夜觀乾象”(相當于現代買了一個天文望遠鏡,不折不扣的“天文愛好者”),窺視天宮之事。當然,神仙對這樣善專研的粉絲也很喜歡,人族也需要有“代理人”嘛,于是招招手,開了VIP通道。因此,魏征獲得了“與神對話”的權力。
這在原著第九回就有記述:“(魏征)正爇寶香,只聞得九霄鶴唳,卻是天差仙使,捧玉帝金旨一道,著他午時三刻,夢斬涇河老龍。”看得出來,玉帝是知道魏征這個人的,也比較看重。當然,這應該也是魏征屠龍事件的淵源了。之所以通鬼,也很有意思。原來魏征有個好“基友”,叫崔玨,死了。但因為工作能力強,被地府領導看上,給了一個“判官”的職務,大概相當于閻王爺的秘書助理。也和魏征有“書信”來往,原著有述:“(崔玨)現在陰司做掌生死文簿的酆都判官,夢中常與臣(魏征)相會”。
當然,我們不得不佩服魏征的交際能力,個人“朋友圈”里人、神、鬼通吃,并能在三界左右逢源。而袁守誠呢,為欽天監臺正先生袁天罡的叔父。袁天罡和魏征同朝為官,亦通算術,也有共同語言。可見,魏征和袁守誠,是極可能有交集的!而且,交情不淺,有時間也會喝喝茶,聊聊“朋友圈”里的乾坤八卦!那么,問題來了。有兩個。
一,袁守誠要魏征“朋友圈”里的信息干嘛?二,魏征為何要把“朋友圈”的信息予袁守誠分享?解釋第一個問題,其實很簡單。袁守誠要周全自己的生意嘛。正因為有所謂“小道內幕消息”,前來咨詢的客戶也多。原著有述:“長安城西門大街上(袁守誠的咨詢辦事處),只見一簇人,擠擠雜雜,鬧鬧哄哄”。看吧,人氣爆棚了!在業界分量也很重,“名揚大國,術冠長安”。按現代術語定義:高級操盤專家。
看吧,人都有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即便如袁守誠這般自我標榜脫俗的“世外高人”。第二個問題,就很有意思了。俗話說,天機不可泄露,神仙界的政策怎能讓一世間凡人把弄端倪。而且,袁守誠還公開把這些信息“變現”,換取個人紅利(比如優質鯉魚)。魏征有這個膽嗎?沒有!一定是有人授意!因此,魏征的前期投入是有目的,就是和袁守誠建立某種默契,然后設置“釣魚執法”陷阱,誘導涇河龍王犯罪(魏征幕后指使者究竟是誰,后續再詳細解讀)!
又有問題來了!涇河龍王犯事,找袁守誠求解。袁守誠給了一條路、兩個人名:魏征是辦你的人,你可以找他直接領導李世民通融通融,方有活路。那么,龍王為何不找直接辦事人員魏征求情?原因有兩個。第一,魏征這人鐵面無私(至少表面是這樣),成天擺著一張臭臉,不太好說話,也未必會同意(龍王也很傲嬌嘛)。第二,龍王根深蒂固“官本位”的思想在作祟。官大一級壓死人!大BOSS(唐太宗)點頭蓋章,下面的辦事人員自然得照辦。這是古代官場潛規則!一切領導說的算!
找領導,準沒錯!涇河龍王想想,欣然前往皇宮,在夢中和唐太宗撞了滿懷,并得到了口頭承諾。龍王笑笑,看來明天晚飯是有著落了,招呼著自家婆娘整一鍋土豆燉牛肉。可是,又有問題出來了。唐太宗是明君,魏征是良臣,君臣關系如魚似水,其樂融融。一個下級干部,又是光明磊落之人,沒有必要變著法子嚇自己的領導啊?好玩嗎?不好玩!他究竟意欲何為?很奇怪!
相關資料介紹:
魏徵(580年-643年2月11日)魏徽就是魏征,古代徽通征,字玄成。漢族,鉅鹿郡人(一說邢臺市巨鹿縣人,一說是河北省邯鄲市館陶人[1-2] ),唐朝政治家。曾任諫議大夫、左光祿大夫,宰相、封鄭國公,謚文貞,為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以直諫敢言著稱,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
提出“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等治世名言,曾諫二百余事,為太宗所器重,其博學多才,文采飛揚,著有《群書治要》等書。作為太宗的重要輔佐,他曾懇切要求太宗使他充當對治理國家有用的“良臣”,而不要使他成為對皇帝一人盡職的“忠臣”魏徵以性格剛直、才識超卓、敢于犯顏直諫著稱。魏徵所上 《諫太宗十思疏》、《十漸不克終疏》,在當時和后世都有重要影響。
早年值隋末戰亂,曾投瓦崗起義軍。后入唐充太子建成掌管圖籍的洗馬官。太宗即位,先充諫議大夫,繼任中央行政長官之一的侍中。貞觀十七年正月戊辰(十七)日(643年2月11日)病卒于任。魏征以性格剛直、才識超卓、敢于犯顏直諫著稱。作為太宗的重要輔佐,他曾懇切要求太宗使他充當對治理國家有用的“良臣”,而不要使他成為對皇帝一人盡職的“忠臣”。每進切諫,雖極端激怒太宗,而他神色自若,不稍動搖,使太宗也為之折服。為了維護和鞏固李唐王朝的封建統治,
在法律思想上,遵循封建儒家正統,強調“明德慎罰”,“惟刑之恤”。認為治理國家的根本在于德、禮、誠、信:一個明哲的君主,為了移風易俗,不能靠嚴刑峻法,而在于行仁由義;光憑法律來規范天下人的行為是辦不到的。“仁義,理之本也;刑罰,理之末也”。他把治理國家之需要有刑罰,比作駕車的人之需要有馬鞭,馬匹盡力跑時,馬鞭便沒有用處;如果人們的行為都合乎仁義,那么刑罰也就沒有用了。但法律或刑罰畢竟是不可少的,他認為法律是國家的權衡,時代的準繩,一定要使它起到“定輕重”、“正曲直”的作用。要做到這一點,關鍵在于執法時“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而決不可“申屈在乎好惡,輕重由乎喜怒”,否則便不可能求得“人和訟息”。這一點對君主來說尤其重要。所以在進諫時,他總是特別要求太宗率先嚴格遵守法制以督責臣下。在聽訟理獄方面,他特別強調“必本所犯之事以為主”,做到“求實”,而不“飾實”,嚴防獄吏舞文弄法,離開事實去嚴訊旁求,造成冤濫。他自己每奉詔參與尚書省評理疑難案件,都按照這些思想,著眼于大體,公平執法,依情理處斷,做到“人人悅服”。
魏征所著有《隋書》的《序論》和梁、陳、齊各書的《總論》,另有《次禮記》20卷,和虞世南、褚遂良等合編的《群書治要》(一名《群書理要》)50卷。他的重要言論大都收錄在唐時王方慶所編《魏鄭公諫錄》和吳兢所編《貞觀政要》兩書里。
曾先后陳諫200多事,勸戒太宗以歷史的教訓為鑒,勵精圖治,任賢納諫,本著清靜無為、“仁義”行事,無不受到采納。貞觀十三年(639)所上《十漸不克終疏》,從十個方面批評太宗沒有保持貞觀初年的優良傳統,太宗把它寫在屏風上,以便隨時提醒自己,必須“居安思危,戒奢以儉”;在當時和后世都有重要影響。貞觀十七年病卒于任。魏征去世后,唐太宗極為思念,感慨的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鏡矣。”(《貞觀政要•論任賢》)這恐怕是歷代大臣中所享受的最大的哀榮了。魏征成為唐太宗預防自己犯過的一面明鏡,這充分體現了魏征在唐太宗治理國家中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