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提愛屋及烏助周武王
愛屋及烏是成語,因為愛一處房子,也愛那房頂上的烏鴉。比喻愛一個人而連帶地關愛與他有關系的人或物。說明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或事物)的關愛到了一種盲目熱衷的程度。用法:作謂語、定語、賓語;形容過分偏愛,該詞出自漢·伏勝《尚書大傳·大戰》:“臣聞之也:愛人者,兼其屋上之烏。”,《孔叢子·連叢子下》:“若夫顧其遺嗣,得與群臣同受厫福,此乃陛下愛屋及烏,惠下之道。”
當周武王攻克朝歌之初,對于怎樣處置商朝遺留下來的權臣貴族、官宦將士,能不能使局面穩定下來,武王心里還沒有譜,因此有些擔憂。為此,他曾同姜太公等商議。漢朝人劉向編撰的《說苑·貴法》里有這樣一段文字記載:
“武王克殷,召太公而問曰:‘將奈其士眾何?’太公對曰:‘臣聞愛其人者,兼愛屋上之烏;憎其人者,惡其余胥。咸劉厥敵,使靡有余,何如?’” 大意是說:周武王打敗了殷商,召見姜太公,問道:“該怎樣對待他們的人員呢?”太公答道:“我聽說,如果喜愛那個人,就連帶喜愛他屋上的烏鴉;如果憎恨那個人,就連帶奪來他的仆從家吏。全部殺盡敵對分子,讓他們一個也不留,您看怎樣?”
原文中所謂“余胥”,是指地位最低下的小吏,奴隸主貴族的管家之類。(余,末等的意思;胥;胥吏。)
漢朝人伏勝編撰的《尚書大傳·大戰》里也有類似的記載: “紂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問曰:‘入殷奈何:’太公曰:‘臣聞之也;愛人者,兼其屋上之烏;不愛人者,及其胥余。’”
這段記載,與《說苑》所載內容相仿。不過“余胥”一詞寫作“胥余”,兩者的含意也不一樣。“胥余”已不屬胥史等級,而是胥吏以外,比“余胥”更加低下的奴隸或刑徒了。例如商紂王時的“太師”箕子,因對紂王不滿,被囚禁而裝瘋,甘當奴隸,所以《莊子》稱他為“胥余”。
此外,《韓詩外傳》、《六韜逸文》也都有關于周武王和姜太公上述那段談話的記載,內容基本相同。由于這個傳說,就產生了“愛屋及烏”這句成語。
我國自古流傳一種迷信習俗,以為烏鴉是“不祥之鳥”,它落到誰家的屋上,誰家就要遭遇不幸。我國最古的一部詩歌集《詩經》的《小雅》部分,題為《正月》的一首詩里,就有“瞻烏爰止,于誰之家”。可見古人多厭惡烏鴉,而絕少有人愛它的。所謂“愛屋及烏”,是說:由于愛那個人,因而連他家屋上的烏鴉都不以為不祥,不覺得討厭了。這句成語,一向被人們用作推愛的比喻。因為深愛某人,從而連帶喜愛他的親屬朋友等人或其他東西,就叫做“愛屋及烏”,或稱這樣的推愛為“屋烏之愛”。
唐代詩人杜甫在《奉贈射洪李四丈》(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四丈即李明甫)的詩中,開頭兩句是:“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宋朝人周敦頤的《濂溪詩》中有:“怒移水中蟹,愛及屋上烏”。宋朝人陳師道的《簡李伯益》詩中也有“時清視我門前雀,人好看君屋上烏。”都是用的“愛屋及烏”這個成語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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