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經典歷史故事 岳飛的歷史故事
大家都聽說過岳飛的精忠報國,那么大家對于岳飛的歷史故事了解多少呢?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了岳飛經典歷史故事,希望你喜歡。
岳飛經典歷史故事一
岳飛(1103—1142),字鵬舉,相州湯陽(今河南湯陽)人。宋朝著名將領,率領宋朝軍隊抵抗金軍,贏得了人民的信任。然而,在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了岳飛,連他的兒子岳云也慘遭株連。凡是看過越過岳飛戲和相關文學作品的,也都認為秦檜是殺害岳飛的元兇。今天,西子湖畔岳飛墓前,還跪著秦檜夫婦的鐵鑄像,遭人垂罵。岳飛被害,表面上看起來也確實是這樣,不過究竟秦檜有沒有最后下令殺死岳飛的權力?最后的詔命是高宗自己下的,還是秦檜矯詔呢?究竟誰是殺害抗金英雄岳飛的真正罪魁禍首呢?這些疑點成為史學界長期有爭議的話題。岳飛被秦檜殺害這一歷史上的定論似乎也將被翻案。
不少史學者認為,趙構是岳飛被害的真正元兇。在《宋史》中曾經提到:岳飛被賜死,岳飛的兒子岳云及張憲在鬧市里被誅殺。按照這里所說的賜死,以一般的理解來看,就是皇帝趙構下旨賜死的意思。一些史籍如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也證明南宋皇帝趙構是岳飛冤獄的主謀和決策者。至于趙構殺害岳飛的動機,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岳飛權勢過重,威脅到高宗的統治,才招來殺身之禍。岳飛武將出身,威名赫赫,觸犯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宋朝的建立是上承五代武官專政,藩鎮割據的嚴重局勢,鑒于這種背景,所以宋朝祖宗起初創建朝代制定法度時,就特別注意防止武官掌握大權,并且力主子孫們實行文治。可是,岳飛自從高宗建炎三年開始,率領軍隊抗擊渡江南侵的金軍,馳騁疆場十多年,大多數戰役都是以少勝多,岳飛的威名從此響徹中原,讓金兵聞風喪膽,在金兵中流傳著這樣的話“撼山易,撼岳家軍難”,聲望甚至超過了高宗,這時候高宗就不能不考慮岳飛的影響力了。當初宋太祖趙匡胤不就是被部下黃袍加身做了皇帝,高宗對此不無擔心,萬一岳飛勢力逐漸壯大,像苗、劉杭州兵變時所做的那樣逼宮,局勢就無法控制了。
就當時的事實而言,岳飛的影響力確實擴大了,十分顯著的便是,宋金雙方的力量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由于在建炎四年至紹興五年,南宋各位將士的奮勇殺敵,岳飛同時又派得力部下四處宣傳聯合抗金的主張,希望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抗金力量,這種做法的效果特別明顯,使得抗金力量迅速壯大了起來,河東、河北的義軍豪杰聯合成一股強大的抗金力量,金兵在北方的一舉一動都在抗金聯合軍的監視之下,這種局勢的發展使金國最勇猛的戰將金兀術都產生了一種很強的挫敗感,他對部將說這種情況是他自在北方起兵以來從來沒有過的。不只是兀術對岳飛和岳家軍感到恐懼,金國的其他大將也是這種反應。金軍大將烏陵思謀一向以善謀劃著稱,可是這時卻只能安慰部將不要輕舉妄動,并且準備乖乖投降;金軍的統制王鎮、統領崔慶、將官李凱等人干脆已經全都率領部下投降。金國大將韓常也打算帶領五萬人馬歸降岳飛。岳家軍的壯大和岳飛聲望的不斷提高,令高宗趙構坐立不安,生怕岳飛重演當年太祖“陳橋兵變”的一幕,奪了他的江山。所以宋高宗趙構最終決定對岳飛痛下殺手。
其二,岳飛積極抗金,以“直抵黃龍”為最終目標,主張迎回徽、欽二宗,觸犯了高宗的禁忌,最終令高宗痛下殺手。1138年三月,起用金朝派來的奸細秦檜為宰相兼樞密使,加緊投降活動。岳飛堅決反對,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并譴責秦檜的賣國罪行。1139年正月,議和告成,高宗、秦檜歡天喜地大肆慶賀。一面大赦天下,一面對岳飛等將領加官進爵,借以籠絡岳飛,使其不反對“和議”。據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岳飛上書態度強硬,言辭激烈,堅決表示不愿意把自身和岳家軍卷入高宗、秦檜賣國投降的罪惡勾當之中。反對議和的意見不被采納,岳飛極其憤慨地請求辭職。所以,在戰與降的問題上,雙方矛盾表現得尤其突出。
在明朝中葉期間,文征明就曾在杭州岳飛廟前題了一首《滿江紅》詞,表達了此種觀點。詞的內容是這樣的:“拂試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依飛何重,后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惜,中原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體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彼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他認為南宋高宗關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問題,而岳飛一生奮斗的目標是“迎回徽欽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趙構自然要歸政欽宗。可見,趙構一怕迎回二帝,二怕中原恢復,三怕岳飛矢志抗金,他與岳飛的沖突,最后終究要爆發成君臣之間的仇殺。秦檜則是在這起冤案中,依照趙構的旨意加以執行罷了。因此,殺害岳飛的主謀和元兇是趙構而不是秦檜。
其三,兀術把殺岳飛作為議和的條件是宋高宗殺害岳飛的直接原因。如果高宗僅僅疑忌岳飛掌握兵權,對岳飛反對議和不滿,他盡可把岳飛罷官閑廢,與韓世忠一樣的下場。1141年,在宋金議和的過程中,兀術通過使臣告訴高宗、秦檜“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也”。據參與陰謀的王次翁透露,當年二三月間,高宗“有誅飛意”。四月,罷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將兵權,為投降賣國鋪平道路。按照秦檜預謀,先由張俊、岳飛害韓世忠,再用張俊害岳飛。而岳飛卻表示絕不參與謀害韓世忠的陰謀,他得知有人誣告的詳情后,立即派人飛報韓世忠。秦檜的圖謀沒有得逞。新仇舊恨使秦檜決定先對岳飛下手。而高宗急于向兀術表示信用、求和投降,在殺害岳飛這一點上,與秦檜一拍即合,所以制造了這一冤案。
第四,岳飛的個人作風也構成他被趙構所殺的可能性。宋高宗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岳飛曾奏請立儲之事,高宗曾將此視為越軌行為。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是相當嚴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殺身之禍。岳飛作為大將竟干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終的做法。所以,從上述的論據看,此說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五,岳飛被賜死是高宗下的詔書,秦檜是“奉圣旨”將岳飛殺死,這一點從高宗后來的行為里也能看出端倪。紹興二十五年秦檜病死后,基于民憤,高宗對秦檜的黨羽都即行降黜,對受到秦檜迫害的人即行昭雪,可是幾次昭雪都沒有岳飛的名字,有人就這個問題上書高宗,但都杳無音信。直到紹興三十二年孝宗繼位才為岳飛平反昭雪。這從側面反映了高宗主張殺掉岳飛的。秦檜是殺害岳飛的直接操刀人,而高宗則是站在秦檜背后主使,二人都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學者都同意這一觀點。他們提出了相反的論據。第一,就南宋國內的權力歸屬而言,趙構是皇權的代表,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從當時宋、金、西夏諸政權對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為南宋宰相的秦檜,則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個代理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漢奸,他具有“挾虜勢以要君”的權力,特別是當他手高宗委托,充當降金的全權代表之后,他在南宋王朝的地位已是能夠玩弄趙構于股掌之間的角色。在《三朝北盟會編》一書中有秦檜脅迫趙構的記載,所以他才是南宋整個降金政策的真正炮制者。第二,削奪岳飛等諸大將兵權,是秦檜整個投降計劃的一部分。岳飛反對削奪韓世忠兵權等一系列作為中,招惹了秦檜、張俊的怨氣,在“安撫”韓家軍失敗后,這兩 人的陰謀便施到了岳飛及他的岳家軍身上,岳飛在諸大將中首先被誅,這是他反對秦檜投降賣國的結果。第三,岳飛是女真貴族極其忌恨的人物,兀術曾脅迫秦檜“必殺岳飛而后可和”。秦檜為了議和,他必殺岳飛。第四,岳飛的獄案,“名曰‘詔獄’,實非詔旨”,這一點,從宋人遺留下來的資料亦可找到證據。如《宋史?刑法志二》有明確記載:“(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萬俟?鍛煉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于市。……名為詔獄,實非詔旨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也記載此事,即有:“……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圣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將上取旨。”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圣旨”的事,那么矯詔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身”,岳墳前的這一千古絕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從這一點上說,關于殺害岳飛元兇的爭論似是無關緊要的,但作為歷史研究的課題之一,似乎應有一個接近歷史真實的答案。相信隨著新史料的發現和研究的繼續深入,此謎能被徹底揭開!
岳飛經典歷史故事二
在現實生活中,只要人們一提起岳飛,就自然把他和民族英雄聯系在一起了。其實岳飛也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心高氣傲的岳飛
岳飛是在北宋滅亡的前四年,河北真定宣撫使劉韐募敢死戰士時應募從軍的。后岳飛遂歸宗澤麾下,跟隨宗澤入守東京,屢立奇功,補授秉義郎。
趙構即皇帝位后,岳飛不顧職卑位低,上書高宗,大意說其身邊的宰相黃潛善、汪伯彥一干人,畏敵如虎,不堪恢復大任,應御駕回東京,親率六軍將士北伐,則中原可復,高宗沒有同意,反而將岳飛解職。岳飛在回家的路上,正好碰上了新任河北招撫使的張所,受到重用。張所既為“河北招撫使”,他的管轄區域就該在黃河北岸的今河南、河北一帶,于是,當他招募到一些兵力時,就派屬下都統制王彥,率領包括岳飛在內的11名統制及7000人馬,渡河開辟抗金戰場。
王彥任都統制,也就是管統制們的統制,顯然要比岳飛資歷深得多了。王彥過河后,兵臨新鄉,金兵勢盛,王彥欲慎重進兵,岳飛卻笑其膽小,獨率部下沖敵,奪旗揮舞,王彥只得揮兵力戰,遂攻下新鄉。王彥責岳飛不服從指揮,岳飛則嗔王彥畏敵如虎,二人為此反目,岳飛遂率部獨自行動。
而就在這時,金人以為宋大軍進入河北,急調數萬精兵前來圍剿,將新鄉圍得水泄不通。王彥則率眾死戰,終因寡不敵眾,不得不冒死突出重圍,且戰且退到共城(今河南輝縣)西山,據說身邊僅剩700余人,但他們據險設寨,頑強死守,使散亡部下逐漸尋歸。
這時,岳飛不聽將令,反在此時理直氣壯地向處于危機中的王彥要糧。因此,眾人在氣憤中要求按軍法處置岳飛。但王彥為岳飛松綁,置酒相待,說明困守荒山,沒有余糧,讓岳飛回去自己想辦法。可岳飛竟在這樣的危急時刻,率部下渡河回東京,轉投宗澤去了。
高宗六年二月,大本營以王彥管理有方,升其知襄陽府、京西南路安撫使,王彥則以岳飛為荊襄樊方面軍大帥,力辭不就。張俊遂保奏王彥為行營前護副軍都統制、都督府參謀軍事。現在的問題是:王彥為什么在功升京西南路安撫使、知襄陽府時,卻以岳飛節制荊襄,辭職不就呢?
唯一的原因,就是岳飛當年擅自脫離河北戰場的行為,是名副其實的臨陣脫逃!把這樣兩個人放在一起對比,就足以看出并非王彥心胸狹窄,而恰恰是岳飛心高氣傲,從一開始就不肯甘居人下。
臨陣脫逃的岳飛
高宗三年,金兀術大舉進攻,杜充逃奔建康,后降金。岳飛率本部人馬2000余人,在今江蘇宜興一帶堅持抗戰,當金兀術十萬大軍直突杭州時,岳飛乘機六戰六勝。而在戰區被金兵擄掠、部隊斷糧時,岳飛寧愿挨餓,也嚴禁部下搶掠百姓。當金兵北返被韓世忠逼進黃天蕩逃逸時,岳飛主動配合攔截,設伏牛頭山,四戰四勝,并趁勢收復了已是空城的建康,因此立功揚名,為高宗賞識,僅一年的時間,就提升為通、泰鎮撫使,歸張俊節制,守衛淮東。
然而,就在此時,岳飛又一次臨陣脫逃!
泰州與揚州是長江及半個江蘇的門戶,戰略位置非常重要。雖然其后岳飛奉命去救楚州,劉光世奉命遞進增援,并節制諸鎮,守御通、泰,但岳飛本職未變。可他卻在回兵泰州后,于當年十一月金兵進攻之際,莫名其妙地退出了泰州,遠離守地,渡江到江陰沙洲上去了。雖然《 宋史?岳飛傳 》說“有旨可守即守,如不可,但以沙洲保護百姓,伺便掩擊。飛以泰無險可恃,退保柴墟,戰于南霸橋,金大敗。渡百姓于沙上,飛以精騎二百殿,金兵不敢近。飛以泰州失守待罪。”
既有明令可以不守,何來失守之罪呢?又何來待罪之說呢?
就在岳飛等人在淮東作戰時,陜西盡失,四川危在旦夕!而若四川一失,則云、貴不保,金必沿長江順流直下江浙,南宋大勢去矣。但就在這人心震怖眾將紛紛避敵收縮之際,時任秦鳳路副總管兼知鳳翔府事的吳玠,在眾將紛紛避敵收縮之際,卻招收敗亡散卒數千人,與其弟吳麟逆敵而進,在今寶雞西南無人知曉的和尚原上,緊緊扼控住鳳翔金軍進攻四川的通道!
漢中是保衛四川的最后一個戰略要地,自古欲取四川者,必先取漢中;反之,自古欲保四川者,也必保漢中。而和尚原就在漢中正前方,垂直距離約160公里。而吳玠所以非要堅守和尚原,就因為對面的鳳翔府城,原是他的職守本司。他和王彥、劉子羽等名將一樣,原本是不同意富平會戰的,戰敗亦無力挽回,而鳳翔為敵占領,也并非他的責任,此時他退回漢中,與眾將聚兵一處,不僅無人指責他,且還會受到重用。可他卻選擇了堅守職司一條險路。
更令人可敬的是,他們在此堅守,而大本營竟無人知道他孤軍在此,而致部下中一些不堅定者,也認為他是自討苦吃,拿他們性命不當事,甚至要合謀把他們兄弟劫往金營獻功。
而金人當然也不會讓吳玠橫擋在自己面前,多次出兵攻打,不僅都為吳玠所敗,而且還首創了宋軍自與金開戰以來以少勝多的先例!
這是金兀術自高宗三年十萬大軍被韓世忠截殺黃天蕩僥幸逃逸后,首次被宋軍以同樣的數量對比招致全面慘敗,據說還是換袍割須喬裝打扮后,才僥幸逃脫的。而在南宋后來形成的五大主力中,吳玠是唯一的從始至終都在面對金軍作戰的方面軍大帥。
同是身處劣勢,同是無險可守,同是無糧無援,一個是明令死守,卻放棄本職,臨敵棄守;一個是無命自進,主動迎擊,堅守本職;一個是距長江防線不足三十公里,一個距蜀口要沖漢中160千米,孰優孰劣,一目了然。這就是史書中為什么要記上一句“岳飛以失守待罪”的原因。
拿吳玠與岳飛對比,目的并不是要貶低岳飛,否定他的歷史地位,而是要我們學會嚴肅地對待歷史,對待歷史人物,是則是之,非則非之。
真實的岳飛
岳飛的品格是很令人欽佩的,他也確實算得上是位英雄,但是要把他拔高到完美無缺的地位,是有些不符合歷史真相的。
岳飛生活的那個年代,人們對他的評價并不太高,《 宋史 》上雖然對他有頗多美化的地方,但是我們仍然看得出來,岳飛在當時的地位也不過就是所謂“四大將”之一,其他將領韓世忠、張俊、劉琦、吳玠、劉光世,抗金功績都不輸于他,更不說前還有宗澤,后有虞允文等人。
岳飛的“岳家軍”號稱軍紀嚴明,餓死不擄掠,凍死不拆屋,但他在宗澤手下任統制時,帶領的軍隊一樣也劫掠百姓。他被殺的時候,幾乎沒有什么人替他說話,相反他的很多屬下都附和秦檜誣陷他,只有韓世忠出于老交情問了一句而已。可見他在當時人的心目中地位并不算怎么崇高,直到他死后幾十年,其時主戰派又占了上風,為了配合張俊北伐的宣傳,南宋朝廷給他平反,不過這次北伐又失敗了。
元朝時期,漢族被北方游牧民族征服,漢唐以來積累的自信心大失,而越是沒有自信的人越是需要自大的幻想,所以需要歌頌岳飛的功績以鼓舞士氣。《 金史 》和《 宋史 》都是元代脫脫所編撰,本來應該是很客觀的,但是認真讀過這兩本書就會發現,兩部史的文字風格很不一樣,不是一個人寫的,較為傾向宋朝,對宋朝的抗金成績較多美化,對金國的戰績往往一筆帶過,因為金國先于宋滅亡,元朝編寫史書的又大多是漢人,所以對宋抗金成績多有美化。到了明朝,再加上小說話本等再一渲染夸大,就與事實相差更遠了。
根據當時的歷史事實,如果岳飛執意孤軍深入,最后只會被消滅。女真人已經在北方建立起了穩固的統治基礎,中原還有女真人扶持的漢人偽政權。宋金在中原的交戰各有勝負,經常陷于拉鋸戰的狀態,誰也不可能輕易地徹底消滅對方。岳飛也不是百戰百勝,《 金史 》就多次記載他打敗仗,但是《 宋史 》就隱而不提,這或許是當時的一種政治需要。
評價歷史人物要堅持一分為二的觀點,過于美化一個歷史人物不但不利于英雄形象的樹立,反而會使人覺得虛偽。相反,客觀分析岳飛的功過得失,不僅不會降低他的身份,反而會使他的形象更加豐滿,更貼近歷史的真相。
岳飛經典歷史故事三
不少史學者認為,趙構是岳飛被害的真正元兇。在《宋史》中曾經提到:岳飛被賜死,岳飛的兒子岳云及張憲在鬧市里被誅殺。按照這里所說的賜死,以一般的理解來看,就是皇帝趙構下旨賜死的意思。一些史籍如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也證明南宋皇帝趙構是岳飛冤獄的主謀和決策者。至于趙構殺害岳飛的動機,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岳飛權勢過重,威脅到高宗的統治,才招來殺身之禍。岳飛武將出身,威名赫赫,觸犯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宋朝的建立是上承五代武官專政,藩鎮割據的嚴重局勢,鑒于這種背景,所以宋朝祖宗起初創建朝代制定法度時,就特別注意防止武官掌握大權,并且力主子孫們實行文治。可是,岳飛自從高宗建炎三年開始,率領軍隊抗擊渡江南侵的金軍,馳騁疆場十多年,大多數戰役都是以少勝多,岳飛的威名從此響徹中原,讓金兵聞風喪膽,在金兵中流傳著這樣的話"撼山易,撼岳家軍難",聲望甚至超過了高宗,這時候高宗就不能不考慮岳飛的影響力了。當初宋太祖趙匡胤不就是被部下黃袍加身做了皇帝,高宗對此不無擔心,萬一岳飛勢力逐漸壯大,像苗、劉杭州兵變時所做的那樣逼宮,局勢就無法控制了。
就當時的事實而言,岳飛的影響力確實擴大了,十分顯著的便是,宋金雙方的力量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由于在建炎四年至紹興五年,南宋各位將士的奮勇殺敵,岳飛同時又派得力部下四處宣傳聯合抗金的主張,希望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抗金力量,這種做法的效果特別明顯,使得抗金力量迅速壯大了起來,河東、河北的義軍豪杰聯合成一股強大的抗金力量,金兵在北方的一舉一動都在抗金聯合軍的監視之下,這種局勢的發展使金國最勇猛的戰將金兀術都產生了一種很強的挫敗感,他對部將說這種情況是他自在北方起兵以來從來沒有過的。不只是兀術對岳飛和岳家軍感到恐懼,金國的其他大將也是這種反應。金軍大將烏陵思謀一向以善謀劃著稱,可是這時卻只能安慰部將不要輕舉妄動,并且準備乖乖投降;金軍的統制王鎮、統領崔慶、將官李凱等人干脆已經全都率領部下投降。金國大將韓常也打算帶領五萬人馬歸降岳飛。岳家軍的壯大和岳飛聲望的不斷提高,令高宗趙構坐立不安,生怕岳飛重演當年太祖"陳橋兵變"的一幕,奪了他的江山。所以宋高宗趙構最終決定對岳飛痛下殺手。
其二,岳飛積極抗金,以"直抵黃龍"為最終目標,主張迎回徽、欽二宗,觸犯了高宗的禁忌,最終令高宗痛下殺手。1138年三月,起用金朝派來的奸細秦檜為宰相兼樞密使,加緊投降活動。岳飛堅決反對,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并譴責秦檜的賣國罪行。1139年正月,議和告成,高宗、秦檜歡天喜地大肆慶賀。一面大赦天下,一面對岳飛等將領加官進爵,借以籠絡岳飛,使其不反對"和議"。據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岳飛上書態度強硬,言辭激烈,堅決表示不愿意把自身和岳家軍卷入高宗、秦檜賣國投降的罪惡勾當之中。反對議和的意見不被采納,岳飛極其憤慨地請求辭職。所以,在戰與降的問題上,雙方矛盾表現得尤其突出。
在明朝中葉期間,文征明就曾在杭州岳飛廟前題了一首《滿江紅》詞,表達了此種觀點。詞的內容是這樣的:"拂試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依飛何重,后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惜,中原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體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彼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他認為南宋高宗關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問題,而岳飛一生奮斗的目標是"迎回徽欽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趙構自然要歸政欽宗。可見,趙構一怕迎回二帝,二怕中原恢復,三怕岳飛矢志抗金,他與岳飛的沖突,最后終究要爆發成君臣之間的仇殺。秦檜則是在這起冤案中,依照趙構的旨意加以執行罷了。因此,殺害岳飛的主謀和元兇是趙構而不是秦檜。
其三,兀術把殺岳飛作為議和的條件是宋高宗殺害岳飛的直接原因。如果高宗僅僅疑忌岳飛掌握兵權,對岳飛反對議和不滿,他盡可把岳飛罷官閑廢,與韓世忠一樣的下場。1141年,在宋金議和的過程中,兀術通過使臣告訴高宗、秦檜"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也"。據參與陰謀的王次翁透露,當年二三月間,高宗"有誅飛意"。四月,罷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將兵權,為投降賣國鋪平道路。按照秦檜預謀,先由張俊、岳飛害韓世忠,再用張俊害岳飛。而岳飛卻表示絕不參與謀害韓世忠的陰謀,他得知有人誣告的詳情后,立即派人飛報韓世忠。秦檜的圖謀沒有得逞。新仇舊恨使秦檜決定先對岳飛下手。而高宗急于向兀術表示信用、求和投降,在殺害岳飛這一點上,與秦檜一拍即合,所以制造了這一冤案。
第四,岳飛的個人作風也構成他被趙構所殺的可能性。宋高宗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岳飛曾奏請立儲之事,高宗曾將此視為越軌行為。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是相當嚴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殺身之禍。岳飛作為大將竟干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終的做法。所以,從上述的論據看,此說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五,岳飛被賜死是高宗下的詔書,秦檜是"奉圣旨"將岳飛殺死,這一點從高宗后來的行為里也能看出端倪。紹興二十五年秦檜病死后,基于民憤,高宗對秦檜的黨羽都即行降黜,對受到秦檜迫害的人即行昭雪,可是幾次昭雪都沒有岳飛的名字,有人就這個問題上書高宗,但都杳無音信。直到紹興三十二年孝宗繼位才為岳飛平反昭雪。這從側面反映了高宗主張殺掉岳飛的。秦檜是殺害岳飛的直接操刀人,而高宗則是站在秦檜背后主使,二人都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學者都同意這一觀點。他們提出了相反的論據。第一,就南宋國內的權力歸屬而言,趙構是皇權的代表,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從當時宋、金、西夏諸政權對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為南宋宰相的秦檜,則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個代理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漢奸,他具有"挾虜勢以要君"的權力,特別是當他手高宗委托,充當降金的全權代表之后,他在南宋王朝的地位已是能夠玩弄趙構于股掌之間的角色。在《三朝北盟會編》一書中有秦檜脅迫趙構的記載,所以他才是南宋整個降金政策的真正炮制者。第二,削奪岳飛等諸大將兵權,是秦檜整個投降計劃的一部分。岳飛反對削奪韓世忠兵權等一系列作為中,招惹了秦檜、張俊的怨氣,在"安撫"韓家軍失敗后,這兩 人的陰謀便施到了岳飛及他的岳家軍身上,岳飛在諸大將中首先被誅,這是他反對秦檜投降賣國的結果。第三,岳飛是女真貴族極其忌恨的人物,兀術曾脅迫秦檜"必殺岳飛而后可和"。秦檜為了議和,他必殺岳飛。第四,岳飛的獄案,"名曰'詔獄',實非詔旨",這一點,從宋人遺留下來的資料亦可找到證據。如《宋史·刑法志二》有明確記載:"(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萬俟?鍛煉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于市。……名為詔獄,實非詔旨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也記載此事,即有:"……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圣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將上取旨。"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圣旨"的事,那么矯詔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身",岳墳前的這一千古絕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從這一點上說,關于殺害岳飛元兇的爭論似是無關緊要的,但作為歷史研究的課題之一,似乎應有一個接近歷史真實的答案。相信隨著新史料的發現和研究的繼續深入,此謎能被徹底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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