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神”栗毓美的故事
歷史上有一位被后人拜為“河神”的清代名臣,獲此殊榮的這位人杰,就是清代名臣栗毓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推薦的“河神”栗毓美的故事,希望各位看官能感興趣哦。
“河神”栗毓美的故事:
清代道光年間,曾出過一位功勛卓著的治河大臣栗毓美,澤被千秋的他去世后不僅萬民哀悼,連道光皇帝和林則徐都為他親自寫了祭文,老百姓們為他修建了祠廟,拜他為“河神”,每逢水患,便去祭祀。
栗毓美生于1778年,字含輝,又字友梅,山西省渾源縣人,清嘉慶七年(1802年)以拔貢考授河南知縣,以后歷任知州、知府、布政使、護理巡撫等職。
栗毓美一生最大的功績是治理黃河。清道光年間,黃河流經河南境內泛濫成災,引起朝廷重視。道光十五年(1835年),他就任河南山東河道總督,主持豫魯兩省河務治理黃河事宜。
其時,黃河下游河道兩岸均有不少灘地,尤其河南河段,河寬灘廣,每遇伏秋大汛,洪水漫灘,將灘面沖成許多串溝,首尾與大河相通,往往分溜成河,沖刷大堤,造成決口之患。
栗毓美到任伊始,經過調查研究,對整治灘面串溝隱患,十分重視。他曾經多次專程乘小船考察了大河南北兩岸,每次行程四十多里,發現北岸串溝積水很深,串由溝尾部已與大河連結起來,并且與沁河、武陟、榮澤諸灘的積水匯合一起,注傾堤下。堤下又沒有任何防護工程,石堤南北全是水,也不能取土筑壩。在這種情況下,只有采取“拋磚筑壩”,才能減緩水勢。于是,栗毓美從老百姓那里買了一批磚塊,組織群眾向河里拋磚,采取應急措施,建成數十個“磚壩”。“磚壩”筑成以后,恰逢風雨大作,此時凡是支流小河,大都決口數十丈,而大堤卻安然無事。從此以后,人們才認識拋磚筑壩的巨大作用。
栗毓美試用磚壩成功后,曾向皇帝上書請求推廣,但遭到一些在朝的官員反對,認為拋磚不如修埽,購磚不如購料。粟毓美一再上書力爭,認為每年黃河兩岸,多用石料護埽,但石料采運困難,價格高昂,計一方石可購兩方磚。同時碎石虛方大,磚料虛方小,一方磚可當兩方石用。而秸料埽,抗洪能力不強,年久易于腐爛。建議用備防石料、秸料的經費沿堤多置磚窯,燒制大磚,以備工用。到道光十九年,皇帝才批準制磚修堤的建議,進行推廣。河工用的大磚為橢圓形,每塊重20斤左右,中有圓孔,可以用繩穿系易于拋修,并可用以砌筑壩體。這是黃河上御水工程的一次革新。直到1949年,黃河在開封還設有磚料廠,專門燒制河磚,以補石料之不足。
栗毓美心中有一張治水圖,河道之曲直高低,河水之寬窄深淺,流速之快慢,他都了如指掌。每逢風雨即將到來,他立即到達險地。一旦水患發生,他又能親自指揮搶險,將水患降服。因此,很受當地人民愛戴。在他任職五年期間,河東一帶地區很少發生水災。
栗毓美于道光二十年病逝任內,任河督雖僅五年,治績卓著。栗毓美一生勤奮,事必躬親,嚴于律己,廉潔奉公,深得皇帝的厚愛和群眾的尊敬。后積勞成疾,死于任上,當他的靈柩從河南北上運往山西時,沿途群眾揮淚相送,千里不絕。許多官吏“亦皆聞之流涕”。他去世后,甚獲殊榮。皇帝追封為太子太保,賜“恭勤”,道光皇帝還作了祭文和碑文,并賜祭葬。這便是現存渾源縣城內由皇家敕建的栗毓美墓。這座全部用巨型漢白玉構件雕刻的規模可觀的陵墓,成為流傳后世的珍貴文物。著名愛國大臣林則徐為他撰寫了墓志銘。如今,兩篇祭文碑刻俱都保存良好。
死后道光皇帝向近臣說:“栗毓美辦事實心,連年節省帑金數十萬,一旦病故,誠為可惜。”后人為了紀念他,在河南的一些地方為他修建了祠廟,拜他為“河神”,稱為“栗大王”。
栗毓美著有《栗恭勤公磚壩成案》一書傳世。
“河神”栗毓美的簡介:
栗毓美(1778~1840), 字含輝,又字友梅,號樸園,又號箕山,山西省渾源縣人,清嘉慶七年(1802年)以拔貢考授河南知縣。以后歷任知州、知府、布政使、護理巡撫等職。道光十五年(1835年)任河南山東河道總督,主持豫魯兩省河務。乾隆四十三年八月二十日生,道光二十年二月十八日卒。
黃河下游河道兩岸均有不少灘地,尤其河南河段,河寬灘廣,每遇伏秋大汛,洪水漫灘,將灘面沖成許多串溝,首尾與大河相通,往往分溜成河,沖刷大堤,造成決口之患。栗毓美到任伊始,經過調查研究,對整治灘面串溝隱患,十分重視。道光十五年秋,北岸原武、陽武(今原陽縣境)兩汛串溝分溜,刷成支河,沿堤上下40余里,處處吃緊,險情嚴重,栗毓美親到工地指揮搶險。這一帶堤防,原不靠河,平時未備工料,若用秸埽搶護,堤段太長,不可能全線廂修。鑒于當時灘地民房被淹浸塌,房磚頗多,認為磚與石相仿,故決定收買當地民磚,試拋磚壩搶護,計自陽武板張莊至孫家堤30多里的堤段,經40個晝夜搶修,共筑長短磚壩60余道,從而挑溜外移,化險為夷。這些老磚壩,一直保留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道光十六年二月陽武三堡串溝過溜,逼近堤根,串溝寬一百二十余丈,深一至二丈,亦采用磚壩截堵串溝,不久淤為平地,效用顯著。上書推廣
栗毓美試用磚壩成功后,曾向皇帝上書請求推廣,但遭到一些在朝的官員反對,認為拋磚不如修埽,購磚不如購料。粟毓美一再上書力爭,認為每年黃河兩岸,多用石料護埽,但石料采運困難,價格高昂,計一方石可購兩方磚。同時碎石虛方大,磚料虛方小,一方磚可當兩方石用。而秸料埽,抗洪能力不強,年久易于腐爛。建議用備防石料、秸料的經費沿堤多置磚窯,燒制大磚,以備工用。到道光十九年,皇帝才批準制磚修堤的建議,進行推廣。河工用的大磚為橢圓形,每塊重20斤左右,中有圓孔,可以用繩穿系易于拋修,并可用以砌筑壩體。這是黃河上御水工程的一次革新。直到1949年,黃河在開封還設有磚料廠,專門燒制河磚,以補石料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