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與王安石的歷史
張居正與王安石,兩個性格不同的改革家有著不同的命運,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張居正與王安石的歷史,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張居正與王安石的歷史:
近代著名史學家梁啟超先生曾在其書中定出出了中國六大政治家分別是:管仲、商鞅、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張居正。
對于這個說法,另一位史學家章太炎對此說法十分反對,因為他認為這六位政治家基本上都屬于法家人物,并不能代表中國古代儒家政治的本質,對于諸葛亮更是主張此人無治國之才。
就這些政治家而言,銳意改革者不在少數,而其中有兩個人的改革卻頗有意思,那就是王安石與張居正。
拗相公與活太師——兩個性格不同的改革家
北宋和明朝進入中葉后,都面臨著“積貧積弱”的局面。王安石和張居正就是在這種相近的背景下各自進行了變法與改革。但是,將王安石的變法與張居正的改革進行比較,則王安石變法的成就不能與張居正的改革相提并論。
王安石變法之時就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反對,以失敗而告終。后世學者對王安石變法也褒貶不一,可作為王氏變法不如人意的佐證。
與王安石變法不同,張居正任相之時改革卻得以全面推行。雖然張居正身亡之后,其改革措施(除“一條鞭法”外)被明神宗廢而不用,他本人也遭誣劾而被削官奪爵;但到萬歷末年,人們認識到改革的益處。因此,他的文集問世后,為其作序跋的文人、士大夫無不對其改革稱許有加,認為在他執政的“十余年間,海宇清晏,蠻夷賓服”,并把他譽為“救時宰相”。天啟朝,廷臣開始為居正鳴冤。于是熹宗下詔“復(居正)故官,予葬祭”;到崇禎朝,居正父子官復原職,尚書李日宣等更稱:“故輔居正……肩勞任怨,舉廢飭馳,弼成萬歷初年之治。其時中外義安,海內殷阜,紀綱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論定,人益追思。”可見張居正以他的改革精神贏得后世對他的追思與懷念。這是王安石變法失敗后所沒有的。
為什么會這樣呢?
王安石為人過分張揚,早在英宗年間,丞相韓琦就對他的評論是: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余,處輔弼之地則不可。著名的參知政事唐介也評價道: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為政,必多所變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正因為其過分執拗,所以有了一個拗相公的名聲,對于王安石來說,他個人的思維注定了他變法之路走不長。
張居正比起他來說就很好了著名歷史學者唐甄在其《潛書》中稱為張居正之為相也,拜命之日,百官凜凜,各率其職,紀綱就理,朝廷肅然,其效固旦夕立見者也。為政十年,海內安寧,國富兵強。尤長于用人,籌邊料敵,如在目前。用曾省吾劉顯平都蠻之亂,用凌云翼平羅旁之亂,并拓地數百里;用李成梁戚繼光委以北邊,遼左屢捷,攘地千里;用潘季馴治水而河淮無患。居正之功如是,雖有威權震主之嫌,較之嚴嵩,判若黑白矣。主雖至愚,未有以亂政為良相,以安社稷為奸相者也。然則任相之道,豈難能哉?顯帝之任居正也,畏之如嚴師,信之如筮龜,無言不從,無規不改,雖太甲成王有所不及。是以居正得以盡忠竭才,為所欲為,無不如意,可謂盛矣。
張居正本身是個強勢之人,黃仁宇先生考證此人十分張揚,出入極其講究排場,甚至僭越禮制,配備火銃隊為私人護衛部隊,且有貪污腐化之行,萬歷皇帝對其也十分畏懼,但是張居正聰慧就在于他在朝堂之上可以團結反對者,改變反對的聲音,從而使得自己的改革變的順利,并且在后宮中得到李太后和司禮監的支持。
和王安石變法相比,張居正改革阻力較小在于他具有較高的策略水平,這主要表現在改革所奉行的宗旨方面。
王安石早在宋仁宗嘉佑5年上《萬言書》時,就提出要改變現有法度,使之合乎“先王之政”。但是,他任相之后,卻亮出“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觀點,表明要更改太祖、太宗以來的法令制度。安石此舉雖然給希望變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興奮劑,但在思想還很保守的宋代,改變“祖宗之法”無疑會招來守舊派的激烈反對。如范純仁向神宗上疏說:“王安石變祖宗法度,掊克財利,民心不寧”;在向神宗上《尚書解》時又說:“其言皆堯、舜、禹、湯、文、武之事也,治天下無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實際上就是要神宗不事更張,奉行“祖宗法度”,這種思想在當時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因此,王安石亮出的變法旗幟使他在變法之初就遇到了強大阻力。
張居正的做法與王安石則不同,隆慶5年(1571年),他擔任會試主考時撰寫了《辛未會試程策》,其中第二部分“法先王與法后王”的策題答案體現了他的變法思想,他認為“法制無常,近民為要,古今異勢,便俗為宜”,說明他主張變法應以順應民心為要,即應“法后王”。但他又說,“法后王”并不是更改明太祖所制定的各種制度,相反,對于唐宋以前的君主而言,明太祖是“后王”,因此“法后王”就是恢復太祖之制中本來面貌,革除正德以來的弊政。而對于明中葉諸帝來說,太祖怎樣法度?完全可以自由發揮。這樣,改革并沒有違背先賢所主張的“法先王”之旨。居正任首輔后,在明神宗召見時表示:“方今國家要務,惟在遵守祖宗舊制,不必紛紛更改”;然后又在謝恩疏中說:自己要“為祖宗謹守成憲,不敢以臆見紛更”。這樣,張居正在改革中始終打著“恪守祖制”的旗幟,從而抑制了守舊派之口,減少了改革的阻力。
改革措施——探究深層次的內容
宋、明兩朝發展到中葉時,都面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因此,王安石和張居正上臺時,接手的都是家底很薄的攤子,扭轉財政危機是他們的共同任務。然而,在制定改革方針,應該孰先孰后時,王安石和張居正采取了不同的步驟,體現了他們在謀略上的差異。
王安石變法,一開始就著手整頓財政,而忽略了吏治改革。“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役、保馬、方田諸役,相繼并興,號為新法,頒行天下”。這表明王安石為改革“積貧積弱”局面,一開始就把改革重點放在整頓財政上,以儉財為先。由于新法在推行過程中用人不當,一些地方官使新法成為擾民、困民之舉,遭到百姓反對,且變法對官僚地主及大商人的利益觸犯頗多,故又遭到這部分勢力的反對??梢?,在吏治沒有澄清、官僚地主的阻力沒有打破之前,改革是會遇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的。
和王安石相比,張居正顯然要老練許多。在他看來,“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否則,吏風不正,一切政令都會流于形式。“上澤雖布而不得下疏,下情雖苦而不得上達”,即是當時官僚作風的寫照。正德、嘉靖年間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正是吏治腐敗所致,張居正對此深有體會。因此,雖然面臨嚴重的財政危機,他卻沒有一上來就貿然整頓財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
萬歷元年(1573年)張居正提出“考成法”??汲煞ǖ氖┬校蟠筇岣吡斯倭艡C構的行政效率,史稱“自是,一切不敢飾非,政體為肅”,“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由此,張居正是在獲得了一個得心應手的政治工具后,然后再運用這個經過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經濟、軍事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貫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
總體來說改革應該以官僚體系為第一改革,而經濟屬于復蘇改革,而王安石舍本逐末鋪得太大招致了反對的結果。
改革結果
王安石的改革策略用今天的思維來看,類似于凱恩斯主義或者馬克思主義,是一種國家公有制主義,本身目的是為了避免豪強哄抬物價,與馬克思主義避免壟斷資本的目的是一樣的,盡管王安石的設想十分美好,可是現實卻遠比他想的困難,原因在于王安石觸及了不與民爭利的底線,王安石的行為無外乎公有制與國有化,有政府操盤的思維,這樣而言反而與北宋一直堅持的社會市場自由主義形成了對立,王安石與宋神宗都抱有很不好的目的性,歷史學家蔡東藩對他抨擊為: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矯情立異之臣。如神宗之于王安石是已。神宗第欲為唐太宗,而安石進之以堯、舜,神宗目安石為諸葛、魏徵,而安石竟以皋、夔、稷、契自況。試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為所惑乎?當時除吳奎、張方平、蘇洵外,如李師中者,嘗謂其必亂天下。王安石這么做在于用兵邊塞恢復漢唐舊疆界,犧牲百姓利益滿足歷史國家至上的原則,而宋神宗目的無外乎于借機加強皇權,北宋自仁宗朝開始即走向中書-鸞臺—君主,三權制衡的治理的較為民主的政治體制,神宗加強君權的行為也加劇了大臣的不滿,王安石用之非人,也頗為遭受詬病。
張居正的改革卻完全相反,張居正的改革類似于現當代的芝加哥學派的自由經濟主義,依靠經濟流通來衡動物價與流通。在張居正改革前,由南贛都御史陶諧在江西實行,取得了成績。當時御史姚仁中曾上疏說:“頃行一條鞭法。通將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則徭役公平,而無不均之嘆矣。”此后姚宗沐在江西,潘季馴在廣東,龐尚鵬在浙江,海瑞在應天,王圻在山東曹縣也都實行過一條鞭法。海瑞在應天府的江寧、上元兩縣“行一條鞭法,從此役無偏累,人始知有種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買田,鄉間貧民始不肯輕棄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蕪,人不逃竄,錢糧不拖欠”可以說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在改革前就有實踐基礎,這是王安石沒有的。張居正在位期間也有效制約了明神宗專權。
但是從結果來看,殊途同歸,兩次改革都起到了很大的反作用,王安石的變法引發了嚴重的黨爭,此后北宋朝堂之上變法派與守舊派之間相互碾壓不絕,黨爭招致了最終靖康之恥的結果。而張居正的變法效果也不好,萬歷受夠了張居正的強勢,張居正時候盡數廢掉了他的改革法案,更重要的是,萬歷此后不肯再用強勢的臣子而用了較為喜歡和稀泥的申時行,申時行軟弱無能,萬歷逐步懈怠于政,也為此后的明朝黨爭也逐漸埋下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