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歷史事件西姆拉條約
西姆拉條約1914年7月3日,英國代表麥克馬洪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倫興夏托拉擅自簽訂《西姆拉條約》。陳貽范奉命拒絕簽字。3日,英國代表只能與"西藏代表"自行簽訂《西姆拉條約》。該條約基本同于3月11日英國提出的"調停約稿"。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民國歷史事件西姆拉條約,希望對你有用!
西姆拉條約圖片
西姆拉條約基本簡介
西姆拉條約1914年7月3日,英國代表麥克馬洪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倫興夏托拉擅自簽訂《西姆拉條約》。清朝末年,英國加強侵略西藏。辛亥革命爆發后,英國策動西藏部分反動分子叛亂,企圖搞所謂西藏"獨立"。在英國要挾下,1913年10月,袁世凱政府派代表到印度西姆拉參加"中英藏會議"。英國代表麥克馬洪提出一個所謂解決方案,規定中國不得駐兵西藏,"西藏內政暫由印度政府監督"。對此,袁世凱政府拒絕接受。后來,英國和西藏地方代表私自簽訂《西姆拉條約》。
1914年7月2日,出席西姆拉會議的英國代表通告中國代表次日簽約。英代表重復以前威脅:如不簽約,中國將失去在西藏的一切權利。陳貽范奉命拒絕簽字。3日,英國代表只能與"西藏代表"自行簽訂《西姆拉條約》。該條約基本同于3月11日英國提出的"調停約稿"。
陳貽范聲明:"凡英藏本日或他日所簽之約,或類似之文件,中國政府一概不能承認。"6日,中國政府又向英駐華公使朱爾典,并通過中國駐英公使劉玉麟向英國政府聲明:"中國政府不能擅讓領土,致不能同意簽押,并不能承認中國未經承諾之英藏所簽之約或類似之文牘。"
西姆拉會議結束后的7月10日,英國外相格雷在議會演說時,再次要求中國簽字,并威脅說:"只要中國不這樣做,……后果對中國來說一定是災難性的。"
西姆拉條約歷史事件
在英國要挾下,1913年10月,袁世凱政府派代表到印度西姆拉參加"中英藏會議"。英國代表麥克馬洪提出一個所謂解決方案,規定中國不得駐兵西藏,"西藏內政暫由印度政府監督"。對此,袁世凱政府拒絕接受。后來,英國和西藏地方代表私自簽訂《西姆拉條約》。
中國政府代表拒絕簽字,會議破裂。以后的中國歷屆政府,也從未承認過這個條約。因此,這個所謂《西姆拉條約》,是完全非法的。至于在會議期間,英國和西藏地方代表,背著中國中央政府,在秘密換文中,擅自劃定所謂"麥克馬洪線",即中印東段邊界,更是悍然違背國際法基本準則,毫無法律效力。中國政府代表在7月3日即已聲明,斷然否認所謂"麥克馬洪線"。實際上,在西姆拉會議上,從未正式討論過中印邊界問題。
西姆拉條約會議實質
控制著印度的英國政府,一直以來試圖將西藏地方變成所謂"阻止俄國勢力南下"的緩沖地,即英俄之間的"緩沖國"。1913年10月-1914年7月在印度召開的西姆拉會議,以及他們試圖促成的"西姆拉條約",則是要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妄圖使其變成一個受英國實際控制的半獨立的國家。英國所使用的手法則是在中國內部利用并激化矛盾。英國代表麥克馬洪以調停之名,首次提出將藏區劃分為"內藏"(甘青川滇藏區)與"外藏"(西藏),并在地圖上標明界線。"英國和中國雙方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并承認外藏自治。"作為回報,英印政府要求西藏地方代表同意將傳統上西藏地方享有管轄權、稅收權和放牧權的約9萬平方公里領土劃歸印度。英方還不斷售賣軍火給西藏地方,鼓動其挑起川藏、青藏沖突,阻斷內地與西藏間的人員往來和經濟聯系。與此同時,積極推動印度茶葉入藏傾銷,控制人員經過印度進入西藏的通道,從而達到全面控制西藏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
英印政府還采取篡改歷史的手法,試圖使英國侵占中國藏南領土的陰謀合法化。在日本全面侵華之際,英國1938年刊印但冒充是1929年出版的《艾奇遜條約集》第14卷(關于不丹和我國西藏專章),對西姆拉會議的事實進行了全面的篡改,試圖把當年麥克馬洪與"西藏代表"夏札·邊覺多吉之間有關割讓藏南土地的換文加以公開,使之看起來有法律依據。與此同時,英印政府不斷向北推進邊界、建立哨所并對已侵占的藏南土地采取實質控制。英國倫敦印度事務部的檔案顯示,英國始終擔心西藏地方上層否認非法的"西姆拉條約",不斷威逼利誘。同時,當西藏地方抗議英印政府侵略藏南領土,并要求其撤出時,英方又原形畢露,聲言"陛下政府和印度政府對西藏領土沒有任何圖謀;1914年地圖上紅線以南的所有領土,按照條約都是英國領土"、"我們不可能從已經占領的任何一塊土地上撤出",只同意做微調。西藏分裂勢力在他們的主子赤裸裸的粗暴侵奪面前被碰得頭破血流。